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4、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5、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400元;(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6、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50元。7、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8、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50万元以下的按标的0.5%+50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标的0.1%+2000交纳。9、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30元;财产保全金额1千元至10万元的按财产保全额1%+20元计算;超过10万元的,按财产保全额0.5%+520元交纳。10、其他诉讼费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收费办法收取。11、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受理费每件为50元。
上法庭打官司要多少钱啊?
1、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
2、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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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你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同,有的是你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同时要按照司法厅的律师收费办法收费。
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你可以与律师确定。
二、法院诉讼费用:
若无财产纠纷,法院会收300左右诉讼费。
若有财产,超过20万以上的财产部分按0.5%收取。
诉讼费可以由败诉方支付或最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知识产权纠纷是指在知识产权范围内,因专利、商标、著作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权利的主张、侵权或争议而引发的法律争端。这种纠纷可能涉及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使用权、许可权等方面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或其他争端解决机构寻求救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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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要多少钱啊青海在线咨询 2021-03-31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4、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5、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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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要多少钱啊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8打官司要多少钱,要看什么类似的官司。 一般的案件,不涉及财产的,只有几百元。涉及财产的,按比例收取。该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另,聘请律师的费用,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法律链接:《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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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啊?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0各地律师收费标准不一,可以在政府指导价标准范围内协商。 1,一般采用一次性收费。比如:接你这宗刑事案件,双方商议好一审收3000元,律师中途不得再借故收费,也不能因判决结果超好而找你加额外的奖励,除非你自愿给。 2,也有风险代理情形,就是根据判决结果收费。比如:双方约定判决前你给律师3000元,胜诉或达到你满意的结果后你再给2000,就像分期付款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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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请律师要多少钱啊?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3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政府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623号。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为维护基层法律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6〕22号),现将我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