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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效力

劳动合同效力

  • 企业HR在确定新员工的薪酬时该考虑哪些因素
    在进行薪酬管理时,应结合企业在册员工薪酬和各岗位特点平衡考虑,特别是新入职的员工。1、新员工起薪的标准考察以下几个因素:A、员工的生活费用,如果薪酬不能够让员工维持基本的正常生活,员工可定会另谋出路;B、同地区同行业的市场行情,如果企业的起薪低于其他企业的同等水平,则会增大招聘的难度;C、新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也非常重要,在满足前两个条件的基础上,应该尽量的与公司同等能力的老员工持平,考虑到工作年限的差异,可以比老员工低一些。三种员工的起薪确定:A、是普通的职能部门员工,比如行政文员、人事助理等等;B、是企业非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C、应届大专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这三种员工的起薪根据企业的薪酬政策就可以确定。对于能力较强的员工,可以参照当前与其能力相当员工的薪酬确定。许多企业会考虑以岗位技能作为必要的补充,同时对大专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入职,也提供一个相应的“学历等级”工资补贴方式。2、在对急需岗位的起薪标准问题某企业由于需要实施一个项目,企业急需招聘两名技术人员。按照正常的起薪标准,该企业已经找到了一名适合的,而另一名迟迟不能招到。如果这时有一位应聘者与前面那名技术人员的各方面能力相近,但起薪却要求高出50%以上。该企业是否同意应聘者的起薪要求呢?相应分析:A、如果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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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约定服务期应符合法律规定
    案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还需继续服役吗2004年9月,小朱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与一家外资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公司为了提高小朱的工作技能,2005年9月,该公司把小朱送到日本进行专门培训3个月,并与小朱签订了培训协议。协议约定,在接受培训后,小朱必须再为公司工作4年,在这4年里小朱如果要离开该公司,必须赔偿该公司培训费用4万元。但是,公司与小朱并没有重新修改劳动合同的期限。2007年9月,小朱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小朱提出双方终止劳动合同,而该公司却认为双方签订了培训协议,小朱的服务期还未满,小朱应继续为该公司工作。如果小朱一定要离开该公司,就应该按照培训协议的约定赔偿该公司培训费用4万元。小朱认为自己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已届满,合同当然应该自然终止,不知道自己是否要依据培训协议承担赔偿责任若要承担应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释法劳动者须遵守合法有效的服务期约定在实际生活中,像小朱这样的情况很多,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本案涉及的问题主要有: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如何处理这里需要区分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效力所及的时间长度,也就是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对劳动者而言,就是其为单位工作的期
    2023-08-17
    277人看过
  • 劳动合同该由谁持有
    劳动合同效力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劳动合同由谁来持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合同签定完毕后,单位应当立即将其中一份劳动合同交由劳动当事人劳动者进行持有。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即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无效由谁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争议双方必须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其他机构如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等机构都不具有认定劳动合同效力的权利。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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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效力待定有哪些情况
    劳动合同,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只存在有效劳动合同和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只要主体适格、内容合法,形式合法,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1.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一)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二)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三)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四)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2.劳动合同的效力由谁确认实践中,对劳动合同效力的确认,应当由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所谓的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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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逆向派遣单位逃避了哪些责任
    1、单位不购买社保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给劳动者购买社保,而通过逆向派遣行为,用人单位摇身一变变成了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不需要为派遣者购买社保,派遣劳动者的社保由派遣公司购买。而往往派遣公司由于只是名义的用人单位,其不会为这些派遣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2、躲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我国法律规定,达到一定的条件,用人单位要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动派遣则没有类似的规定,所以逆向派遣单位逃避了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责任。3、发生工伤时单位不报销由于是劳务派遣,派遣者发生工伤的时候,应当由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工伤负责赔偿。逆向派遣单位利用这一点将责任撇清,当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用工单位可以袖手旁观,而让劳动者按法律规定找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逆向派遣遣劳动关系如何认定,逆向派遣合同中的效力工作生活中劳动关系确立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入职一个月之内我们就需要和工作企业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否则我们是可以上诉要求赔偿,但当前有的不良企业利用法律的空子来逃避部分本该属于自身的责任,逆向派遣遣劳动关系就是很好的说明,我们一定要学会认清这种关系,那具体来说逆向派遣遣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逆向派遣遣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从属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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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效力当事人有过错劳动者应否请求赔偿
    在追究劳动者民事赔偿责任时,应贯彻以下原则:赔偿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责令有过错的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同时,要注意思想教育。承办案件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应当宣传有过错的劳动者的劳动法律法规,做好耐心的思想教育,使其真正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不仅有利于提高劳动者守法意识,而且增强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主动性。第二,合理赔偿原则。所谓合理赔偿,是指在查询案件事实、确认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法行为实际存在经济损失的前提下,根据劳动者的过错程度、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错态度、实际承受能力等综合确定劳动者实际应承担的赔偿费用,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具有赔偿请求权的情形包括哪些?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87条和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3、
    2023-08-16
    7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效力是如何的
    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法律约束力。订立的合同的形式和内容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有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否则该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就发生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当事人都要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效力的主张时效是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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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效力的主张时效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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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和入职合同是一回事吗?
    首先,入职协议一般意义上是指实质上缺少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效力的简易协议,是在入职前的简要磋商而达成的协议。其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后,无论是劳动合同还是入职协议,如果具备了劳动合同的基本“核心要素”那么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这些“核心要素”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主播签约合同是劳动合同吗1、一般不属于。《主播经纪协议》系双方就开展演艺活动、提供经纪服务等民事活动的权利义务约定,并非劳动权利义务的约定,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2、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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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说原来合同作废了怎么办
    如果说原来合同作废了办法如下:1、合同作废,一般指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2、因违约解除合同的,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离职后劳动合同作废吗一旦劳动关系解除后,原劳动合同效力即作废,所以不拿也没有关系。在离职日即最后工作日,用人单位会给员工出具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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