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的条件和程序分别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10:32:36 70 人看过

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在改造期间违反监规,受到警告、记过、禁闭处理或在监内又犯罪的,视情节适当延长其减刑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被判处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刑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期限,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提请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强奸、、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1997年9月30日以前犯罪,1997年10月1日以后仍在服刑的,适用修订前的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假释)。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对老年和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有期徒刑罪犯的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罪犯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依法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4日 2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假释条件和限制条件分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假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二、假释条件和限制条件分别是什么假释条件:1、《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2、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3、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
    2023-02-20
    185人看过
  • 哪些人不符合减刑假释的条件?
    三种人不能减刑假释。即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种人。属于这三种人的,不能申请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有一定的程序要求。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减刑假释的条件减刑的适用条件: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上文对云南省减刑假释
    2023-07-02
    243人看过
  • 如何获得减刑、假释?以及减刑假释的程序
    一、减刑、假释的条件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在改造期间违反监规,受到警告、记过、禁闭处理或在监内又犯罪的,视情节适当延长其减刑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刑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期限,不得少于十二年
    2023-04-15
    247人看过
  • 判决不能假释能减刑吗,减刑和假释的区别是什么
    一、判决不能假释能减刑吗犯罪分子被判处不得假释的,并不影响期减刑,符合减刑条件,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经审理通过后方可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
    2023-04-18
    376人看过
  • 假释的条件和程序,司法所
    条件:只是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并且接受改造,的确有悔过的情形,而且没有再进行犯罪危险的。程序:刑罚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的法院提交假释的建议书,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做出假释的裁定,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不能够假释。一、判一年可以假释吗1)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2)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3)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还必须执行一部分刑罚,才能适用假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适用假释,
    2023-03-14
    287人看过
  • 武陵监狱减刑假释的条件及操作程序
    减刑的条件:一、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减刑:1、对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应当减为无期徒刑。2、凡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刑:1、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2、具有立功表现的。三、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1、认罪服法;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4、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四、结合省监狱管理局对罪犯计分折奖的规则,对量化的奖励分应当作为减刑、假释的一个基本事实。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立功表现: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其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只要被揭发人构成犯罪,检举人、揭发人就可以认定有立功表现。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服刑人员进行技术革新,虽未达
    2023-06-11
    477人看过
  • 减刑假释案件程序透明化
    昨天,青岛监狱21名在押犯人在10名市人大代表的观摩下,分别获取了减刑两年六个月的减刑和三年以上的假释。获得假释四年零一个月的张*良,原是青岛某单位的领导干部,2001年12月8日因犯贪污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造成损失罪,获刑10年。经合议庭讨论并听取了旁听人员的意见和张*良的自我陈述,合议庭一致通过决定,为张*良减刑4年1个月。另外高-飞等7名犯人也获得了假释三年以上。刘*明等13名犯人获得减刑2年6个月。法官表示,以往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一般只采取由执行机关呈报材料,法院进行书面审理的模式。如今减刑假释采取听证会的方式,今天又请了10位人大代表进行观摩,最大的好处就是使减刑、假释程序透明化,并且任何人都可以当庭提出意见,比以前灵活公正。
    2023-06-02
    262人看过
  • 申请减刑假释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申请减刑假释渠道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前提条件:只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减刑。(二)实质条件:1、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2、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023-06-12
    310人看过
  • 获得减刑假释条件包括哪些
    1、减刑的对象是正处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这一点是区分减刑与量刑制度的根本所在。同为立功表现,如果是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则可以作为一项量刑制度,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在执行阶段有立功表现,则只能作为一项减刑的前提行为,从而引起减免刑罚的结果。2、减刑针对的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之间的共同点,就是他们所判处的刑罚均是自由刑,而自由刑的轻重是以刑期的长短来确定的。如果有期限,则在此期限内予以减免,如果没有期限,则通过法定程序裁定一个确定的刑期。一、减刑程序如何办理1、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
    2023-02-09
    378人看过
  • 假释减刑与减刑假释有区别?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有:(一)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二)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三)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四)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按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2023-02-21
    399人看过
  •  新刑法如何规定减刑和假释的程序
    本文介绍了减刑条件和立功表现的标准。减刑条件包括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并完成生产任务。立功表现包括检举揭发犯罪活动、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并成绩突出等。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假释。在服刑期间,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且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可以获得减刑。如果立功表现重大,应当被优先考虑减刑。(1)确有悔改表观,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2)立功表现是指: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
    2023-10-25
    262人看过
  • 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程序
    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程序和制度问题1、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申报的材料、手续是否齐全、完备。申报的材料包括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终审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以及罪犯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具体事实的证明材料。经审查,认为材料不齐或者手续不全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补齐或者退回补充调查。2、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必须认真审查罪犯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和证据。对重要案件,应当深入劳动改造单位认真核实。3、对于重要罪犯的减刑、假释以及合议庭意见分歧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应当提交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4、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扼要写明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事实,并引用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减刑的案件,要注明减刑后刑期的起止日期;假释的案件,应当注明假释考验期的起止日期。5、减刑、假释裁定书,由主管院长或者由主管院长委托庭长审核签发。
    2023-04-22
    151人看过
  •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
    一、减刑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有:(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按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二、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
    2023-04-13
    106人看过
  • 区分减刑和假释的方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刑和假释区分在于减刑是减轻刑罚的制度,而假释是附条件地释放的制度。减刑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对服刑中的犯罪分子变更原来判决的刑罚,减轻其刑罚的制度。而假释是指执行原来判决的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十三年以上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的表现,且没有在犯罪的危险时,可以附条件地将其释放的一种制度。怎么区分减轻处罚和减刑区分减轻处罚和减刑的方法:1、减轻处罚是指犯罪分子在被判处刑罚前综合考虑其犯罪行为后,根据其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法律规定对其本应受到的刑罚进行减轻处罚的行为;2、减刑是指所有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在具有法定减刑情节的情况下,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依法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
    2023-06-30
    19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减刑、假释、假释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减刑假释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3
      (一)减刑、假释的条件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有期
    • 减刑假释的程序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7
      减刑假释的程序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减轻其刑罚。减刑可以是刑期的缩短,也可以是刑种的改变。世界各国立法对减刑的条件有两种不同的规定,一是只要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行为,就可予以减刑,我国即是如此。二是减刑的适用还要求罪犯服刑达到一定的期限,至少实际服满刑期的1/2以上,以查明其是否真正悔过自新。减刑的程序是由执行机关向执行地法院提
    • 假释及减刑适用条件有哪些,假释和假释的适用条件分别是怎么规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3
      假释是有其适用条件的,《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减刑适用条件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
    • 假释有哪些条件和程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4
      根据中国《刑法》第81条规定,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一、法定的对象 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属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
    • 假释和减刑有哪些不同减刑的适用条件是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11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关于假释和减刑有哪些不同减刑的适用条件是哪些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