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诊,即对同一患者同时存在不同疾病,医生遗漏某种疾病的诊断;延误诊断,即在应当对疾病作出判断的时间内,没有及时作出判断。医院漏诊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从我国有关医疗事故的法律规定来看,医疗过错是指医院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规范,对患者造成不应有损害的一种行为。医疗事故需要损害后果的出现,且这种损害后果要和医院的过错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换句话说,只有漏诊的医疗过错行为成为患者损害后果的原因,又经过医学会组织的鉴定认为构成的,才属于医疗事故。比如患者病情演变所致,与医院的误诊无直接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就不具备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即使存在过失行为,但只要此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就不承担法律责任。
医院漏诊癌症如何赔偿
近日,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医疗损害赔偿案件:院方因漏诊致使癌症病人错失治疗时机,最终被判承担七成责任,赔偿患者家属近27万元。
2006年12月,李女士因左乳房胀痛不适到医院就诊后,被诊断为乳腺增生、乳导管炎,遵医嘱用药。半年后,李女士病情加剧,到某附属医院复查时,被诊断为乳腺癌IV期。随后,李女士两次住院并三次化疗,前后花去医疗费12万余元,但最终没有挽回性命。
李女士去世后,其家属认为洛阳某医院误诊,延误了疾病最佳治疗时间,同时附属医院在治疗中也存在不当,为此将两家医院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1万余元。
案件审理中,医院辨称,该院诊断正确,符合治疗常规,患者死亡系自身疾病发展所致,与该院的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附属医院辨称,自身诊断无误,治疗方案正确,患者死亡属于疾病进展转归所致,与院方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法医鉴定显示:医院对李女士的诊疗行为存在一定过失,有漏诊乳腺癌的可能性;过失行为与李女士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法判断。附属医院诊疗行为存在不足,但与李女士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但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法医鉴定无法准确判断李女士的死因与医院的诊断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但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应由医院承担,举证不能则应承担相应后果;附属医院的诊疗行为虽然存在不足,但与李女士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漏诊是否属于医疗过错,其判定的标准是根据患者的症状和检查,医务人员是否作出本应能作出的诊断。若限于患者症状不典型、现有技术水平、患者本身体质特异等因素,患者的漏诊当时无法做出诊断,则不能就此判定医院有过错。例如患者摔倒,当时局部无红肿,X线照射未明显显示,且其症状不符合拍CT的指征,但在复诊中发现有骨裂(并未错位),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医方过错需要经过医学鉴定。
至于医院是否应当承担造成的损害责任,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有的疾病若及时治疗能避免残疾,但因为医院的漏诊延误了患者治疗,医院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有的即使医生当时发现(如上述所述骨裂),但患者病情并未发生骨裂错位加重,治疗仍按第一次就诊医生开处的制动休息,未给患者造成进一步的损害,患者也没有增加损失,按照我国司法审判原则,及侵权行为的过错、违法、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件,也不能判定医院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医生误诊漏诊医院要承担哪些责任
305人看过
-
医院漏诊要承担哪些责任
234人看过
-
医院漏诊应承担哪些责任
465人看过
-
医院漏诊漏治医疗过错
196人看过
-
医院漏诊漏治医疗过错
406人看过
-
医院漏诊误诊的赔偿责任
126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
医院误诊引起死亡的原因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51、及时保留证据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 2、处理过程 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防止病程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会主动提出尸体解剖,如果没有,病人家属
-
医院漏诊的具体责任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51、若医院有漏诊的情形,则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产生民事纠纷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
医院漏诊要承担哪些责任?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01、若医院有漏诊的情形,则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产生民事纠纷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
医院漏诊应要承担哪些责任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7若医院有漏诊的情形,则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发生医疗事故后,产生民事纠纷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造成房屋漏水的主要原因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6不同的房屋漏水原因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1、开发商建房时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渗漏,形成商品住宅质量纠纷法律关系。 2、楼上住户因装修房屋、改建管道、不当用水等造成的渗漏,形成财物损害的侵权法律关系。 3、楼下住户装修中对其楼顶造成损害而导致渗漏,形成相邻法律关系。 4、房屋使用久远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渗漏,也是形成相邻法律关系 5、共用设施、设备导致渗漏且已过保持期,则应适用物业管理纠纷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