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工伤事故怎样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15:03:22 250 人看过

建筑工程的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出具工伤认定结论后协商相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应及时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工伤起诉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工伤起诉需要的证据有:

1、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2、如果构成伤残等级,需要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劳动合同、工资账单、劳动能力鉴定发票、身份证复印件等;

4、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辅助器具费等费用清单或者发票,或者各地区对于各项费用的报销标准。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申报要哪些材料

工伤申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申报的程序如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人脚后跟骨折工伤怎么赔偿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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