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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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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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失业保险有哪些领取条件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7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其中包括被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温馨提示: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果是主动辞职的,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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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失业保险?其主要的特点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失业保险是由国家法律确定的,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的办法,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基本生活需要及其再就业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主要特点: (1)普遍性。失业保险是为保障劳动者失业后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十分广泛。目前,在我市除国家公务员及参照执行公务员制度人员外的所有城镇职工,都应纳入失业保险范围。 (2)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实施范围内的单位及职工必须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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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要连续交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8失业保险界定缴费时长时涉及到的是当事人的“累计”缴费时长,并非“连续”缴费时长。但不包含已经领取失业金的那一段时间。注意研究如下条款: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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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调研以后可知特点是如何的啊?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06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