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不给客户是否违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4 14:03:28 236 人看过

在房地产行业的交易过程中,如果开发商未能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按时向购房者交付购房合同,那么这就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面对这样的情况,作为购房者,您拥有相应的权利选择拒绝支付余下的部分房款或借助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帮助和支持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购房合同不仅仅是买卖双方之间确立合法权益关系的关键证明文件,同时也起到指导双方遵守签订合约时所承诺的各种义务的法律依据作用。一旦缺少这份合同,一旦发生违约事件,购房者将很难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购房者来说,必须要积极主动地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并要求他们提供完整的购房合同,从而确保自身的经济利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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