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沿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08:21:55 336 人看过

(一)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特点

中国社会保险最大的特点是缺位与福利早熟并存。制度的缺位是指对农民的保障制度缺位,福利的早熟是指城市中某些项目福利水平太高。

(二)中国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沿革

1952年2月政务院公布了《劳动保护条例》,标志着新中国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其保障对象是企业职工,保险项目包括疾病、负伤、生育、医疗、退休、死亡和待业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办法遵循的是1952年12月公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1966年期间,社会保障制度有基金、有管理、有监督,基金的收集、管理和监督是分立的,在人口老龄结构轻且经济发展较快的情况下,这一制度运行良好。

1966年后,社会保险制度转变成企业保险制度。从保险理论的角度看,这一改变是一种退步,因为它违背了保险大数法则的前提。

企业保险制度之所以能够运行,原因有二:一方面此时企业人口结构年轻化,退休人口不多,养老负担不重,医疗负担也不重,直到1978年,仍有30个在职人员来养一个退休人员;另一方面,在各行业、各企业内部,赡养率虽然也是不同的,但是当时国有企业几乎是一统天下,而国有企业的最后老板都是国家,企业的盈亏、企业负担的轻重无关企业的痛痒,所以人们对企业保险制度并无太敏感的反映。

1984年,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进入到改革阶段。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首先是从项目开始的,当以企业为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日益成为企业的负担时,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了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尝试。

经过20年的努力,中国建立起了以城镇职工为保障对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主要项目有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养老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统账制度)、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0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对商业保险的影响
    由于两者存在联系,社会保险的改革就会对商业保险的发展产生影响。1.有利影响(1)社会保险理论方面。我国的社会保险改革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个人也要缴费,强调权利义务对等,使受益与个人缴费相关。在效率优先原则的指导下,鼓励劳动者通过合法途径增加收入,提高生活的质量,这样人们将不满足于较低水平的保障,而更多地转向保障更高的商业保险品种。(2)社会保险体系方面。我国实行三支柱的保障体系。第一支柱是政府主导的强制性社会保险;第二支柱是政府指导,企业实行的企业补充保险;第三支柱是自愿性投保的个人储蓄保险。其中企业补充(养老、医疗)保险的基金,可以委托社会保险部门管理,也可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这就给商业保险的发展注入了大量资金,而个人储蓄保险更是商业保险的一块大市场。2.不利影响(1)社会保险拓展方面。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由国企向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拓展,在既定的保障需求条件下,由于社会保
    2023-04-23
    480人看过
  • 如何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在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个险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险制度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主要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窄、统筹城乡社会保险问题越来越紧迫、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增大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是:第一,继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过20多年的改革,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还没有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仍实行退休制度。下一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一是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全国一半以上省份的养老保险仍实行市县管理,基金的调配功能难以发挥,严重影响了人员的正常流动。要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力争2009年底全国范围基本实现省级统筹。同时,进一步做好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研究
    2023-08-17
    494人看过
  • 独立董事制度的历史沿革
    《指导意见》中对独立董事的定义是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顾名思义是在上市公司中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没有利害关系,具有独立地位以及独立立场的董事。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主要目的是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受伤害。独立董事一般拥有特殊专业技能,可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董事会决策,从而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1940年美国颁布的《投资公司法》规定,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40%的独立人士。但是真正兴起并且构成英美公司治理模式的重要特色则是在20世纪70年代,尤其是“水门事件”以后,随着对尼克松时代的不当行为调查的深入,一些大公司的董事被卷入到行贿丑闻中,公众对公司的管理层产
    2023-02-04
    64人看过
  • 股东诉讼制度产生的沿革
    公司实际上是一种将多个利益主体有机的统一起来的组织形式。在早期各国的公司法中,并不强制公司设立董事会,而且董事会的权力是极其有限的,公司主要由股东进行经营和管理,股东诉讼制度在当时既无设立之可能,亦无设立之必要。由于资本的本质属性就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因此,投资者就必然将资本投向利润最大的领域,投资呈现出日趋多元化的状态。但是,由于投资者自身的知识、能力、精力等不能完全适应和驾驭多层面的、各种各样的投资领域,股东不能也不可能对公司的事务进行事必躬亲地详细经营和管理,必然要求有专门的、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于投资者的资金和公司的经营进行管理,这样就逐步形成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不少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已经转移到了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手中,股东对公司的实际控制能力不断削弱。同时,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还会带来一些风险:首先,作为董事、监事等高管有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履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从而对
    2023-06-05
    374人看过
  • 我国夫妻财产制的沿革
    我国古代社会的礼与法,以维护大家庭为宗旨之一,所采取的主要方式便是保持家庭财产的整体、完整、如唐律规定:祖父母、父母在,子孙不得别籍异财。因此,我国古代实行宗族或者家庭成员的财产共有制度,并没有独立的夫妻财产制度可言。1930年公布的《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篇》规定以联合财产制作为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其主要内容为:除特有财产外,结婚时属于夫妻之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中夫妻所取得之财产为联合财产,由夫管理并负担管理费用;妻对于本人之原有财产保有所有权,但夫享有用益权以及孳息的所有权;夫对于妻之原有财产为处分时应征得妻之同意,但为管理上所必要之处分除外;联合财产需加分割或者妻死亡时,妻之原有财产归其本人或者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有短少依归责原则决定是否应予补偿。显而易见,这是一种片面维护夫方权益的不平等的财产制度。
    2023-04-25
    167人看过
  • 我国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制度的沿革
    我国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制度的沿革。我国上市公司收购是证券市场建立以后才有的新鲜事物。自1993年9月深圳宝安集团举牌延中实业,诞生我国证券市场上第一起公司收购事件以来,至今还不到9年时间,但是对上市公司收购的立法却已经有超过10年的历史,原因是我国证券市场一直以来奉行法制先行、规范发展的原则。我国对上市公司收购的最早立法是1992年4月4日出台的《深圳市上市公司监管暂行办法》,其中第四章“重大交易”和第五章“收购与合并”对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信息公开义务、重大交易信息公开义务等有关公司收购事项作了规定。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发布《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简称《股票条例》),其中第四章“上市公司收购”专门规制上市公司收购,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有:持股预警披露触发点5%,持股增减变动披露点2%,披露方式为报告和公告(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上登载),持股达30%的要约收
    2023-06-05
    214人看过
  • 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中国的启示
    随着经济、医疗和社会的发展,综观世界,人口老年化已成为我们人类所共同面对的一大问题。诚然,长寿百岁一直是我们共同的梦想。而这个梦想成为现实的同时又为我们带来了新的忧虑。为了适应人口结构的变化,日本政府对旧的医疗久安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2022-04-10
    378人看过
  • 我国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的沿革
    本文讲的是债务重组会计研究。1998年6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旧准则”)。该准则对于规范企业债务重组交易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的沿革1998年6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旧准则”)。该准则对于规范企业债务重组交易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财政部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于2001年1月18日发布了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对重组业务的税务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债务人用以抵债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它的账面成本的差额,应确认为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按规定缴
    2023-06-05
    435人看过
  •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之我见
    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五十年代初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其特点是:以城镇职工为主、以单位提供保障为主,实行广就业低工资辅之以一定程度的社会保障的模式。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的发展。建立了有别于原有社会保障的新模式。体现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框架已经明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实施。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问题1.社会保障覆盖面狭窄,制约保障功能的发挥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项目主要限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不能满足更多的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需要。失业保险制度仅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四种具体情况适用。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亏损而暂停发放工资的职工则不能享受失业保障。其他经济性质企业的职工则更享受不到失业保险待遇。2.基金收缴困难影响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近年来,由于企业效益下降资金紧张等原因,
    2023-06-06
    151人看过
  • 中国商品分类的历史沿革
    众所周知,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标志,每一个注册商标都是指定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务上的。如提到长虹,人们会想到彩色电视机;提到茅台,人们会想到酒;提到美加净,人们会想到化妆品等等。应该说,离开商品或服务而独立存在的商标是不存在的。所以在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正确表述所要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及其所属类别,是商标申请人(代理人)首先会遇到的问题。许多不同的部门出于管理、统计等工作需要都要对商品进行分类。如从国民经济管理的角度,通常将商品分为工业品和农产品两大类,工业品中又分重工产品和轻工产品,重工业产品中又可划分为冶金工业产品、机械工业产品等等。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为了商标注册和管理的需要,也需要对商品进行分类。商标注册和管理,应该说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商品及服务分类是商标局的一项基础工作。我国目前已有注册商标七十多万件,如果没有一套科学的分类管理体系,要想拉索、查询。调阅一个商标,就像大海
    2023-06-08
    83人看过
  • 我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计算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二是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定率征收失业保险费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采用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
    2023-06-07
    110人看过
  • 中国转型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制度分析
    始于80年代初、由中国政府推动的医疗改革被国务院研究机构宣告为“基本不成功”。在考察历史方面,横向以西方发达国家、前苏联或成功或失败的医疗改革经验为轴,纵向以70年代民间的诱致性变迁、80-90年代政府的强制性变迁为轴。在理论分析方面,从制度经济学基本理论入手,分析变迁过程中委托人及各级代理人的成本和收益,解释了改革失败的制度原因,并对新的政策提出了改进的建议。关键词:强制性制度变迁/委托—代理关系/一致同意原则/制度选择一、道路的选择:意识与经验医疗保障从现代社会医疗定医疗保障中政府、个人、企业三方的责任。经历了10年探索,1988年《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标志着“医改”正式明确了市场化方向,规定了:第一,关于激励的规则:1)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权只限于合同内。2)下放医疗机构合同职责外的业务收入分配权。3)鼓励医疗机构差异定价。4)对全民所有
    2022-04-17
    485人看过
  • 论中国刑罚制度改革
    刑罚从古到今,都是沿着由重到轻、由野蛮到文明,由低级文明到高级文明这一道路不断向前发展的,因而这是一条世界刑罚发展的基本规律。目前,整个世界刑罚制度发展的潮流仍然是轻刑化、人道化、开放化。我们要进行刑罚制度改革,也不能忽视这条规律的作用,更不能违背这条规律。一、中国古代刑罚制度改革〈一〉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整个演变过程1、夏至西周。夏确立了墨、劓、宫等五刑制度,刑罚严酷;商代更趋残酷,出现了许多非人道的极刑,刑罚体系非常残忍;西周为奴隶制刑罚成熟阶。2、春秋至秦。春秋时期以五刑为主,这一时期是奴隶制刑罚向封建制刑罚过度阶段,刑罚依然比较严酷;秦朝刑罚出现新的变化,出现了主刑和附加刑,刑罚仍然非常残酷。3、汉至隋唐。汉朝刑罚开始出现宽缓信号,一些非常不人道的死刑被废除或者修改;随后的三国两晋南北朝延续了汉的宽缓趋势:隋朝以《开皇律》为标志,明确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定刑罚的内容,废除前朝过于严酷的
    2023-06-12
    462人看过
  • 代位权制度沿革及特点有哪些
    依据债的一般理论,债是一种发生于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对人权、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人也仅对债权人负有义务。债的效力原则上不能追及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但当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危及到债权人的利益时,法律就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行使一定的权利,以排除对其债权的危害。这一制度就称为债的保全或债权的保全。学术上也称其为债的对外效力。代位权就属于一种债权保全方式。所谓代位权,指的是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已负迟延责任又怠于行使其对第三债务人的权利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即产生代位权诉讼①。早在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中就确立了债权人代位权及代位诉权,并对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后日本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都对代位权作出了规定。代位权诉讼是直接诉讼的对称(债务人对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即为直接诉讼)。依据传统理论
    2023-06-01
    20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建立什么样的医疗保险制度?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指出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种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一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二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使用的统筹基金和个人专项使用的个人账户基金组成;三是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确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能互相挤占。
    • 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制度的差异
      宁夏在线咨询 2025-01-16
      养老保险,全称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有保险的强制性的,需要缴纳,是在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作下进行缴纳的。对于未就业的人员
    • 会不会影响到2020年社保制度改革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8
      "工伤理赔的流程一般有:申请工伤认--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提交工伤待遇申请资料--领取工伤待遇。法律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
    •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有何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1、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母制度,它包括一系列关于社会养老问题方方面面的制度和规定; 2、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框架下的子制度,它仅是就老年人基本生活收入来源的制度安排; 3、社会养老保障框架下的制度还有养老组织形式上、养老医疗上的等各方面的制度规定。
    • 社保制度改革方案调整
      辽宁在线咨询 2025-02-01
      根据法律规定,当需要变更或更正户口登记内容时,申请人或户主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审查属实后,户口登记机关可以予以变更或更正。如果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申请人还可以被要求提供有关变更或更正的证明。因此,如果需要更改姓名,申请人可以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则需要由监护人陪同办理。不过,由于户口名字的更改可能会影响到公民的户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