未成年年犯罪高发的原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6:41:45 406 人看过

一、未成年年犯罪高发的原因

(一)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不平衡少年时期,是人一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的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人的生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身体各个器官的成长速度急剧上升,生理发展迅速走向成熟。从人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好奇心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性意识萌发,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缺乏成年人所有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其认知结构、情感结构、理智等方面均未达到成熟指标,心理发展滞后,不能与生理发展完全同步,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做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未成年人不良的个性倾向性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对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未成年人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性欲、征服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主要表现为“五观”不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玩乐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正是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未成年人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家庭是少年儿童个体成长、生活的第一空间,是少年儿童最早接触的“小社会”。家庭及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子女的影响极大。不良的因素就有可能使子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中不良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亲情过剩。亲情过剩,俗称溺爱。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大多是独生子女,他们从小就受到家庭祖辈、父辈的百般呵护、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一个“小皇帝”。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养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二是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不自觉地放弃了子女的管教义务。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缺点错误,或是不管不问,放任自流,或是蜻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是一打、一骂了事。一些家长只顾忙于与朋友吃喝应酬,跳舞、“搓麻”,等个人娱乐上,不愿多花费精力和时间去管教孩子,可谓养而不教。这些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或由小错而大错,直至违法犯罪。三是家庭暴力。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未成年人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发生在父母之间的暴力冲突,使家庭弥漫着紧张、甚至恐惧的气氛,给子女心中留下阴影。四是单亲家庭和不轨家庭。近几年来,家庭离婚解体现象越来越严重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还有的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不够,及耳濡目染,久而久之,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泥坑。

(四)、学校教育方面的缺陷学校是为祖国的未来培养合格建设者的一个重要场所。未成年人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在学校的学习生活中度过的。学校的教育教诲,对于未成年人的科学文化知识的积累、品德的养成与人格的塑造上有着重大的影响和作用,但是由于应试教育本身存在的弊端,使学校表现出片面追求升学率,对“差生”关爱不够,法制教育不力,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和性道德教育不重视等缺陷,使学生在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偏离了正常的轨道,误入歧途。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式特点

(一)团伙犯罪和流窜作案现象严重

由于未成年人个体力量小、能力差、经验少,这使得他们在犯罪时乐于结伴,离家出走的他们在没有生活基础与能力的前提下,境况会很容易变得困顿,因而被不良因素吸引,异地犯案成为流窜犯。从某市公安机关侦破的团伙案件来看,在由582人组成的129个团伙犯罪案件中,有流氓团伙14个99人,盗窃团伙49个235人,抢劫团伙42个166人,诈骗团伙14个35人,其他团伙10个41人,在这些团伙成员中,未成年人占60.8%。由于团伙犯罪参与人数多,作案频率高,活动范围广,所以对社会的危害极大,成为社会上一个不可等闲视之的消极面,根据调查,在青少年犯罪中约有70%是结成团伙犯罪的。未成年人流窜作案这一现象多与家庭背景有关,如未成年人李某其父母长期不和,吵打不断,孩子成了被遗忘的角落,李某不堪忍受这样的家庭环境,小小年纪离家出走与同样流浪社会的一群小孩混在一起开始偷抢,为了逃避追捕,他们往往在一个地方作几次案后,就转移到其他地方再作案,直至被抓捕归案。

(二)由偶发性向连续性发展

未成年人在进行某一种违法犯罪时,很容易为诱因直接引起的欲望所驱使,所以作案过程偶发性强,但是当这种偶发性的违法犯罪得逞后,他们的心理会得到一种无形的兴奋和满足,这种畸形的体验和满足以促使他们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犯罪活动。随着违法经验的积累和侥幸心理的存在,他们就会积极主动地去犯罪。

三、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的刑种

我国刑罚体系,分为主刑、附加刑。其中主刑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以下刑种:

(一)死刑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及我国对于犯罪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罪犯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给未成年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使未成年人意识到社会的温暖,重新对待生活,激发对生活的希望,以在以后更好的发展,对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无期徒刑

《刑法》第17条第3款,是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无期徒刑没有幅度,无法从轻处罚,只能适用减轻处罚。

(三)剥夺政治权利

未成年人本身就不满十八周岁,而对于大部分政治权利而言,具备政治权利能力的年龄条件是已满十八周岁,因此,未成年人还未享有的政治权利就无所谓剥夺问题。

(四)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未成年人通常都是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一同居住,且大部分未成年人尚无参加工作赚钱的能力,其家庭的财产除个人生活用品外,基本为其父母或者监护人所有。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无可执行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2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独生子女相关文章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原因及最高年刑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触犯侵犯商业秘密罪,最高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侵犯商业秘密指的是什么行为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构成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员工违反保密协议应担当哪些法律责任员工违反保密协议的,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1、民事责任。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
    2023-03-19
    229人看过
  • 年底盗窃警情高发原因
    年底盗窃案件警情高发的原因一般是由于很多不法的分子,想在年前发一笔横财,以便过一个好年,还有些原因是由于年底居民的反盗窃意识相对较薄造成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6-13
    137人看过
  • 浅析诱发未成年犯罪的社会环境因素
    近年来,未成年犯罪一直呈上升趋势。据统计,2000年至2002年我院起诉科受理的未成年案件占受理刑事案件数的38%,犯罪年龄低龄经、手段成人化、暴力性强、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未成年犯罪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是,社会环境因素是诱发未成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因为未成年虽然在生理上趋于发育,但心理尚未完全发育成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完全形成,有着心理上自控能力差,思维方法比较简单,分辩是非能力弱的特点,未成年人容易美丑兼收,善恶并蓄,受不良社会环境影响,由好变坏,走向犯罪的道路。笔者认为诱发未成年犯罪的社会环境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家庭环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因素,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利于未成年成长和培养健康优秀的品格。因此家长对孩子的管理教育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良家庭环境有以下几种。娇生惯养型:目前,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户,父母及双方老人对孩子娇生惯养的
    2023-06-11
    472人看过
  • 【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这些:1、寻求刺激;2、婚姻、父母的影响;3、被社会青年教唆。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主要有以下这些:1、共同犯罪多于个人犯罪;2、犯罪的危害结果大;3、犯罪使用的手段粗暴;4、犯罪的目的简单。为了有效避免青少年犯罪,父母、学校应该适时对青少年进行教育。什么原因农村青少年犯罪农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如下:家庭监管的缺位;政府管理的缺失;文化素质的缺失。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达到法定情形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法律规定的八种罪名,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任何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
    2023-08-02
    73人看过
  • 未成年犯罪判多少年 未成年犯罪的年龄怎么算
    一、未成年犯罪判多少年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正确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规定,严肃执法,认真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基本原则,审理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对未成年人犯罪具体量刑时,不但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危害社会的程度,还要充分考虑其犯罪的动机、是否初犯、偶犯或者惯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情况,以及犯罪后有无悔罪、一贯表现等情况,决定对其从轻还是减轻处罚,使判处的刑罚有利于未成年犯罪改过自新和健康成长。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解释,对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时要注意以下情况:1、对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未成年犯,除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以外的,一般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不应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年龄小,政治权利的不少内容本来就无权行使,如选举权、被
    2022-07-02
    468人看过
  •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分析
    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一)、主观因素青少年因其生理和心理诸因素都处于变化活跃期也可以说是热变化状态,加上其生活经历也比较简单,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情景都很难有正确的把握,这样只要一不小心就很容易导致出现冲动或者是颓废两种极端心态。具体表现为:1.未成年人身心矛盾(1)精力过剩与调节能力低的矛盾未成年人生理机能迅速发育,使他们的活动量增大,日常学习生活之余仍有大量过剩的精力和体力,但是由于他们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足够的调节和控制过剩精力的能力。(2)兴奋性高和控制力低的矛盾由于未成年人腺体的发育,内分泌非常旺盛,大脑常常处于兴奋的状态,导致他们的情绪兴奋性高容易冲动,但是由于他们的大
    2023-04-05
    209人看过
  • 铜梁法院分析未成年人盗抢犯罪逐年上升原因
    2008-2011上半年,铜梁法院共审结各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13件165人。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盗抢犯罪案件87件126人,占审结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76.9%,犯罪人数占76.3%。2008年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1件27人,其中未成年人盗抢犯罪案件17件22人;2009年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5件40人,其中未成年人盗抢犯罪案件21件31人,与2008年相比,案件数量上升23.5%,犯罪人数上升40.1%;2010年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7件98人;其中未成年人盗抢犯罪52件73人,与2009年相比,案件数量上升147%,犯罪人数上升135.4%。通过分析发现,本院未成年人盗抢犯罪案件在案件数量和犯罪人数上逐年大幅度上升,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从家庭方面分析,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未承担好相应的社会责任,部分未成年人的父母在离异后对未成年子女不管不问不教,使未成年缺少管教保护,往往
    2023-06-11
    200人看过
  •  未成年人不宜饮酒的原因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禁止饮酒。在外就餐时,不能为未成年人提供酒品。但在家时,监护人应进行约束。同时,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由于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禁止饮酒,因此在外就餐时也不能为未成年人提供酒品。当然,在家时由其监护人进行约束。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为 什 么 未 成 年 人 不 能 喝 酒 ?未成年人不能喝酒,因为喝酒会对未成年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饮酒会对未成年人的神经系统、代谢系统、消化系统等产生不良影响,甚至会导致酒精中毒、酒精依赖、智力下降等严重后果。未成年人喝酒还可能会对他们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由于未成年人的身体发育尚未完全成熟,他们的抵御能
    2023-09-04
    384人看过
  • 未成年犯罪判刑原则是怎样的?
    1、从宽处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不满十八岁是一个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的幅度,则根据具体案件确定。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这是刚性要求,不允许有任何例外。所谓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如果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即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也应适用本条规定。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我国未成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也明确地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
    2023-03-14
    139人看过
  • 未成年犯罪罚金会很高吗
    一、未成年犯罪罚金会很高吗未成年犯罪罚金可能不会很高,而是依据具体案件情节及未成年人的经济状况综合考量。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未成年罪犯判处罚金刑时,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判处,并充分考虑其缴纳罚金的能力。2.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的罚金数额通常不会过高,以避免对其及其家庭造成过大的经济负担,法律也允许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或其他自愿者代为垫付罚金,以确保罚金刑的执行。二、未成年犯罪罚金执行现状及问题未成年犯罪罚金执行过程中,确实存在执行难、易空判等问题。1.由于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往往经济能力有限,导致罚金难以执行到位;2.缺乏明确的强制执行罚金的主体,使得各地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一致的做法,影响执行效果。罚金刑的适用还可能对未成年人产生负面影响,如树立错误的刑罚观念或伤害其自尊心等,所以我们需要对未成年犯罪罚金执行现状进行深入反思,并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三、未成年犯罪适用罚金刑的反
    2024-08-02
    73人看过
  • 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帮助”原则
    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所作的上述规定,解决的是认定犯罪方面的问题。根据刑法典第17条第4款的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未成年人的家长或者监护人还要负责赔偿。考虑到未成年人由其生理和心理特点所决定,既有容易被影响被引诱走上犯罪道路的一面,又有可塑性大,容易接受教育和改造的一面,因此从我国适用刑罚的根本目的出发并针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的特点,我国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还有以下两条重要而特殊的处理原则:1.从宽处罚的原则。即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就是说,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是一个法定的必须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减轻的幅度,则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确定。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刑法典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
    2023-04-25
    465人看过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原则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指导思想,贯穿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的基本准则。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条、第3条、第5条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原则有四项:即教育保护原则、及时防治原则、综合治理原则、科学性原则。(一)教育保护原则是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立足于和保护,以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出发点,通过教育和保护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未成年人最显著的特点是处于成长阶段知识不多是非模糊,可塑性大,未成年人的这一特点决定了未成年时期是一个自我判断能力薄弱的时期。家庭、学校、社会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无论从未成年人的特点看,还是从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看,都强调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二)及时防治原则是指根据未成年人生活心理尚未成就的特点,坚持治本和疏导,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任何一种犯罪行为的发生
    2023-06-11
    494人看过
  •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心理分析社会分析青少年犯罪预防
    一、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现状和特点1、从近几年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主要是团伙盗窃、抢劫等案件,团伙内成员分工明确,有的已经形成比较稳定的集团,基于共同的故意,共同实施某一犯罪的案件,如团伙盗窃案件,被告人中有的望风,有的实施作案,有的负责联系销赃,所得赃物销售后,得到的赃款共用。[1]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2、青少年犯罪向暴力型犯罪转化。主要表现在实施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案件,有的手段极其残忍。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2004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如下:抢劫占46.3%;抢夺占23%;盗窃占6.6%;强奸占4.8%。[2]3
    2023-04-22
    108人看过
  • 未成年人因“网”犯罪在激增
    我省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些读者致电本报称,现在未成年人因网犯罪的案件增多,应引起社会的特别关注。从法院判决的案件来看,现在因网络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的在激增。合肥一位法官也大声疾呼:学校、家庭、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构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线。而身为犯罪少年的母亲,董女士以自身孩子的亲身经历接受本报采访。网络诱发犯罪的类型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陈华琳将网络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分为了几类:过度沉迷型:一些痴迷网络的未成年人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无力支付上网费,但又抵挡不住网络游戏的诱惑,容易走上抢劫、抢夺、盗窃等犯罪道路。盲目模仿型:网络游戏多带色情、搏杀、武斗等情节,使一些痴迷网络游戏的未成年人大受影响,甚至效仿。网吧犯罪型:一些长期在网吧上网的未成年人,熟悉网吧环境和人员情况,认为有机可乘,易选择网吧作为作案地点进行盗窃、抢劫,将出入网吧的人员作为犯罪对
    2023-06-06
    82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 更多>

    #独生子女
    相关咨询
    • 法院规定未成年犯罪的犯罪原因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28
      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 未成年人犯罪不予批捕原因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11
      最高检未成年人犯罪不予批捕情况主要有: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予批准逮捕。对于罪行比较严重,但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一般不予批准逮捕。
    • 检察院不批捕未成年犯罪的原因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09
      检察院不批捕未成年的条件如下: 1、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予批准逮捕。 2、对于罪行比较严重,但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依法不予批准逮捕: (1)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的; (2
    • 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最高刑期是多少, 未成年人犯罪的最高刑罚是多少年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28
      对于未成年的罪犯,最高的刑罚为处无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刑罚中的主刑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而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罪犯不能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所以,对于属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罪犯,从理论上来讲,最高的刑期就是被判处无期徒刑。《刑法》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
    • 都是少年罪犯,现在谈论谈论未成年犯罪都是什么原因,怎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6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