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9:30:21 376 人看过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准入监管和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近日,电监会出台《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对电力建设工程的备案范围、备案责任主体、备案内容、备案程序、备案变更、备案的管理权限等作出规定,《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依据《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监督管理办法》、《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规定》将市场准入监管和安全监管进行了有效结合,企业不再重复报送备案材料,不仅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同时也能减轻企业负担。

按照《规定》,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是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的责任主体,应按照电力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管理措施和当地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等五个方面进行备案,并对备案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根据《规定》,电力建设工程实行属地备案原则,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要在电力建设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提交备案材料。跨省、跨区的电力建设工程按建设地点分别在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按照备案程序,电力监管机构将对满足备案要求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在12398信息公开网、各派出机构网站等进行公告。

一、工程施工合同生效备案的流程有哪些

施工合同备案的程序为先到网上进行申报,然后线下进行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施工合同生效与否和备案并无关系。

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几项:

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17: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电力建设相关文章
  • 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定级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单位】能源部【发布文号】能源基(1991)747号【发布日期】1991-08-22【生效日期】1991-08-22【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定级认证管理办法(试行)(1991年8月22日能源基(1991)74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的管理,提高试验机构的综合管理和检测水平,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土建试验机构的资质认证,是综合考核试验室的管理素质、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证明其具有为电力建设工程或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及检定证书的资格。第三条凡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中为电力建设土建工程、建筑构件、商品砼或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出具正式检定报告的土建试验机构,及承建电力建设土建工程的其他建筑企业中出具正式检定报告的试验机构,均应执行本办法。第四条经认证合格并取得等级证书的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土
    2023-06-07
    193人看过
  • 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各区(市)建设局、高新区建设规划局,各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现将《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规范监理市场行为,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促进建设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山东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实施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是指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所签订的合同文本进行的查验、存档等管理活动。第三条枣庄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市直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备案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合
    2023-06-10
    259人看过
  • 建设工程中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一、购置(租赁)1、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规定不准在使用的机械设备。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二、安装(拆除)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3、建筑施工企业采购的二手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4、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
    2023-06-04
    190人看过
  •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地,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承担火力发电、送变电、热电联产等新、改、扩建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各监理单位;第三条监理单位的资质是指承担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的人员素质、数量、专业技能、技术装备、管理水平、监理业绩、社会信誉和自有资金等。第四条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是电力工业部,各地区主管部门是电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第二章监理单位的设立第五条监理单位的设立,必须向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查其资质,核定其监理业务范围,颁发《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六条设立监理单位的申请书,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单位名称和地址;(二)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师姓名、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职称、工人简历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三)人员
    2023-06-10
    134人看过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建设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总局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保证质量和供应,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项目所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的选择,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及造价。建设单位应对选用的产品质量和价格负责。第三条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必须精心设计,在选择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要立足于采用国产、节能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必须采用进口产品的,设计中应说明必要性,经批准方可进口。第四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的,应当保证符合设计文件的技术和合同要求,按时供应。第五条按照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建设单位应配合工程监理单位对采购的产品质量进行认定;对高于施工预算价格的产品进行确认。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采购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第六条规定政府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由政府采购。第七
    2023-06-10
    450人看过
  • 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懂技术、守纪律的新型工人。2、坚守岗位,各负其责,科学操作,当班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遇有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3、司炉工当班时,严禁饮酒、睡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有急事需要处理时,应在停炉后或带班人来后方可离开锅炉房。4、严格遵守锅炉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保持各种设备的完好,清洁无污,消除跑、帽、滴、漏。5、认真做好锅炉和辅助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6、根据环境温度的变化,在保证供暖温度的前提下,尽量节省燃料。7、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熟悉锅炉各部位的性能和主要结构。8、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9、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故障未处理不得交班,待处
    2023-06-06
    175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的详细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规定有: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照法律,法规,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和安装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包括哪些主要内容(1)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分段发包或者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安全保障体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023-07-01
    392人看过
  • 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的资格管理,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理工程师(下简称监理工程师),均适用于本办法。监理工程师按注册形式分为总监理师资格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系岗位职务。第三条电力工业部统一规划和管理监理工程师资格。具体负责总监理师的培训、考核和资格审批、注册管理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建设协调司。各大区电管局、部直属省电力局、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负责所属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培训、考核和资格审批、注册管理工作。并负责所辖范围监理单位总监理师资格的审核。第四条持有电力工业部统一印制的总监理师资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才可上岗工作。第二章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第五条具有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总监理师资格注册:(一)申请者应为火电或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或兼承监理业务单位
    2023-06-07
    497人看过
  • 广州市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管理,促进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8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单建式人防工程,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园、绿地、广场、道路等场地的地下单独修建的防护建筑,包括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和物资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以及抢险抢修、医疗救护等防空专业队工程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平战结合、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充分考虑人民防空、防灾减灾的需要,依法办理计划、规划、建设用地、施工许可、防护功能等审批手续。第四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对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实施监
    2023-06-04
    248人看过
  • 广东省城镇建筑物电信管线建设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1993-2-27【实施日期】1993-3-1【发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号】第一条为加强城镇建筑物电信管线建设管理,促进电信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城镇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含住宅建筑,下同)的电信管线建设管理。本规定所称电信管线是指城镇建筑物内的电话管线、分线箱(盒)、交接间和建筑物、住宅区规划用地红线内的电信支线管道和人(手)孔。第三条城镇建筑物电信管线建设由县以上邮电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实施管理。第四条各级邮电部门应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社会需求,制订电信管线发展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把电信管线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市政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第五条邮电部门应为社会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电信服务。第六条电信管线应与城镇建筑物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第七条
    2023-04-22
    397人看过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必须备案吗?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不备案是否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监理合同必须备案,监理单位备案后,才能签发施工许可证。具体要求:
    2023-05-07
    264人看过
  • 济南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合同,对建设工程进行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和组织协调的技术经济服务活动。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第四条济南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设工程监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监理工作的统一管理。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建设监理管理工作。第五条下列工程建设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须实行监理:(一)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项目;(二)使用国外贷款、赠款的工程项目;(三)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交通、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四)4000平方米以上
    2023-06-10
    419人看过
  • 农村电力设施建设赔偿规定
    1根电线杆占用农田补偿标准如下:1、国家供电公司电网建设客观上给对所承包的土地的合理使用带来了影响和损失,但并未导致丧失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承包者仍可在该土地上从事适当的耕种;2、国家供电公司电网建设用地并不构成法定意义上的征收,承包土地人的损失是承包经营收益损失而非征地损失,不需按征地标准进行补偿;3、非国家供电公司架设输电线路占用农村集体土地是否赔偿,应由当地政府裁定。基本农田征收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
    2023-07-11
    205人看过
  • 电力建设工程资质标准
    一、电力建设工程资质标准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主要人员包括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一)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二)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三)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四)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一)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80万千瓦以上;(二)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累计6台;(三)22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600公里;(四)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8
    2023-06-07
    272人看过
换一批
#电力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电力建设包括电源建设和电网建设。其中电源建设即发电厂的建设,包含传统电力建设及新能源电力建设,如火力、水力、风能、核能、生物能等。而电网建设主要为输电线路的建设。其中建设主体主要为国家电网企业下属的分公司,以及地方电力建设公司。... 更多>

    #电力建设
    相关咨询
    • 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定级认证管理办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22
      试验室应按等级证书批准的业务范围,承担检测试验任务并出具试验报告。
    • 电力工程合同管理方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1
      合同管理贯穿于电力项目整个过程中,是约束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的重要前提和法律依据,签订规范合理的施工合同是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和及时完成的法律保障.本文细致阐述了电力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特点、重要性以及作用,深层次重点剖析和论述了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善的几点意见,力求从根本掌握电力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最大程度确保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利益,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合同管理作用。
    •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由建设单位备案还是施工单位备案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5
      建筑工程签订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1.合同主体应适格。对通过市场跟踪所选择的,应核查其资质证书、企业资信、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信息,并核查其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及验明其是否具有主体资质、权利能力、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应公平合法。合同文件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将导致或者合同内部分相关条款的无效。3.合同用辞应规范。合同用辞应表述准确,同样用辞的涵义应相互一致,不能存在
    • 怎么办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流程如下: 1、监理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2、提交监理合同、备案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在监理合同上标明明确的标志。
    • 规定建设工程管辖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5
      建设工程管辖权的规定如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