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处理股东名册与公司章程不一致的问题理论上,股东及其权益在公司登记簿、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中的记载应当相同,但在公司实践中,由于公司不依法履行义务,三者之间往往存在不一致的记载,有的公司不注重股东名册的编制,即使编制完毕,也不记录股东及其股权的变动情况;部分公司在股东转让股份后未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登记。一旦发生股东资格与股权的纠纷,由于实践中三者的记载不一致,根据公司登记、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不同,往往难以处理,我们可以按照以下原则来处理:
1。股东与第三人发生股东资格及其股权争议的,应当以公司登记为依据确定股东资格及其股权。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份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发生股东资格及其股权争议的,股东登记仅具有上述公示效力,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的记载应当作为确定股东资格和股东权益的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名册具有权利推定的效力,公司股东为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员。因此,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份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发生股东资格及其权益争议的,应当根据股东名册记载确认股东资格及其权益,包括投资者和股份受让人的股东资格及其权益。因股东名册登记管理不规范,公司未编制股东名册,或者投资者、受让人未及时在股东名册上记载,但投资者、受让人的股东身份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的,如当选为公司董事参与公司决策或领取公司股息等,投资者或受让人的股东资格可以确定
如果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与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有冲突,则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章程,但协议的效力不如法律直接规定的权利推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公开性弱于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的权利,但没有规定公司章程必须保存在公司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股东资格的确定应当以股东名册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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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册是股东身份或资格的法定证明文件,也是公司记载有关股东及其股权状况的簿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即股东名册的效力是证明哪些人是公司的股东。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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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名称与股东名称是不是一致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0是公司变更名称还是股东改变名称,如果是公司改变名称,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股东改变名称,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但是违规就要改正,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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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8看是否在工商管理机关进行的是变更登记还是新公司注册,若属于公司变更名称、股东,都仍然只是一个主体,当然要对变更名称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前一个公司已经在工商部门注销,现在成立的是新公司,即便公司的人还是原来的人,经营范围、电话号码都一样,也不是原来的主体,与前一公司无任何联系,无须承担债务。 涉及法律法规:《工商登记条例》、《公司法》《民事诉讼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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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的股东与公司登记的股东名册不一致的,以哪个信息为依据呢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0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是以股东名册为依据的,与登记没有关系,工商登记只起到对外公示的作用。在股东内部,当工商登记的股东与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隐名股东)不一致时,以股东名册上的记载为准;在对外上,当第三人确实不知工商登记的股东没有股东权利的,要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附:《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形式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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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怎么办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71、你虽然是名义股东,但具有股东的形式,该协议对外的话是无效的;在公司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你作为名义股东也有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义务; 2、你作为名义股东,同时还是公司职员的话,首先应将该股份转让给他人,然后以员工名义提出离职; 3、你作为员工名义离职,可以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员工离职是法定权利。 法条参考: 《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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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与注册资本不一致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5如是1人开办的有限公司,则必须一次到位;其他形式的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26条的规定,可以分期到位,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少于人民币3万元(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其余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是否要问银行拆借,则要看利息成本、有无抵押物等等各方面的因素。至于,股东人数,则与企业所得税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