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发布编号】京地税二[1997]16号【发布时间】1997-01-06【实施时间】1997-01-01【生效属性】无效
<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征收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管理规定》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管理的通知已停止执行出租房屋税收征管办法(发布日期:1998年10月26日实施日期:1998年10月26日)。
*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第一批清理条例的通知》废止了本条例。《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通知》(下发日期:2007年11月21日,实施日期:2007年11月21日)宣告全区无效各县地税局、各分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管,规范两税委托征收的工作程序,按照国务院税收征管条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实施细则》和北京市财政局[1995]43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知》精神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市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委托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市局。附件:《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征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管理办法》,1997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征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通知》,制定本办法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委托有关单位代收营业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代收手续费的函》。第二条根据加强税源监控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租赁住房税收征管,区县地税局可以确定区县房管局、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为征收单位,委托其代征房屋(地)的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第三条税务征收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指定有关人员为税务征收人员,专门负责具体的税收征收工作。第四条税收征收单位应当征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应当缴纳的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拥有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并有出租房屋(土地)行为的军内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的公款全额和差额。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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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是否属于地税局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191、土地使用税属于地税局,由地税局征收。 2、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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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地税局土地使用税总计多少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81、大城市1.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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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土地使用税适用范围是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和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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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XX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等级范围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0一、一级地一级地分为两个片区,其中:第一片区位于市中心城区,级别界线走向为:自北部铁路(XX东侧)起,向南沿XX-----XX-----古城路-----建政路,至XX,向南沿XX-----新竹路-----新竹路南一里,至XX,向南沿XX-----古城路,至XX与天桃路路口,向西沿七星XX-----植物路-----保爱路,穿过中山XX、临江XX(江北XX)达邕江东XX;向西北沿临江XX(江北XX)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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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30根据1988年7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工作从1988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在此之前,许多城市一直是征收土地使用费,征税法规实施后,收费的做法即停止执行。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城市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租住公有住宅的住户不交土地使用税,居住自购的商品房住宅、私有住宅者都应依法缴税。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更合理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