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点是什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短质量保证期。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修复。(1)基础设施工程、基础工程和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防渗漏、屋面和外墙防水要求为5。年;
(3)采暖和制冷系统分为2个采暖期和2个制冷期;
(4)电气管道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饰工程为2年。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的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修复工程质量缺陷的资金。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相关知识: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人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签字认可。
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缺陷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确定责任。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应当核定修复费用,签署工程支付证书,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阅读本文内容后,对工程质量保修期起点的规定是明确的。这也是相关法律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工程质量需要有一定的保证期。我希望你能明白。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
工程施工一般的质量保修期是几年
93人看过
-
工程保修制度规定的保修期起始点
135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质量保修期
401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修复过后保修期怎么算
63人看过
-
工程质量保修期可否中止
63人看过
-
房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范围是什么?
67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质量保修”是指哪些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证期为(1)基础设施工程、住宅建筑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顶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厕所,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5年。(3)供热和冷却系统为2个供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
工程建设中,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期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3工程建设中,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
-
工程质量保修工程质量法规是怎么说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7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什么叫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1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筑法》第80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
关于商品房质量保修期的计算起点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2-31在购买商品房时,如果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享受保修。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责任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在合同中,当事人应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 不过,商品房的保修期并非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时开始计算,而是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给购房人使用之时算起。这是国家规定的房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具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