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具体听证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0:31:14 384 人看过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税务机关拟对公民作出二千元(含)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一万元(含)以上罚款的,必须在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法律对行政处罚的听证范围有要求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受理条件有什么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应遵循的原则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的原则;

(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税务机构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到第(四)项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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