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劳动关系的起算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00:50:32 92 人看过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一、录用通知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但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作出的录取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关系和雇佣的受害责任区别

劳动关系和狭义上的雇佣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工伤救济程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单位雇佣的雇佣关系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雇佣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区分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便成了赔偿救济的关键:首先,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具有特定性,用人主体必须是具备用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是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较为广泛,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其次,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属于不平等的隶属关系,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监督、指挥、领导等。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雇员相对独立。再次,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具有长期性、持续性、稳定性,雇佣关系具有临时性,多是以完成特定事项为目的。

三、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效力有效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以实际用工为准。

用人单位只能就试用期考核的标准进行规定并告知劳动者,当劳动者无法满足试用期标准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的建立不能通过合同约定,因此,对于试用期合格后劳动关系方可确立的约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0日 0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一般怎样算有建立劳动关系?
    一、一般怎样算有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
    2024-01-15
    376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后离职属于解除劳动关系吗
    一、建立劳动关系后离职属于解除劳动关系吗?离职当然属于解除劳动关系,不过正常情况下离职一定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想离职的提前3天通知公司即可,若公司的一些行为侵犯到了个人合法权益,可以随时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
    2024-02-15
    193人看过
  • 浅析劳动关系和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劳动关系是基本经济关系,它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处于核心地位,劳动关系的和谐是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和谐劳动关系是处于一定组织状态之下,劳资双方及第三方相互沟通、依法协调、有序参与、积极有为、公平正义、和睦相处的劳动关系。和谐劳动关系应当以公平的劳动合同为基础,以具有民主化的劳动关系为内容,在均衡劳资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对劳方的关照。同时和谐劳动关系应当以法律为保障。劳动关系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其中包含着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但当前劳动者参与利益分配、利益竞争的能力明显处于弱势,建设和谐劳动关系面临一些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劳动关系主体分层化。当前,市场上以高技能专业化人才为主的高端劳动力供不应求,基本居于优势竞争地位,按照市场化原则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劳动关系相对和谐。但以低技能、体力劳动人员为主体的低端劳动力严重供过于
    2023-06-09
    139人看过
  • 签三方协议算建立劳动关系吗
    签三方协议不算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合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拟订合同书后,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合同即成立。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不签三方协议能毕业吗不签三方协议能毕业。不签三方协议不影响毕业,三方协议只是学校为毕业生提供的一个就业指导,学生可以接受该就业指导与安排,也可以自行安排,但毕业生的就业求职不能与本人的学业和学校的教学秩序发生冲突。三方协议没有具体的有效期,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通俗的说就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三方协议即自动终止。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
    2023-08-09
    369人看过
  • 何时才能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一般是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用工之日。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实际上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劳动者开始在用人单位的管理、监督、指挥下提供劳动。用工之日,通俗地讲,就是劳动者开始上班的那一天。用工之日就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3-07-03
    116人看过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并不是以签订劳动合同为要件,而是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要件。签不签订劳动合同都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一、除了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以事实劳动关系为依据的,并不是只有劳动合同才能认定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工资记录、工装工牌、同事的证明、入职记录、考勤记录等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事实。《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二、签了劳务合同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签订劳务合同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务合同
    2023-03-01
    122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二、建立劳动关系应注意哪些问题鉴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较为普遍,劳动者的权益极易受到侵害,《劳动合同法》更加强调,“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大学毕业生求职就业要特别注意这一环节。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强调了用人单位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方面的义务,并将这些义务具体化。(一)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订立;(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
    2023-04-29
    434人看过
  • 劳动者劳动关系劳动法的关系
    《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劳动法立法宗旨非常明确,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是立法宗旨非常明确,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劳动关系,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解决目前比较突出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解决合同短期化问题。一、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建立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二、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的什么行为?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
    2023-02-26
    325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标志界限如何计算
    确立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实际用工的开始之日(即: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实际用工,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024-04-15
    271人看过
  • 题:劳动关系的建立以...为基础
    劳动关系的建立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建立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员工可以从哪些方面收集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除非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
    2023-07-13
    115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的要件有哪些?
    一、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应签而未签订;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二、事实劳动关系具有如下四个要件1、劳动给付行为已经发生劳动关系的标的是劳动给付行为,该行为的存在和终结是形成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只有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付出一定的体力和智力,完成工作内容,创造劳动成果,并归用人单位所有,才意味着劳动者已向用人单位让渡自己的劳动力使用权,提供了有偿劳动,从法律上形成一种劳动关系。劳动给付行为发生成为事实劳动关系的首要构成要件。2、从属关系已经形成劳动
    2023-03-28
    346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演变:从人事关系到劳动关系
    人事关系是事业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一种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人事关系的一方主体为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主要是企业。事业单位聘用的无编制的工作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固定工、临时工等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应作为劳动合同关系。公职人员被开除的自什么起应当解除其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公职人员被开除的,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应当解除其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公职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晋升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不再受原政务处分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的,不恢复原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
    2023-07-03
    237人看过
  • 劳务关系、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
    在司法实务中,用人单位往往对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混淆不清,导致适用法律概念错误,造成企业劳动法律风险。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指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而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系同一法律概念。本文拟就上述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予以剖析,以明确各自的适用范围。一、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系同一法律概念。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合同纠纷规定:110、劳务(雇佣)合同纠纷。法院已经将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视为同一民事法律关系,当作同一案由来受理。案由是指法院依据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所确定受理案件的类别,同一民事法律关系归入同一类别,属于同一案由。由此可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是按照同一法律关系对待
    2023-06-09
    472人看过
  • 在我国劳动关系何时建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按用工时间确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联系的一面。在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中,时常遇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并存的情况,弄清两者的区别,对于做好劳动人事工作,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显得特别重要。从整体上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1、主体不同劳
    2023-02-11
    10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双方有劳动关系如何建立劳动关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什么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有哪些以及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的特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此外,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注意事项 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
    • 劳动时间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否有关系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3
      劳动时间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是有关系的。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非法建立劳动关系构成双重劳动关系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0
      1、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不违法,但如果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的同时,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