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权的继承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09:52:21 139 人看过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18日 08: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房产继承公证还需要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吗
    被继承人必须到,除法定继承外,其它形成的继承均是按被继承人的意思办理,被继承不到,他的处分遗产的意思公证人员不知道,无法办理。一、房屋遗产继承公证如何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这样办理:先预约公证,所有的继承人都要到场。在国外或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要公证委托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要以下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户口本、身份证;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二、法院受理遗产继承诉讼要哪些证据法院受理遗产继承诉讼要哪些证据这个问题。遗产继承纠纷诉讼一般需提交如下证据材料:第一,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第二,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第三,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第四,被
    2023-06-22
    241人看过
  • 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有效吗,放弃继承权的条件
    一、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有效吗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一般是无效的,继承开始之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财产不具有支配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放弃继承权的条件放弃继承权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继承权的放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放弃。2.继承权的放弃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本人亲自实施,不得代理。3.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如果继承权人以某种条件或要求为前提作为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其放弃继承致其不能履行决定的义务或者侵害了其他继承权人的权利,则这种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无效的。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
    2023-04-23
    130人看过
  • 什么条件才能继承夫妻房产, 配偶去世财产继承权
    夫妻中一方去世,若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则先分出共有财产的一半为配偶所有,另一半为逝者的财产,再进行遗产分割。若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分割财产,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割。被继承人死亡,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同的继承顺序中,每个人的继承权都是相同的,所继承的份额应当平均分配,也可以通过协商再决定每个人继承份额。此外,对于继承人以外的需要被继承人抚养,且没有生活能力、生活来源的人,协商一致后可以适当分一些遗产。一、继承时主体的认定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
    2023-04-10
    121人看过
  • 继承房产哪个人有继承权
    房产继承中有继承权的人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人;遗嘱继承中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中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一、父母能继承孩子遗产吗?父母能继承孩子遗产。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孩子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若孩子没有留下遗赠协议、遗嘱以及遗赠抚养协议的,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配偶去世房产怎么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则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2023-03-28
    427人看过
  • 房产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优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2023-06-08
    314人看过
  • 父母遗产中房屋继承权的继承人
    父母的房屋发生继承时,除了被继承人的子女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配偶和父母也有同等的继承权。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均有权分配分割遗产,当然也可以放弃继承房屋。房屋继承权的顺序人比例是怎样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
    2023-07-01
    380人看过
  • 房屋未写遗嘱都有谁可以继承,房产继承的条件
    一、房屋未写遗嘱都有谁可以继承房屋未写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2023-04-18
    339人看过
  •  哪些条件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罪犯将面临严惩,包括可能被判处死刑。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罪犯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此外,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人也会受到惩罚。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罪犯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最后,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罪犯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罪犯。2.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罪犯。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权丧失的原因继承权丧失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遗嘱中未注明被继承人的姓名或名称,或者与被继承人没有亲属关系。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处置的安排,如果遗嘱中未注明被继承人的姓名或名称,那么遗嘱就无效,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也会丧失。如果
    2023-11-01
    299人看过
  • 遗产继承规定:转继承权、代位继承权与弃权继承权的特点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二、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收养的子女能否代位继承权能。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2023-07-12
    217人看过
  • 公租房有继承权承租权有条件吗
    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一、公产房
    2023-03-06
    285人看过
  • 继子女无赡养可以继承财产吗以及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
    一、继子女无赡养可以继承财产吗继子女无赡养能否继承财产要看遗嘱人是否将其列为继承人,有遗嘱的继子女未赡养也可以分得财产,如果没有遗嘱的,民法典规定,对于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继承财产时,可以少分财产,对于有能力而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甚至可以不分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形成扶养关系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
    2023-04-10
    207人看过
  • 继父继承继子女的遗产具备条件
    一、继父继承继子女的遗产具备条件无血缘的继父继子女之间的遗产继承需要满足: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继承遗嘱通常可以包括五种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继父继承继子女只要满足继承遗产的条件,就可以采用以上形式订立遗嘱。二、房产遗产继承税怎么计算遗产继承税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一)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二)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三)被继承认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遗
    2023-05-03
    319人看过
  • 什么是继承权的丧失及继承权丧失的条件
    一、什么是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也可不丧失。二、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2023-04-14
    426人看过
  • 继承房产产权的问题,哪些人可以继承房产
    一、继承房产产权的问题继承房产产权的问题:1房产继承的程序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确定房屋继承人、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2房屋遗产分割(1)直接分割,但前提是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必须保证房屋的价值不会发生改改。(2)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照各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3)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共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二、哪些人可以继承房产可以继承房产的人员有:法定继承
    2023-04-23
    229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房屋继承怎么做条件怎么做房产继承的房产继承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6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 房产继承是如何继承人继承房产的条件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国家法律对房产继承是怎么继承人继承房产的条件的规定是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
    • 房产继承不需公证的房产产权继承条件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29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房产继承房产继承房产继承房产继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8
      继承问题专业,非三言两语可掌握,建议来电详谈
    • 继承产权继承房产归谁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21
      婚后继承的房产,如果以后离婚,离婚后是否要分给对方一半,要看得到住房是依照遗嘱指定个人继承,还是办理的法定继承。 如果是凭遗嘱指定个人继承得到的住房,就属于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时候该住房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