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07 17:19:41 116 人看过

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该案件适用专属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来确定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是按照不动产纠纷来确定管辖法院的。为什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n(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n(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n(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劳动分包合同隶属专属管辖吗
    是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加工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体现为施工行为。承揽合同中的“加工行为所在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表现为建设工程所在地。本条规定“以施工行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与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是一致的。这样规定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查清事实。如受诉法院所在地与建设工程分离,必然会增加受诉法院的工作负担、给一方当事人造成讼累,不符合“两便原则”(即便于人民法院审理和便于人民群众;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2023-06-18
    209人看过
  • 挂靠适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根据2015年2月4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新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在此基础上予以明确规定:“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时候都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案件,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一、
    2023-03-14
    427人看过
  • 工程欠款管辖适用专属管辖吗
    一、工程欠款管辖适用专属管辖吗属于。工程欠款纠纷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工程欠款纠纷是专属管辖。二、怎么写工程款的欠条工程款欠条??????????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承包______装修总工程。后有把工程的______活分包给口头合同人______。工程款共计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工程已完工后分包人______已接受工程款人民币_
    2021-12-28
    310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按约定还是专属
    一、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按约定还是专属按照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限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三个第四级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当包括该项下的建设工程施工相关的案件,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铁路修建合同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状原告:北京**新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红英,职务董事长住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东里**号楼**室,邮编:***电话:******被告: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隋心梅,职务总经理住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工业区***号,邮编:***电话:******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返还保修款62259.24元,延迟支付的违约金巧6694.12元;以上两项共
    2021-10-09
    351人看过
  • 建设工程案件都属于专属管辖吗
    劳务分包给个人是不合法的,是违法行为。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劳务分包需要一定的资质,但是,在实践中,劳务分包是需要资质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建设工程合同备案需要什么材料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了许多种,不同的种类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时需要的材料也不同。1、勘察合同备案(1)勘察合同原件3份;(2)勘察合同备案表6份;2、设计合同备案(1)设计合同原件3份;(2)
    2023-02-23
    228人看过
  •  探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专属管辖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这种纠纷应当适用专属管辖,并且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如果纠纷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则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们需要将其改写成一种不同的表述方式,同时保持其原有的意义不变。经过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的改写: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这种纠纷应当适用专属管辖,并且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解决】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里?不动产纠纷解决中
    2023-08-30
    354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管辖权属于哪个部门
    建设工程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房地产纠纷,是指房地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房地产已经登记的,以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地方为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未登记的,以房地产实际所在地为房地产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是怎样的建设工程施工纠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效力及相关问题。例如背离中标合同实
    2023-08-18
    91人看过
  • 建设工程分包专属管辖权规定
    1、《建设工程分包专属管辖权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虽然已完成的工作成果构成不动产,但此类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与占有、使用、,房地产收入和处置,因此建筑合同纠纷不属于房地产纠纷。2005年1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建筑合同纠纷发生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就是说,此类合同纠纷的处理不属于专属管辖范围。因此,此类争议的管辖权应根据一般合同争议确定,即被告住所地法院和建筑法法院有管辖权。什么是专属管辖权?变更管辖权。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相比,专属管辖权具有优先权、排他性和强制性。排他性管辖权是一种独特的法院管辖制度,仲裁没有排他性管辖权。排他性管辖权的范围国内排他性管辖权的范围如下:。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经营地法院管辖。因继承而提起的诉讼,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居住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以价
    2023-05-07
    224人看过
  • 建设工程纠纷管辖相关问题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4、
    2023-03-02
    482人看过
  • 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是什么
    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原则规定,涉及不动产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近年来,对于究竟什么是不动产纠纷还缺乏明确界定,理论界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逐渐倾向于将不动产纠纷区分为不动产权属纠纷、不动产合同纠纷,两类纠纷因性质不同,在管辖方面也应适用不同的管辖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不动产权属纠纷与不动产有实质联系的纠纷,如土地确权、房屋质量、侵权等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不动产合同管辖与不动产仅有表面牵连关系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纠纷就没有专属管辖的必要,而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不动产纠纷”应根据性质部分适用专属管辖司法解释关于不动
    2023-06-13
    52人看过
  • 拆迁补偿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与特殊的地域管辖不同,专属管辖是一种排他性的管辖,其不仅排除了当事人之间以协议的方式选择管辖法院,还排除了应诉管辖的适用。当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时亦不能再使用一般和特殊的地域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的专属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于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一、专属管辖与专门管辖的区别我国除设有普通法院之外,还设有一些专门法院,如海事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这些法院也管辖部分第一审民事案件:如海事法院受理当事人因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提起的诉讼;军事法院受理双方当事人都是军队内部单位的经济纠纷案件;铁路运输法院受理铁路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
    2023-04-03
    170人看过
  • 专有技术侵权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一、专有技术侵权纠纷是否专属管辖专有技术侵权纠纷并不适用专属管辖,专有技术侵权是属于侵权行为,应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侵权诉讼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第二十五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二、外观专利侵权判定的步骤1、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59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
    2023-04-30
    366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筑合同纠纷纳入法院专属管辖
    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确认、分割、相邻关系引起的不动产权利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住房销售合同纠纷,适用房地产纠纷。房地产已登记的,以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位置为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未登记的,以房地产实际所在地为房地产所在地。分析:1。房屋租赁纠纷和建筑合同纠纷被认定为房地产纠纷,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预计今后,仲裁条款排除专属管辖权的案件会更多。在新的司法解释中,只有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认定为房地产纠纷,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仍属于一般区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视听资料和录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博客、微博、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方式形成或存储在电子媒体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媒体中的录音资料、录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2023-05-07
    215人看过
  • 建设工程结算协议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1、建设施工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2、针对合同纠纷你们可以协商管辖的法院或者达成冲裁协议。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为专属管辖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其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辖的程序性规定。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哪些管辖1、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2、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3、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对某个具体的案件,指定其辖区内某个下级人
    2023-04-11
    10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程建设合同管辖专属管辖有什么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28
      是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加工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体现为施工
    • 专属管辖的工程合同纠纷哪些情况适用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
    • 2022年建设工程合同管辖有专属管辖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05
      是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加工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体现为施工
    • 2022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什么管辖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14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辖的程序性规定。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
    • 建设工程设计工程合同纠纷怎么应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管辖)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2-01
      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未违反当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而且乙方拟提起的诉请系基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提出,故不属于不动产纠纷,而应当属于合同纠纷。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