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款的分配是在执行程序开始之后债权人可以按照规定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于执行案款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保存,一般执行案款在法院停留的时间不能超过30日,债权人申请对执行案款进行分配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一、执行案款分配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零九条,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二、执行案款的管理规定是什么
1.本院委托银行开设执行案款专户,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专户内的执行款项。
2.严格实行案、款分离制度,除本制度规定的情形外,严禁执行人员出具白条直接收取被执行人交纳的现金或票据。
3.执行案款由院财务统一管理。院财务对每个执行案件执行案款的收付分科目进行登记,对每个执行案件的执行案款往来情况应登记科目明细账。
4.执行过程中收取、搜查、扣划、拍卖和变卖的款项以及执行担保款项应当直接划入院执行案款专户。
5.交款人即时支付现金或票据的,应持执行人员开具的交款通知书将现金或票据送交委托代收执行款银行工作人员。
6.异地执行、搜查扣押、小额标的执行,或情况紧急,确需执行人员直接代收现金或票据的,收取现金或票据应当符合以下程序:
7.在申请执行人和执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被执行人当场将现金或票据直接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执行人员应当记录交付情况,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
8.自执行案款到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执行人员应当将收款时间和数额告知相关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9.执行案款的兑付由案件承办人填写领款通知书经主管院长审批后,交申请执行人到院财务统一领取。
10.申请执行人委托(指定)他人代为收款的,执行部门应当审查其委托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11.向申请执行人兑付执行案款前,应当扣除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评估拍卖费用及执行中的实际支出费用。
12.收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收款后应向执行法院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收据。收款人是自然人的,收款后应向执行法院出具本人亲笔签名或有本人指印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应当存入执行案卷备查。
13.财务部门在兑付执行案款时,应审查领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向执行部门通报。
14.财务部门在办理兑付手续时,应当坚持专款专付的原则,认真审查核对收款案号、付款案号、单位、金额是否吻合。
三、执行款在法院停留时间是多少天
执行款在法院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条,执行人员应当在收到财务部门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核算、执行费用的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零九条
《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一十条
-
执行分配方案之诉的规定
282人看过
-
新的法律法规对于刑事执行分配有何规定
376人看过
-
2024参与执行分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492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执行分配顺序是什么样的?
416人看过
-
财产分配顺序执行的法律规范
458人看过
-
想知道执行分配的法律规定具体是怎么样的
176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中的分配方案怎么执行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3如果认为分配方案有问题的,应当先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 执行法院受理异议申请后,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或被执行人; 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在收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对有关异议不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进行审查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方案进行分配; 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
法院拍卖案件执行款如何分配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1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
-
法律规定的执行分配条件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4(1)对于分配方案异议的处理由条文规定可以看出,就执行程序中对分配方案异议的处理,执行法院贯彻的是“当事人主义”,并不需要行使对异议进行审查的职权,只是将当事人的异议告之相关权利主体,如果没有对异议的反对意见,执行法院则按照异议的意见修改分配方案并予以分配;如果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执行法院则通知异议人并等待其15天,根据异议人是否起诉而决定或者按照原方案分配,或者将争议份额提存。如此规定彻底贯彻了
-
法律对执行分配是应该如何规定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4(1)对于分配方案异议的处理由条文规定可以看出,就执行程序中对分配方案异议的处理,执行法院贯彻的是“当事人主义”,并不需要行使对异议进行审查的职权,只是将当事人的异议告之相关权利主体,如果没有对异议的反对意见,执行法院则按照异议的意见修改分配方案并予以分配;如果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执行法院则通知异议人并等待其15天,根据异议人是否起诉而决定或者按照原方案分配,或者将争议份额提存。如此规定彻底贯彻了
-
新的法律法规对于刑事执行分配有何规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7(1)关于分配方案异议的处理原因条文的规定,在执行程序中对分配方案异议的处理,执行法院贯彻的是当事人主义,不需要对异议进行审查的职权,只是将当事人的异议告知相关权利主体,如果没有对异议的反对意见,执行法院就会根据异议的意见修改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如果有人提出反对意见,执行法院就会通知异议人,等待其15天,根据异议人是否起诉决定,或者根据原案进行分配这样的规定完全贯彻了审判分离的原则,也符合一般的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