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土地继承权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1:35:03 467 人看过

土地和山林,承包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是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不能完全用于继承,但承包是家庭户为单位承包的,如果在承包期内,子女和父母是当初承包时的共同承包人,而且子女户口也在该村,且没有另外取得承包地的,这种情况子女可以在父母死亡后、承包期内继续耕种。

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继承权必需具备(1)必需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2)必需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民法典》第三十条【协议确定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胎儿预留份】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民法典》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2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山林权证有土地所有权吗
    一、山林权证有土地所有权吗林权证是不能证明土地所有权的,林权证只能证明这块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属于你的,而所有权都属于集体的。二、山林权证和土地证有什么区别1、保护的权利对象不一样(1)山林权证是法律确认的对森-林、山林地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对森-林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理权以及对山林地的使用。(2)而土地证却是土地使用权,土地证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2、证件所证明的东西不一样(1)土地证是土地承包证件。(2)山林证是财产证明的证件。三、林权证的作用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林权证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作用:(1)保护林权证持有人的
    2023-05-06
    72人看过
  • 农村山林证如何继承过户子女
    不能继承。林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林权证是林地使用权证书,不是所有权证,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分的。林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林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不是该村村民的儿子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土地和山林,承包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是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不能完全用于继承,但承包是家庭户为单位承包的,如果在承包期内,子女和父母是当初承包时的共同承包人,而且子女户口也在该村,且没有另外取得承包地的,这种情况子女可以在父母死亡后、承包期内继续耕种。一、林权证怎样办理继承变更手续
    2023-03-27
    422人看过
  • 五保户的土地如何继承
    1.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村民承包的。所谓五保户,一般是指孤寡老人,五保户去世,其承包地由集体收回再分配。2.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五保户”常见于我国的农村地区,这种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的一贯原则,是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023-05-04
    192人看过
  • 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农村土地承包权
    父母土地承包权转给子女需要以下情况:1、父母和子女没有分户。这种情况下,一般家庭内部协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权,父母要将属于自己的承包权让,需要征求其子女的同意。2、父母跟哥哥一户,自己分户了。这种情况下家里土地承包权是父母与大哥的共同财产,父母想将土地承包权让出,需要征求老大的同意,并且需要到村集体理相关手续;3、所有子女都分户了。这种情况下,父母在经村集体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可以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户外的子女能不能享有土地承包权无论是未婚、结婚、离婚还是丧偶,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
    2023-07-03
    383人看过
  • 承包的山林可不可以继承
    一、承包的山林可不可以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2.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转方式;5.流转土地的用途;6.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7.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8.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9.违约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
    2023-08-31
    108人看过
  • 林权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林权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么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对耕地、草地、林地等土地的经营权,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包括几种权利人,如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使用权人等。林权证是对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不是经营权,而是一种物权性质的权利,是对世权,而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合同上的权利,是债权性质的权利,是对人权。二、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证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依据土地承包合同而创设的,且不采纳登记生效主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仅仅是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凭证,并非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因此,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形下,应当以土地承包合同为准。2、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
    2023-05-06
    163人看过
  • 承包山地,退耕还林的纠纷如何解决?
    基本案情:2003年3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一份承包山地退耕还林协议书一份,被告将其位于村外华里庙东南坡下的52.7亩山地承包给原告经营,承包期为200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20年),承包款为3500元,押金2000元,共计5500元,一次性付清。原告通过陕县西张村镇人民政府办理了林权登记,并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助。在承包期内,2010年1月18日,原告与被告负责人签订一份协议,约定2003年3月1日签订的退耕还林合同作废,同日双方又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原告放弃山地的承包权,原合同终止,二组村民同意退耕还林款给付原告至2009年底,部分二组村民代表在协议上签字,该协议并经陕县西张村镇司法所见证。2011年1月份,原告以签订终止原合同的协议是在胁迫下签订的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确认2010年1月18日原被告签订的收回山地协议无效,继续履行原承包协议。审理中,法院多次征求原、被告意见进行
    2023-08-04
    434人看过
  • 农村山林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我国现行法规明确指出,农村地区持有林权证明书的集体林木资源,其承包合同可顺利承袭。换言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财产性质判断不可继承的遗产不得被继承。对于已经签订林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亦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合法继承。但是,如果承包人不幸离世,其合法继承人有权在承包期限内延续开展相应的承包活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4-08-11
    411人看过
  • 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草原的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限为30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一、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
    2023-02-20
    478人看过
  • 如何确定土地确权后的继承人顺序
    一、如何确定土地确权后的继承人顺序已经确权土地继承权的顺序按照下列顺序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办理继承需要什么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
    2024-01-19
    196人看过
  • 林地补偿谁有继承权
    一、林地补偿谁有继承权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由此可见,林地承包权及其收益是可以继承。林地继承的发生。林地在家庭成员承包期间内不发生继承,但是林地承包收益权,树木可以继承的。林地承包人的继承人继续承包权须以承包合同在履行期内为前提条件。二、继承权的特征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一)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二)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继承权的特征:(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四)
    2023-05-03
    87人看过
  • 土地承包人死亡后继承人如何继承
    一、土地承包人死亡后继承人如何继承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个人所有,而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因此,当土地承包人去世后,其承包权是否能够被继承人继承,成为许多农民朋友关注的焦点。1.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家庭而非个人。(1)这意味着,尽管户主作为承包方的代表与村集体确定了承包关系,但土地经营权在家庭内部的分配和继承,村集体并不会加以干涉。(2)家长作为家庭的代表,有权决定土地经营权的分配和继承方式。2.这并不意味着任何情况下承包权都可以被继承。(1)如果承包人无子女,他无法将土地让其他人继承,集体也不会对其进行确权登记。(2)这是因为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农村人口变化的复杂性,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遵循“死不必退、生不会补”的原则。3.在土地确权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会按照家长的意愿更换土地承包权。这意味着,如果家庭内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有明确的意愿和安排,那
    2024-07-30
    252人看过
  • 原承包土地是荒山、征地后变成林地土地补偿归谁所有
    林地土地补偿归承包人,也就是村集体所有。开垦的荒地有没有补偿要看您这边有没有和村委会签订相关的承包合同,承包的荒地被征收时有权依法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补偿安置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先行补偿给土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由村委会依法进行分配使用,分配方案应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如果没有任何的承包合同私自开的荒地那么只能获得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一、土地补偿款分配怎么处理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
    2023-04-10
    479人看过
  • 土地承包权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以承包合同在履行期内为前提条件,林-地在家庭成员承包期间内不发生继承,而林-地承包收益权,树木可以继承的。如果剥夺承包方继承人的继承权,发生纠纷则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程序办理批准。1、继续承包权须以承包合同在履行期内为前提条件林-地承包人的继承人继续承包权须以承包合同在履行期内为前提条件,继承人不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包括外嫁女,在城市生活居住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完成原林-地承包合同未到期的承包合同。2、林-地承包继承的是林-地的收益权和林-地上的树木林-地在家庭成员承包期间内不发生继承,而林-地承包收益权,树木可以继承的。其原因于家庭承包涉及民生保障,林-地承包期和林木生长时间所获得收益也比较长。如果剥夺承包方继承人的继承权,很难达到前一承包方继续履行合同获得的收益,也易导致发包方与继承承包人的之间矛盾,不利于社会稳定。其他方式承包的林-地,承包人死亡或者承包主体消灭的
    2023-04-30
    13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如何承包特殊地区的山林土地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4
      原则上,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一、《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九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
    • 山林土地可以外嫁女继承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0
      可以在承包期限以内继续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山林土地继承权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4-09-23
      土地和山林,承包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是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不能完全用于继承。 但是承包是家庭户为单位承包的,如果在承包期内,子女和父母是当初承包时的共同承包人; 而且子女户口也在该村,且没有另外取得承包地的,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在父母死亡后、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耕种。
    • 如何继承土地使用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3
      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及亲属关系证明、2.土地使用权证及土地出让证明、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然后,去土地所在地公证处办理,一般在15-20工作日内处理。
    • 土地山林承包法是怎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1
      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土地山林承包法问题答案如下:原则上,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一、《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九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