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起诉妻子侵犯生育权是否能得到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21:44:41 264 人看过

不能,关于男方提出的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的原因,关键在于夫妻之间生育利益发生冲突时,妇女享有生育权的最后支配权。《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妻子未经丈夫同意私自中止妊娠,虽可能对夫妻感情造成伤害,甚至危及婚姻稳定,但丈夫并不能以本人享有生育权对抗妻子享有的生育决定权,故法院据此驳回了男方的赔偿请求。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处理。

妻子单方中止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

夫妻之间的生育权是平等的,不存在谁的权利优先于谁的问题。妇女受孕后,胎儿构成妇女人身的组成部分。丈夫的生育权的实现不得侵害妇女的人身自由权。换言之,如果妻子不愿意生育,丈夫不得以其享有生育权为由强迫妻子生育,妻子怀孕后,是否生育子女,应由妇女本人决定。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这项规定给予了妇女自主决定生育的权利。

事实上,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生育权的实现都需要对方的配合,这是由人的生理特点决定的,但并不能因此而否认生育权的绝对权属性。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而具有排他性的权利。其特点为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而不需要他人行为的介人,权利的相对人有不作为、容忍的义务,但不需作为。人格权属于支配权,因此生育权当然是支配权;同样,由于夫妻任何一方的生育权的实现都依赖于对方的配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7日 1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生育权相关文章
  • 妻子中止妊娠被丈夫起诉侵犯生育权,法院判决来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赵与小刘结婚后,夫妻双方感情不好,小赵在向小刘提出离婚的情况下中止妊娠,具有正当理由,不属于擅自中止妊娠。另外,小赵怀孕后,患有子宫肌瘤,基于身体原因,也可以中止妊娠。小赵没有侵害小刘的生育权,小刘主张的损害赔偿,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判决驳回了小刘的诉讼请求。随后,小赵向成都高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小刘离婚。经高新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离婚。那么妻子中止妊娠,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吗?生育权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但男方也享有生育权。男女双方结婚后,应当协商决定生育子女或者不生育子女,女方怀孕后,如要中止妊娠,应当与男方协商决定,如未经男方同意且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中止妊娠,构成对男方生育权的侵犯,男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所以,夫妻双方不能在生育问题上达成合意,并不意味着丈夫的生育
    2023-05-06
    429人看过
  • 妻子婚内出轨丈夫能得到赔偿吗
    妻子婚内出轨如果构成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过错情形,并且因此导致双方好的,可以起诉要求妻子给予赔偿;如果没有构成上述过错情形的,则不可以因为妻子出轨要求其赔偿。注意如果丈夫是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要求赔偿的要求需要在离婚时一并提出。如何认定妻子婚内出轨认定妻子婚内出轨如下:1、妻子与出轨对象的开房记录、录音、录像;2、妻子与出轨对象的同居证据、证明;3、工作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3-08-02
    244人看过
  • 妻子瞒着丈夫去做人流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是真的吗?
    一、生育权的定义夫妻有依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并应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同时,夫妻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二、单身女性有生育权吗?以往,只有结了婚的人才能生孩子,未婚的人即使到了适合生育的年龄也不能生孩子。现在这种情况有了变化。2001年《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正式施行。该《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身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所以,单身女性也有了生育权。在此,我们还需提醒大家的是:这个条例只是吉林省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并不适用吉林省以外的地区。如果有其他地区的单身女性希望生育子女的,还要以当地的具体规定为准。三、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如何处理?虽然夫妻双方均享有平等的权利,但这种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才能有可能实现。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的,应
    2023-04-12
    303人看过
  • 妻子未能生育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
    [案情回放]小杨和妻子小许1997年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相处两年之后二人登记结婚。婚后,小两口感情很好,而且还购买了两处房子,日子过得很幸福。但结婚六年,小许一直未能怀孕,双方为此产生矛盾。今年1月,小杨开始与妻子分居,进而提出与其离婚,并诉至法院。小杨在开庭时说,他和小许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同,未能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更为重要的是,他喜欢小孩,而小许经查生育困难。开始夫妻二人还为此时常争吵,后来彼此已无话可说。现夫妻感情已破裂,因此要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而被告小许却持另一种说法。她说,原告所述不实,婚后夫妻感情很好,近来因被告未能怀孕,原告总埋怨她。医院检查也没有说她不能怀孕,为了能早些怀孕,被告吃了好多药,也受了不少苦,在这件事上原告表现得心态不好。小许最后表示,她和小杨没有原则上的矛盾和分歧,故不同意离婚,并希望夫妻和好。[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和被告婚姻基础较
    2023-04-22
    199人看过
  • 妻子没有生活费,能否起诉丈夫?
    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可以起诉。起诉流程如下:1、需要准备身份信息、财产信息和离婚起诉状,到法院起诉立案;2、法院立案之后,联系双方,组织调解;3、庭审结束之后,法院会按照庭审结果出判决。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具体如下:1、案件受理费;2、申请费;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婚内不给生活费能起诉吗可以提起诉讼。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其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其丈夫的义务,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领对方扶养的权利。夫妻扶养为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扶养通常在婚姻共同生活中自觉履行。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依据我国《民法典
    2023-07-06
    163人看过
  • 如果妻子生二胎,属于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吗
    大家好,我是信金国律师。最近看到一个案例,广州的叶女士今年41岁了,和丈夫只有一个女儿。几年前,丈夫就开始催促她生二胎,但当时,叶女士身体不大好,只能作罢。但是,从今年8月份开始,丈夫又开始催她生二胎,还威胁她说,如果你不生二胎,那咱们就离婚。为了验证这句话,之后丈夫既不管孩子也不为家里出钱出力,甚至还把放在叶女士那里的工资卡要回来。叶女士心里非常不舒服,自己岁数不小了,身体也不好,不适合生二胎。她觉得丈夫根本不体谅自己,日子过不下去了,于是准备和丈夫诉讼离婚。说实话,这个案例中的丈夫,心中可能十分清楚妻子的身体不适合生二胎,但他仍然催促妻子生孩子,无非是想为离婚找一个理由。当妻子忍不下去提出离婚的时候,他就可以说是因为你无法生二胎,我们才走到这一步。但是在婚姻中,你作为男方,不给抚养费,拒绝承担家庭义务的行为显然是不合法的。离婚时,法院会照顾女方的利益,对女方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此时男
    2024-01-16
    289人看过
  •  丈夫能否通过诉讼离婚,要求妻子生育?
    尽管妻子不愿意生孩子,但丈夫仍然可以起诉离婚。然而,法院不一定支持这一决定。要使这一诉讼获得成功,需要证明夫妻间不因妻子不愿生孩子而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主要是看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尽管妻子不愿意生孩子,但丈夫仍然可以起诉离婚。然而,法院不一定支持这一决定。要使这一诉讼获得成功,需要证明夫妻间已因妻子不愿生孩子而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主要是看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 法 律 规 定 】 夫 妻 感 情 破 裂 如 何 判 断 ?在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首先,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是判断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因此需要关注双方在婚姻关系建立时的感情状况。其次,婚后感情也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重要指标,需要关注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的相处情况。第三,离婚原因也是影响夫妻感情的重要因素,需要关注双方因离婚原因产
    2023-09-19
    406人看过
  • 丈夫不能生育仍出轨偷情妻子索赔65万生育权
    结婚后发现丈夫不能生育,孙女士与丈夫张先生签订了补偿协议,约定如果两人离婚,张先生将赔偿孙女士65万元。两天前孙女士从陕西出差回来发现丈夫有外遇,决定到法院打官司离婚。昨天孙女士拿着这张已经签订13年的协议找到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诉讼索取生育权赔偿。丈夫不育签订补偿协议结婚前他从没说起过他不能生育,做婚前检查时,他也向我隐瞒了这项生理缺陷。孙女士说,结婚后她发现丈夫患有无精症,曾向新婚的丈夫提出过离婚,但在丈夫的苦苦哀求之下,她一时心软没有再提此事。当时张先生为了补偿她,曾经主动与妻子签订过一份书面协议,内容是:如果因为张先生的原因导致孙女士与他婚姻破裂,张先生将向孙女士赔偿现金65万元,作为离婚后对妻子未能生育子女的补偿,这笔钱相当于当时他们所有的存款加上居住房子的价格。这份协议我一直保存着,但13年过去了,我们一直没有闹过太大的别扭,这份协议逐渐被我们忘记了。孙女士说。丈夫不忠妻子提出
    2023-06-08
    470人看过
  • 妻子不忠反起诉离婚丈夫能获得哪些赔偿
    妻子不忠反起诉离婚丈夫一般不能获得赔偿。只有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才可能获得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丈夫不养家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丈夫不养家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而且又调解无效,便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感情并未破裂,夫妻尚有和好可能的,虽经调解无效,仍不准予离婚。下列情况当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的;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
    2023-07-25
    152人看过
  • 陕西首判生育权纠纷案——妻子擅自流产不侵犯丈夫生育权
    陕西省首例生育权纠纷案,近日在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结。法院判决妻子擅自流产不侵犯丈夫生育权。2009年4月,原告刘强(男)与被告广丽(女)因琐事发生纠纷,广丽诉至法院要求离婚。5月12日,广丽在其父陪同下到医院以未婚怀孕为由做了人工流产手术。7月16日,广丽向法院撤回起诉。8月10日,刘强以广丽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诉致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广丽的流产行为是在夫妻正在进行离婚诉讼这一特定背景下实施的,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广丽必然对本人及胎儿的未来生活产生顾虑,所以其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公民生育权利的实现,不能依靠个人独立完成,必须有配偶的密切自愿配合才能实现。同时,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了妇女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故法院依法驳回了刘强的诉讼请求。(通讯员张革胜魏继儒记者台建林)
    2023-04-23
    236人看过
  • 妻子能否起诉丈夫不给她生活费?
    丈夫不给生活费妻子可以起诉。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如起诉需要携带证据、准备复印的借条、起诉书,身份证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妻子出轨丈夫不离婚妻子如何处理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那么男方可以积极应诉。就责任而言,女方属于过错方。男方如果能搜集到相关证据,证明女方出轨的话,男方可以要求赔偿。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
    2023-07-05
    432人看过
  • 妻子与人非婚生子丈夫获得赔偿
    一女子婚后与他人发生性行为生育一子,其夫不知情承担了孩子的,其夫遂诉请返还抚育费和精神抚慰金。近日湖南岳阳市中院二审依法判决:该女子返还其夫对孩子的抚养开支10800元,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1997年11月,王文武(化名)与江倩(化名)登记结婚,江倩于2002年10月15日生育一男孩,取名王迪(化名)。后王文武、江倩因夫妻感情不合,双方于2005年办理了。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王迪由江倩抚养,王文武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王迪的医疗费、学费由王文武、江倩各负担50%。后王文武因怀疑王迪非自己亲生,而未支付王迪的生活费,并委托医院作了,结果为:王迪与王文武无血缘关系。法院审理认为,江倩与王文武结婚后,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而生育了子女,王文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该子女的抚养义务,江倩的过错行为侵害了王文武的人格尊严权,王文武要求江倩返还其因抚养王迪而支出的费用及赔偿其精神抚慰金的诉
    2023-04-23
    475人看过
  • 妻子悄悄做人流侵犯丈夫生育权法院判离婚
    夫妻吵架后,妻子擅自做了流产手术,早就盼着当爸爸的丈夫知道后十分恼火,以生育权受侵犯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10天前,(新疆)芳草湖垦区法院依法解除李刚(化名)与金珠(化名)的婚姻关系。李刚和金珠均系来新疆打工人员,2007年4月,李刚经人介绍与金珠相识,二人认识1个月后便结婚了。婚后,李刚发现金珠花钱大手大脚,生活懒散。金珠再向丈夫要钱时,李刚总说没钱,金珠拿不到钱就发脾气,乱摔家里的东西,二人为此经常大打出手。2007年11月金珠怀孕,想到丈夫不仅不体贴,反而为几十元钱动手打自己,于是她悄悄到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半个月后,得知此事的李刚非常气愤,便提出离婚。今年2月,他们到农场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未果后,李刚以妻子侵犯了他的生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法院在查清事实后认为,生育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享有平等的权利。考虑到他们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依法解除了两人的婚姻关系。新
    2023-05-05
    221人看过
  • 妻子怀孕后瞒着丈夫去做人工流产,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
    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夫妻双方各自都享有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这一权利,生育权才能得以实现。《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已婚妇女不生育的自由,是为了强调妇女在生育问题上享有的独立权利,不受丈夫意志的左右。由于自然生育过程是由妇女承担和完成,妇女应当享有生育的最后支配权。如果妻子不愿意生育,丈夫不得以其享有生育权为由强迫妻子生育。妻子未经丈夫同意终止妊娠,虽可能对夫妻感情造成伤害,甚至危及婚姻的稳定,但丈夫并不能以本人享有的生育权对抗妻子享有的生育决定权,故妻子单方终止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妻子怀孕后监护人能否是丈夫妻子怀孕后一般不会有监护人,也就无需讨论是否可以由丈夫担任监护人了,因为妻子是成年人,法律明确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需要监护。但如果妻子属于限制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可以是丈夫。
    2023-08-08
    26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权
    词条

    生育权是人权下面的一个具体权利,属人之为人而自然享有的权利。生育权一般指生殖权利。公民的生殖权利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殖权利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 更多>

    #生育权
    相关咨询
    • 请问妻子自行堕胎是否侵犯丈夫的生育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1
      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做了流产手术,虽然可能对夫妻感情造成伤害,但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丈夫不能以其享有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夫妻双方各自享有生育权,只有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行使,生育权才能得以实现。但丈夫的生育权更多地依赖于妻子而完成,妻子为怀孕、分娩要承担更多的生理风险和心理压力,因此,生育权的特殊性质决定了生育的决定权应当赋予女方。《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
    • 妻子未经丈夫允许擅自堕胎,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妻子怀孕后是否生育应当由其本人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妻子未经丈夫允许堕胎,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也规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如果因为生育
    • 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侵害丈夫的生育权,丈夫是否可以向妻子索要赔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9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由此可看出,妇女不生育的自由包括不怀孕或怀孕后终止妊娠。虽然怀孕是夫妻双方的事,但妇女怀孕后,有权自行决定是否终止妊娠,不需要征得男方的同意。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的法律规
    • 丈夫出轨妻子起诉离婚,能否得到财产损失赔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5
      出轨离婚只有符合法律要求损害赔偿的条件才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一方要求赔偿的情况有:一方有重婚;一方与他人同居;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
    • 妻子擅自中止妊娠是否侵犯丈夫生育权?侵犯生育权的责任该如何认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8
      仅仅是“妻子未经同意擅自中止妊娠“,是无法构成“侵犯丈夫生育权”的。那得看是在什么情况下。首先,妻子为什么要终止妊娠?妻子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擅自终止妊娠”?在其终止妊娠前,作为丈夫的你向其作了哪些思想工作?如果本次妻子不终止妊娠,那么生育下来的会是你们的第几个子女?等等。在这些情况不清楚前,无法让人评判其行为是否“侵犯丈夫生育权”。如果说,丈夫由于妻子拒绝生育二胎而以侵犯生育权为由提起诉讼,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