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起诉要注意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5:03:05 328 人看过

1、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2、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3、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一、房子拆迁诉讼适用几年时效

1、房屋拆迁诉讼时效是多少年,要依据提起什么诉讼而定,如果是行政诉讼的,自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如果是民事诉讼的,一般是3年。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1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诉讼相关文章
  •  拆迁房屋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最关注的是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为了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消除信息偏差,了解搬迁和签约期限、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房、拆迁项目的关键问题等;减少让步幅度,不要因为拆迁人的心理战而放弃争取合理补偿的机会;签字要谨慎,确保政策法律没有错误;利用好自己掌握的证据、资料和规定,争取拆迁补偿利益最大化。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最关注的是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很多环节处理不好,会影响最终合理补偿的争取。所以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消除信息偏差,作为被拆迁人,拆迁项目需要了解这些关键问题:搬迁和签约期限是多少?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房是什么?有哪些补偿项目?雷区:信息不准确,常因小失大建议:如果有多处住宅,尽量在原地居住,实时掌握第一手信息,方便自己决策。减少让步幅度雷区:拆迁人要你报出一口价,或声称他不喜欢讨价还价,被拆迁人便一次性让出应有的拆迁补偿利益。
    2024-04-05
    466人看过
  • 不满意个人房屋被拆迁怎么起诉
    一、不满意个人房屋被拆迁怎么起诉?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在哪些情形下可作出房屋拆迁决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
    2024-01-11
    366人看过
  • 拆迁房屋产权调换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
    一、拆迁房屋产权调换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拆迁产权调换的注意事项如下:1.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2.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3.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4.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二、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标准1.住宅用房的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行
    2024-03-27
    337人看过
  • 起诉房屋拆迁要写多份起诉状吗?
    房屋迁让起诉书是可以有多份的,起诉书的份数与当事人的个数有关系。一、怎样走一审离婚程序诉讼离婚按下列程序进行:1、想离婚的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提起诉讼的同时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还要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3、法院立案庭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4、立案后原告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5、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6、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向双方送达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在开庭之前可以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开庭审理。7、双方参加庭审,进行法庭辩论。8、法院作出判决。二、被高利贷告上法庭怎么办被高利贷告
    2023-03-04
    415人看过
  • 房屋拆迁起诉多久开庭拆迁
    一、房屋拆迁起诉多久开庭拆迁关于房屋拆迁诉讼程序开启之日后的诉讼审判所需时限问题,由于其牵涉到诸多不确定性因素,故而无法给予一个具体且准确的期限。首先,该过程的顺利推进与否受制于多方面要素的共同作用:例如当地地区法院工作效率的优劣,案件本身的繁简程度及其复杂性,以及原被告双方所能提供的证据资料是否充足等等。如果案件事实清晰明了,证据扎实可靠,那么法院有望在较短的时间段内出面安排开庭审理任务。但是,若是此案涉及众多法律纠葛或者需要更长的时间搜集并核查证据,那么开庭日期可能就会有所推迟。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征地拆迀诉讼可能还会深受政策变更、行政干涉等外部因素变化的影响,这些因素都有可能致使开庭日期的推延。鉴于此,我们无法给出明确的开庭日期预估。对于当事人而言,最为关键的是要积极主动地配合法院,如期交付出有力的证据资料和材料,以此来推进整个诉讼进程。同时,还要具备足够的耐心和包容之心,耐心地等候法
    2024-03-25
    446人看过
  • 违建房屋在拆迁时要注意哪些
    一、违建房屋在拆迁时要注意哪些违建房屋在拆迁时要注意的事项有:1.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2.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3.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内的财产。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可以独立于违章建筑存在,系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保护。4.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助费和拆迁赔偿费。虽然我国《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是这只能说明违章建筑人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拆迁人仍要依法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拆迁补助费。二、违建房屋的类型违建房屋主要有如下类型: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2.未
    2023-06-15
    483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没房产证的怎么赔偿?农村房屋拆迁应该注意什么
    一、农村房屋拆迁没房产证的怎么赔偿?1、农村房屋拆迁时房产证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农村房子的拆迁有房产证和没有房产证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一般房屋应该有两证,即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齐全,说明盖房是经过了批准的,两证不齐,有可能是违章建筑,如果是违章建筑,即使不属于建设需要拆迁的房屋,也有可能被强拆,如果是这亲,强拆没有补偿,更不存在标准的问题。2、但是大多数的农村房屋两证都不齐全。有房产证,确实是拆迁补偿的有力证据之一,在城市这是主要依据,如果在农村的话,就应该区别对待了,因为大部分地方者没有办房产证的,现在的房产证政策只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这是建立在具有国有土地性质的政策。而农村的土地现在还是集体土地,国家还没有出台过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一定要办房屋权属登记的政策。3、所以,农村房屋在国家还没有出台农村或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办理房产登记的办法之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成了唯一可证明拥有该处使
    2023-03-28
    372人看过
  • 房屋拆迁,拆迁奖励的意义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拆迁奖励的意义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房屋拆迁奖励的意义在于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部门对房屋进行拆迁,减少房屋拆迁中补偿产生的争议,让拆迁顺利进行。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拆迁时如何计算拆迁补偿房屋面积1、长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米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3、穿过房
    2023-12-07
    408人看过
  • 提起拆迁行政诉讼时应注意什么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一、遇到拆迁和房产的纠纷怎么办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形成纠纷。(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2023-06-24
    203人看过
  • 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是什么?房屋拆迁需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是什么?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如下: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③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④拆迁资金;⑤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3、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4、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票选择确定评估机构;5、入户调查(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调查,实施单位进行附属物、装潢的调查);6、评估结果公示;7、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8、正式开始商谈并签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奖金期开始);9、搬家、腾房、交钥匙、领取补偿款;10、拆除房屋。二、房屋拆迁需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2、房子装潢的补偿。
    2023-06-21
    162人看过
  • 2024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要注意些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要注意些什么?(一)拆迁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指的就是双方协商,最后确定补偿金额。2.房屋产权调换,指的是拆迁人用自己建的房屋产权与被拆迁人进行产权调换,也就是他征收你的房屋,要赔偿一套房子给你住才行,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需要进行差价结算,就是说如果你是农村地区的房子拆迁,赔偿一套城市的房子给你,你是需要付差价的。3.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补偿,有的你农村地区经济比较发达,房屋比较值钱,这时候双方可以协商两种方式进行一起补偿。(二)可以获得补偿的无证房屋1.1950年代和1960年代建造的房屋可以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得到补偿。2.在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政策的过程中,房子属于规划区域的无证房屋。3.如果该房屋是根据当地建筑的相关规定建造的,属于无照房屋的将会得到补偿。4.代代相传的无照房屋也有赔偿。(三)三类房屋不予补偿1.农村无主房屋不予赔偿。2.农
    2024-02-01
    432人看过
  • 房屋被偷拆,拆迁户起诉谁
    由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确非行政机关的授意导致的“偷拆”,行政机关可在行政诉讼结束后以拆迁方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施工方进行追偿。只要原告能证明该地是某地方政府在实施征地拆迁,有相应的征地公告或者征收决定公告,即使该地方政府不承认“偷拆”是其实施,一般法院也会认定“偷拆”的法律后果,也应该由该地方政府承担。误拆、偷拆和帮拆都是违法的:误拆,即征收方误将尚不该强制拆除的房屋予以拆除的行为,从主观心态上讲貌似属于过失,也就是一不留神拆错了。但广大被征收人需要明白的是,所谓“误拆”,实际上就是强拆的变种,这里的“误”,实乃此地无银三百两。须知,征收方拆除房屋前是要依法进行确认程序的,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屋内的财产是否搬出等等,这么长的一个准备过程,怎么会轻易出现错拆、误拆的情况呢且在实践中,这种误拆多发生在对应拆除房屋的相邻房屋身上,即被机械“带倒”,这就更加令
    2023-12-07
    103人看过
  • 注意房屋拆迁的必经程序
    房屋拆迁是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房地产开发等,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对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除,对房屋的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必须遵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拆迁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证明向房屋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审核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向被拆迁人出示房屋拆迁许可证。2、发布拆迁公告。拆迁单位领取拆迁许可证后,应及时向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宣告拆迁决定、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有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3、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就拆迁安置有关事宜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合同。4、房屋拆迁的实施。被拆
    2023-04-10
    209人看过
  • 房屋拆迁问题怎么起诉的
    一、房屋拆迁问题怎么起诉的1、发生拆迁纠纷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的方式起诉,拆迁纠纷提起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拆迁土地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如果发生房屋拆迁纠纷怎么打官司“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
    2024-01-24
    74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诉讼是指被拆迁人在拆迁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未提起行政诉讼,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拆迁人履行拆迁协议、拆除房屋等义务。 在拆迁诉讼中,法院会对拆迁协议进行审查,如果协议内容合法、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则法院会依法... 更多>

    #拆迁诉讼
    相关咨询
    • 起诉拆迁纠纷应注意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2
      拆迁纠纷需要先向上一级主管政府申请行政裁决,对于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三人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没有经过行政裁决就提起诉讼的,则需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后法院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就会立案调查。
    • 房屋拆迁中承租人要求房屋拆迁时应注意什么,如何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3
      一是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也可以要求房主在房屋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二是拆迁人在与房主订立拆迁补偿协议时,必须请承租人参加,即这份补偿协议,承租人如果不签字则不生效;三是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拆迁人就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原承租人承租,只是必须与被拆迁人即原房主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条关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
    • 2020年拆迁房屋需要注意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7-15
      1、量房阶段:在量房时,被拆迁人应当注意工作人员是否有遗漏未量的以及是否量准的情况,该登记的各项是否有遗漏,如果有此情况或登记不完全的,应当提醒工作人员补齐。 2、评估阶段: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3、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阶段:货币补偿的,应当注意所补偿的数额是否准确,支付货币的方式、期限、
    • 房屋拆迁起诉状书写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2
      行政诉讼状原告:,,女,1943年11月8日生,汉族,省市人,职业联系方式。被告:;法定代表人:,男,局长;地址:号。诉讼请求:请求判决确认2007年6月26日被告组织采取的对原告属有的合法经营用房“强拆行为”违法。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鉴于上述,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人民法院呈递行政诉状,恳请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切实维护法律的神圣尊严,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证
    • 房屋拆迁中房主应注意事项有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27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