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电力建设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办法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6 19:21:55 63 人看过

第一条为保证我市电力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东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电力建设工程涉及的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第三条电力工程建设沿线的市(区)、镇(街道)政府应积极支持电力工程建设,负责协助所辖区域内的电力建设单位实施征地工作。第四条电力建设发展规划确定的变电站用地及地上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架空线路涉及的需要在架空线路保护区内砍伐原有植物或清拆的合法建筑、构筑物,给予补偿;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建筑、构筑物,原则上不予补偿,并要求无条件自行拆除,因特殊情况或历史遗留问题而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可适当给予补偿,具体由电力建设部门与所有权人协商确定,镇(街道)政府组织协调。第五条各市、区人民政府在供电部门确定变电站、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并取得预征地、规划等合法手续之后即发布电网建设通告。自发出通告之日起,在变电站、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用地范围内及施工中所要通行的道路“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第六条变电站征地范围按规划部门出具的征地图确定;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和拉线坑占用土地的面积,按照以下规定计算:(一)塔以其基础外露部分外侧向外延伸1米所形成的四边形计算;(二)拉线杆、塔的主坑和拉线坑,按每坑2-3平方米计算,其他不作占用土地;(三)用以保护杆、塔基础的围堰按实际占用水面面积计算,其挡土墙以实际占用面积计算。第七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不实行征地,不影响工程施工和今后线路安全运行的青苗、果木等地上附着物以及牛舍、猪舍等临时构筑物不予补偿,确因施工原因损坏的按以下原则给予补偿:(一)在施工过程中,线行下损坏的青苗、果木等地上附着物根据损失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按标准给予补偿,确需成片砍伐或实际造成成片损坏的,按作物规范的种植标准计算补偿费;(二)因杆、塔基础,杆、塔组立等施工时余泥、材料堆放而临时占用的土地一律不实行征收,用地者应当保证上述临时用地的生产条件不被破坏;在使用过程中,因挖土、压占等造成土地被破坏的,应负责恢复土地原状或达到约定条件。如确因施工原因造成青苗、果木等地上附着物损失,根据损失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按标准给予补偿。确需成片砍伐或实际造成成片损坏的,按果木规范的种植标准计算补偿费;(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对牛舍、猪舍、鸡舍、鸭舍、工棚等临时构筑物造成损毁的,根据实际损毁程度按标准给予补偿。如因工程施工原因造成牛舍、猪舍、鸡舍、鸭舍、鱼塘内的牛、猪、鸡、鸭、鱼等发生死亡的,经畜牧或水产部门鉴定,给予补偿;经畜牧或水产部门确认由其他原因造成死亡的,不予补偿;(四)因施工等原因造成原耕地耕作层无法恢复或耕地质量明显下降的,则须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复垦或缴纳土地复垦费。第八条已建成运行及利用旧线行改造且用地不超出旧线路线行用地范围的电力线路,其新建的杆、塔基础用地,按本办法给予补偿。第九条新建电力线路用地为建设用地的,包括已取得土地证的国有划拨、出让和集体建设用地,应征得土地使用者的同意,准予通过的可以不作补偿。由于线路通过致使土地使用受到限制,且土地使用者要求补偿的,应对线路保护区控制范围的用地给予补偿,具体由电力建设部门与所有权人协商确定。规划退缩范围以内的用地原则上不作补偿。第十条临时使用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原则上不予补偿。第十一条新建电力设施用地为林地,在电力设施用地范围内能继续种植林(竹)木等的,只对损坏林木、竹木等按本办法标准作青苗补偿;如果因电力线路的通过而规定不能造林种树(竹)的,应对线路控制范围内的全部林地上的林(竹)木等按本办法标准作青苗补偿。第十二条征地、永久占地最低补偿标准按《关于实施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核定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附件1)执行,具体补偿金额由电力建设部门与所有权人协商确定。地区类别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保护补偿标准地区分类表(江门地区)》(附件2)的划分,各地区类别的保护补偿标准如下:(一)耕地补偿费:四类地区3.9万元/亩;五类地区3.12万元/亩;六类地区2.86万元/亩;七类地区2.6万元/亩;(二)园地补偿费:四类地区3万元/亩;五类地区2.4万元/亩;六类地区2.2万元/亩;七类地区2万元/亩;(三)养殖水面补偿费:四类地区4.05万元/亩;五类地区3.24万元/亩;六类地区2.97万元/亩;七类地区2.7万元/亩;(四)林地补偿费:四类地区1.2万元/亩;五类地区0.96万元/亩;六类地区0.88万元/亩;七类地区0.8万元/亩。第十三条水稻青苗补偿费标准:1200-1400元/亩。第十四条鱼塘补偿费标准如下:(一)四大家鱼及其亲鱼、饲料鱼:2500元/亩;(二)优质鱼类、亲鱼、虾类:5000元/亩;(三)四大家鱼与优质鱼类混养:4000元/亩。第十五条一般耕地及农作物地补偿费标准如下:(一)蔬菜类、瓜类和经济作物:1800-2200元/亩;(二)人工种植的饲料草地:600元/亩。第十六条果树及经济作物补偿标准如下:(一)龙眼树补偿费1.树冠2米以下:不多于300元/株;2.树冠2-4米:300-500元/株;3.树冠4米以上:500-800元/株。(二)荔枝树补偿费1.树冠2米以下:不多于350元/株;2.树冠2-4米:400-700元/株;3.树冠4米以上:700-800元/株。(三)番石榴补偿费1.有收益(树冠1-3米):80-150元/株;2.有收益(树冠3米以上):150-300元/株;3.未有收益:20-50元/株。(四)木瓜补偿费1.有收益:20-50元/株;2.未有收益:5-20元/株。(五)香大蕉补偿费1.有收益(已挂果):50-60元/棵;2.未有收益的大棵:40-50元/棵;3.未有收益的小棵:6元/棵。(六)其他各类木本果树补偿费1.有收益:80元/株;2.未有收益:20-40元/株。(七)葵树补偿费1.树高1.5米以上:50元/株;2.树高1.5米以下:10-25元/株。(八)竹子补偿费1.每丛10支以下:3-15元/丛;2.每丛10支以上:15-40元/丛。(九)落羽杉、水松、苦练树等人工种植的树木补偿费1.胸径10厘米以上:30-50元/株;2.胸径10厘米以下:不多于30元/株。第十七条林木补偿标准如下:(一)商品林补偿费1.近熟林、成熟林或过熟林:按林地的林木实际价值补偿;2.中龄林:按林地的林木实际价值2倍补偿;3.幼龄林:按实际造林投资3倍补偿;4.未成林:按实际造林投资补偿;5.薪炭林、疏林、灌木林、竹林:由电力建设部门与所有人协商确定具体补偿金额;6.经济林、花卉: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3倍补偿;7.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的划分标准按《江门市主要商品林树种龄组划分标准》(附件3)执行;8.以生产小苗木(如营养袋苗)为主的短周期苗圃(如:用材林苗圃、园林苗圃、果树苗圃等):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3倍补偿;3年及3年以内新建的苗圃:按当年投资额的3倍补偿;9.以生产大的观赏苗木为主的周期较长的绿化苗苗圃:苗木移植较易成活的,付给移植补偿费;不能移植或移植较难成活的,按苗木的实际价值补偿;10.参照目前商品林造林投资成本及木材市场价格,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的林木补偿具体标准按《江门市主要商品林树种按龄组确定的青苗补偿参考标准》(附件4)执行;成熟林(过熟林)的林木具体补偿金额由电力建设部门与所有人协商确定。(二)生态公益林补偿费1.按占用商品林林地的补偿标准加倍补偿;2.生态公益林龄组划分标准按《生态公益林龄组划分标准》(附件5)执行;3.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的生态公益林具体补偿标准按《生态公益林按龄组确定的青苗补偿参考标准》(附件6)执行;成熟林(过熟林)的生态公益林具体补偿金额由电力建设部门与所有人协商确定。(三)双方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具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电力建设单位支付。第十八条地上附着物、建(构)筑物补偿标准如下:(一)迁移坟墓补偿费1.一般土坟:360元/穴;2.骨坛:200元/个;3.砖砌或水泥的坟墓:700元/穴。(二)建(构)筑物补偿费1.框架结构房屋:1200元/平方米;2.混合结构房屋:800元/平方米;3.砖木结构房屋:600元/平方米;4.简易结构(牛栏、猪舍及滴水檐蓬低于3米的所有砖木结构房屋):200—250元/平方米;5.围墙:80元/平方米;6.水泥地面(10厘米厚以内)、晒场、粪池:60元/平方米;7.挡土墙:150元/平方米;8.水井:1300元/口。第十九条因临时施工致使沟、塘、坝堤、公路、人行道、桥涵受损的,由施工单位及时给以恢复原状,或双方协商解决,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因此原因阻挠施工。第二十条电力设施占地、拆迁和青苗按以上标准只作一次性补偿,在架空电力线保护区等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再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新种植或者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电力企业有权进行砍伐,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第二十一条青苗所有权人获得补偿后必须在双方协商的期限内自行清场,超过期限未清场的作为弃物由电力建设单位处理。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未涉及事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

除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被征地农民还可以得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其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的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是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个人的。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2日 0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电力建设相关文章
  • 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1、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永久占用土地的面积1、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永久占用土地的面积,按照以下规定计算:(一)塔以其基础外露部分外侧向外延伸1米所形成的四边形计算;(二)拉线杆、塔的主坑和拉线坑,按每坑2—3平方米计算;(三)用以保护杆、塔基础的围堰或者挡土墙,以其实际占用面积计算。2、变电站、配电室征地按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3、铁塔基础占用土地的,以实际占用面积计算,标准如下:㈠水田、菜地,每亩补偿25000~53400元;㈡旱地、园地,每亩补偿15000元~42000元;㈢林地、荒地、其他土地,每亩补偿8000元~16500元;㈣养殖水面(鱼塘),每亩补偿28000元~56200元;㈤国有未利用地、河涌、河流不予补偿。4、青苗补偿按农作物现状补偿,没有农作物不补偿。征地预公告发出后,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具体不超过以下标准:㈠一般短期(一年生以内)作
    2023-06-08
    495人看过
  • 江苏省电力设施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电网建设涉及的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各地现行政策执行。2、林木、多年生经济林木、苗木、零星树木的补偿标准,严格按《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执行。当地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具体规定的参考江苏省林木补偿参考标准(见附件)执行。一、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用地及电缆通道一次性经济补偿范围和标准1、角钢铁塔基础占地按铁塔基础外露部分外沿1米所形成的四边形计算补偿面积;2、杆型基础占地按基础外沿1米计算补偿面积,方形基础按四边形计算面积,圆形基础按圆形计算面积;3、电缆通道占地按通道实际外露部分计算补偿面积;4、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占土地年产值的10倍。二、电力设施征地拆迁补偿组织实施单位电网建设工程是根据电网建设规划及投资计划按项目、分区域、分阶段完成的,具有征地面积
    2023-03-28
    243人看过
  • 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永久占用土地的面积1、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永久占用土地的面积,按照以下规定计算:(一)塔以其基础外露部分外侧向外延伸1米所形成的四边形计算;(二)拉线杆、塔的主坑和拉线坑,按每坑2—3平方米计算;(三)用以保护杆、塔基础的围堰或者挡土墙,以其实际占用面积计算。2、变电站、配电室征地按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3、铁塔基础占用土地的,以实际占用面积计算,标准如下:水田、菜地,每亩补偿25000~53400元;旱地、园地,每亩补偿15000元~42000元;林地、荒地、其他土地,每亩补偿8000元~16500元;养殖水面(鱼塘),每亩补偿28000元~56200元;国有未利用地、河涌、河流不予补偿。4、青苗补偿按农作物现状补偿,没有农作物不补偿。征地预公告发出后,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具体不超过以下标准:一般短期(一年生以内)作物青苗补偿1000元/亩;鱼苗补偿150
    2023-08-05
    291人看过
  • 江西青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合理补偿。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1.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合理补偿。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江西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直接关系到人们利益所得的一些事情,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希望迫不及待的得到最新的消息的,类似于征地补偿有很多人没办法耐心的等到工作人员前来告知,都试图通过各种渠道自己能够提前获得小道消息才觉得踏实。最近有很多江西的网友所咨询的问题就是江西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江西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
    2023-08-15
    471人看过
  • 江苏省电网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意见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网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电网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一月七日江苏省电网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意见根据《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规定,现就我省电网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组织实施电网建设工程是根据电网建设规划及投资计划按项目、分区域、分阶段完成的,具有征地面积较小,占地布点连线呈网状零散分布的特点。电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沿线各市、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省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电网工程建设所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拆迁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由沿线各市、县(市、区)政府包干使用。二、补偿范围和标准(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
    2023-04-22
    457人看过
  • 江苏省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江苏省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三、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5、公开
    2023-03-24
    406人看过
换一批
#电力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电力建设包括电源建设和电网建设。其中电源建设即发电厂的建设,包含传统电力建设及新能源电力建设,如火力、水力、风能、核能、生物能等。而电网建设主要为输电线路的建设。其中建设主体主要为国家电网企业下属的分公司,以及地方电力建设公司。... 更多>

    #电力建设
    相关咨询
    • 江门市电力建设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办法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4-07
      第一条为保证我市电力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东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电力建设工程涉及的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第三条电力工程建设沿线的市(区)、镇(街道)政府应积极支持电力工程建设,负责协助所辖区域内的电力建设单位实施征地工作。第四条
    • 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0
      按签订的征地和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总费用的5%计算。不可预见费由建设单位负责使用,主要用于因工程设计变更引发的扩大征地和地上附着物动迁的补偿。
    • 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4-07
      1、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永久占用土地的面积1、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永久占用土地的面积,按照以下规定计算:(一)塔以其基础外露部分外侧向外延伸1米所形成的四边形计算;(二)拉线杆、塔的主坑和拉线坑,按每坑2—3平方米计算;(三)用以保护杆、塔基础的围堰或者挡土墙,以其实际占用面积计算。2、变电站、配电室征地按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3、铁塔基础占用土地的,以实际占用面积计算,标准如下:㈠水田、菜
    • 电力设施改造征地拆迁补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30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 天津市征地青苗补偿办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7
      关于最新国家征地青苗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1、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来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来计算。 2、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果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