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之债的效力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0:42:58 379 人看过

一、按份之债的效力如何确定

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在按份之债中,按份债权人只能就自己享有债权份额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无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清偿全部债务;每一个按份债务人也只就自己所负担的债务份额负有清偿义务,对其他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份额,无义务清偿。

2、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产生影响;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作出的免除债务、提存、抵销、债的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以及某一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或时效完成而消灭债务等事项,对其他债的当事人也不发生影响。

3、在按份债权中,如果一个债权人受领的履行超过自己受领的份额时,若能够认定为系代其他债权人受领,则可以构成无因管理;否则就其超过受领份额的部分,构成不当得利,应向对其履行债务的债务人返还不当得利。在按份债务中,如果一个债务人履行的债务超过了其份额,若能认定为系代其他债务人履行,则成立第三人清偿债务的法律后果,此被代清偿的债务人的债务可因此而消灭;否则,就其超额清偿部分,有权要求接受清偿的债权人返还不当得利。

4、当按份之债基于合同而产生时,合同的解除应当由一方全体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全体为之。就按份之债发生诉讼时,全体债权人及全体债务人均应参加诉讼。

二、债务承担的方式

债务承担,是不失债之同一性而由第三人承受或加入债务之契约,包括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以原债务人所负担之债务,移转于新债务人为目的,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而承担全部债务,使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免责的债务承担亦即狭义的债务承担或单纯的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有两种方法:

一是承担人与债权人订立协议。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协议,承担债务人的债务,其债务于协议成立时移转于第三人;

二是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协议,由第三人承担债务。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债务承担协议,须经债权人同意方为有效。

债务承担的条件和法律后果:

1、必须要有有效的债务存在。本来不存在或已经消灭的债务订立债务承担协议,不发生效力;

2、所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不能作为债务承担的标的;

3、要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协议。债务承担协议,以债务移转为其内容和目的;

4、债务承担协议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债务承担协议发生效力的最主要条件。

债务承担的法律后果主要表现在:

1、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由承担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承担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仅能请求法院要求承担人强制履行,与原债务人无涉;

2、债务人基于债权债务关系所取得的对于债权人的抗辩转移给承担人;

3、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由承担人负担。

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了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此时,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成立连带关系,他们共为连带债务人

债务加入具有两种形式,一是由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特别约定,由第三人承担债务人的部分债务,或者由债务人将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二是由债权人与第三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或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共同约定,由第三人加入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债务人成立连带关系,共同作为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负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2日 0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按份之债相关文章
  • 按份之债指的是什么?它的效力是什么
    一、按份之债的含义“连带之债”的对称。债的多数主体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债权或分担债务的债。特征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为2人以上;债的标的是可分的。债权人为2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为按份债权人。按份债权人只能就各自享有的一定份额请求或接受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无权请求债务人向其清偿超出其享受的债权份额的债务,也无权未经委托就代其他债权人受偿。债务人为2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为按份债务人。按份债务人只就各自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向债权人负履行债务的责任,对于其他债务人承担的债务份额无履行责任。按份之债的各债务人的债务或各债权人的债权,各自独立。如果某一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超过自己应承担的份额,或者某一债权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超过自己应享有份额,除可以认定为第三人履行或者第三人接受履行外,其他债务人的义务或者其他债权人的权利并不因此而消灭。按份之债的主要特征是:每个当事人仅就自己拥有
    2023-03-24
    361人看过
  • 按份债务的效力探究
    按份债务的效力如下:1、按份债务的对外效力,按份债权或按份债务,每个债权人只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自己的债权份额,而无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全部债务,接受超过债权份额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不清偿其余债务人的债务份额;2、按份之债无内部关系。按份债务是指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时,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的债务。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有哪些呢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随之消灭,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就形成了清偿债务的债务人的求偿权。求偿权发生的根据是一个债务人为他人履行了债务,依公平原则,使履行超过自己债务份额的债务人取得求偿权。求偿权的范围不仅包括超出求偿权人应承担份额的部分,同时还包括履行债务的必要费用以及由求偿权人单独负责的事由所至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
    2023-07-04
    328人看过
  • 按份共有人,应当如何确定按份共有的份额
    1、在确定各按份共有者所持有份额时,首先审查各按份共有人之间是否存在对份额分配的协议,如果有协议且有效则按协议处理。2、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按照各共有人的出资额确定应有的份额。3、如果确实不能确定各共有人出资额的,则视为等额享有,即每个共有人享有的份额均等。不仅易于操作,且能简化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符合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公平正义。按份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该种使用收益权可以以占有为前提,也可以不以占有为前提,依按份共有人的份额决定收益的权利范围。按份共有人依据份额享有并行使权利,份额越大,则使用共有财产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就越大,反之这种权利就越小。律师补充: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按份共有人有权转让其享有的共有份额。一般情况下,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份额,无须得到其他共有人同意。但各共有人不得侵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并受法律的限
    2023-05-06
    277人看过
  • 按份之债只发生外部效力什么意思
    按份之债的效力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各债权人的债权或各债务人的债务各自独立,对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原则上不发生影响。各债权人仅能就自己享有的份额请求和接受债务人的膛行,无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全部义务;各债务人只就自己分组的义务份额向债权人履行,对于其他债务人负担的义务份额不负履行责任。菜一债权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超过自己分享的权利份额的,除可认定为第三人接受履行的以外,构成不当得利,其他债权人的权利并不消灭;某一债务人履行义务超过自己分担的份额的,除可认定为第三人履行外,只能向接受其履行的债权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列,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并不消灭。因某一债权人或债务人所为而发生的事项,例如,不履行债务、免除债务、抵销、提存等,对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2)各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债权债务是基于同一原因(例如同一合同)产生的,相互之间在一定情形下,也有一定关联。
    2023-03-28
    495人看过
  • 按份之债的效力在不同国家是否有差异?
    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2、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产生影响;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作出的免除债务、提存、抵销、债的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以及某一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或时效完成而消灭债务等事项,对其他债的当事人也不发生影响。3、在按份债权中,如果一个债权人受领的履行超过自己受领的份额时,若能够认定为系代其他债权人受领,则可以构成无因管理;否则就其超过受领份额的部分,构成不当得利,应向对其履行债务的债务人返还不当得利4、当按份之债基于合同而产生时,合同的解除应当由一方全体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全体为之。就按份之债发生诉讼时,全体债权人及全体债务人均应参加诉讼。按份之债对外效力如何(1)按份之债的对外效力如下:按份债权或按份债务效力各自独立,对于按份债权而言,每个债权人仅对自己所享有的债权份
    2023-07-06
    435人看过
  • 按份之债的法律意义何在?
    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2、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产生影响;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作出的免除债务、提存、抵销、债的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以及某一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或时效完成而消灭债务等事项,对其他债的当事人也不发生影响。按份之债效力是如何按份之债效力: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2、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产生影响;3、当按份之债基于合同而产生时,合同的解除应当由一方全体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全体为之。就按份之债发生诉讼时,全体债权人及全体债务人均应参加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七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2023-07-13
    485人看过
  • 按份之债是多数人之债吗
    一、按份之债是多数人之债吗按份之债是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连带之债和共同之债都是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指数个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只对自己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前者称为按份债权,后者称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无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同样,按份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也都无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按份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大小及按份债务人所负担的义务多少,都只限于他们各自的份额。这是按份之债的基本特征。二、多数人之债的分类多数人之债的分类:1.按份之债。指数个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只对自己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2.连带之债。数个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权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全部债务时,称连带债权,连带债权中的债权人称连带债权人。3.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各自就自己的债权份额享有请求权、受
    2023-04-14
    421人看过
  • 分别侵权的按份责任如何确定
    一、分别侵权的按份责任如何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二、共同侵权与分别侵权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一样共同侵权指的是二人以上基于主观关联共同(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形态。分别侵权指的是二人以上分别实施加害行为,主观上无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造成同一损害,应作为一个案件处理的侵权形态。2、范围不一样共同侵权包括三种:一是共同加害行为(包括共同故意与共同过失);二是教唆、帮助的共同侵权(共同故意)三是共同危险行为(主观上共同过失,且加害人不明)。分别侵权多如牛毛,包括累积因果关系、共同因果关系等。三、民事侵权责
    2023-04-30
    449人看过
  •  按份债务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按份之债的权利或义务仅在债务人自己承担的部分内产生,对于其他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产生影响。债权人受领的履行超过自己受领的份额时,可以构成无因管理,否则构成不当得利。当按份之债基于合同而产生时,合同的解除应由一方全体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全体为之,全体债权人及全体债务人均应参加诉讼。按份之债的权利或义务仅在债务人自己承担的部分内产生。2、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产生影响;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作出的免除债务、提存、抵销、债的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以及某一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或时效完成而消灭债务等事项,对其他债的当事人也不发生影响。3、在按份债权中,如果一个债权人受领的履行超过自己受领的份额时,若能够认定为系代其他债权人受领,则可以构成无因管理;否则就其超过受领份额的部分,构成不当得利,应向对其履行债务的债务人返还不当得利。
    2023-10-24
    417人看过
  • 按份共有人份额不明时份额如何确定
    一、按份共有人份额不明时份额如何确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按份共有,是指数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按份共有的主体须为二人以上,称为共有人;客体须为物;共有人所享有的权利,称为所有权。但此处的所有权不是数个,而是一个。即数个所有人对一个物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有约定时,按照其约定确定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首先按照出资额确定按份共有人享有的份额,在不能确定出资额的情况下,推定为等额享有。按份共有依共有人意思而成立,共有人应有份额依共有人的约定而定;没有特别约定,但共有关系基于有偿行为而发生的,按其出资比例而确定。既然共有关系的成立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那么各共有人应有份额也应贯彻同样原则,即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应有份
    2023-05-06
    259人看过
  • 合同效力确认之诉如何处理
    合同效力确认之诉不能调解。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因此对于合同效力确认之诉不能调解。一、关于婚姻效力可以上诉吗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不可以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确认婚姻效力的民事案件后,当事人不得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理,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对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不能提起上诉。根据法律规定,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并且法院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但是对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可以调解,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也可以上诉。二、诉前调解的期限民事调解为立案三到六个月。属于双方自愿,只要一方不同意,调解马上结束。法院调解的期限,即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调解时所要遵守的时间和期间限制。由于《民事诉讼法》并未对调解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2023-04-10
    336人看过
  • 按份之债连带之债有相同点吗
    相同点是一方当事人均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不同点:1.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按份之债;而按份之债只能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发生。2.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连带之债,每一个债务人对债务均附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债权人有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履行全部义务的权利。3.按份之债的标的为可分,连带之债的标的为一个整体,不可分。4.就某一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差产生影响;而连带债务因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各付而消灭,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不再承担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
    2023-03-16
    302人看过
  • 在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如何确定效力
    在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一、民法中公证遗嘱能撤销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证遗嘱可以撤销,遗嘱人可以通过实施与公证遗嘱相反的行为或者继续设立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遗嘱,撤销公证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二、应该怎样撤销所立遗嘱想要撤销所立遗嘱,可以由遗嘱人另行订立新的遗嘱,并声明撤销或者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即可,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如果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2023-04-11
    464人看过
  • 按份之债名词解释
    一、按份之债名词解释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各自就自己的债权份额享有请求权、受领权的,为按份债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各自就自己的债务份额承担清偿义务的,为按份债务。二、按份之债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按份之债的成立条件是:(一)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二)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三)债的标的为可分(四)当事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三、按份之债的债务是如何承担的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各自就自己的债权份额享有请求权、受领权的,为按份债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各自就自己的债务份额承担清偿义务的,为按份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
    2023-06-19
    308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按份之债是指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进行分享、分摊的一种债务解决方式。在按份之债中,债务人欠多个债权人的债务金额被按照各债权人的比例或份额进行分配。每个债权人根据自己的债权比例或份额来收取债务人的偿还款项。 按份之债的好处在于公平地分摊债务,确... 更多>

    #按份之债
    相关咨询
    • 按份之债有什么后果按份之债的效力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按份之债有什么后果按份之债的效力是: 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在按份之债中,按份债权人只能就自己享有债权份额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无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清偿全部债务;每一个按份债务人也只就自己所负担的债务份额负有清偿义务,对其他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份额,无义务清偿。 2、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
    • 债务人按份之债的效力怎么样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6
      (1)按份之债的对外效力如下: 按份债权或按份债务效力各自独立,对于按份债权而言,每个债权人仅对自己所享有的债权份额有权请求债务人清偿,而无权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全部债务。 每个债务人按自己的份额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对其他债务人应负的债务份额没有清偿义务。 (2)按份之债无内部关系。 按份之债对外效力是,对于按分之债的主体只能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该有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个债权人在受领时超过了自己受领的
    • 按份债权与按份债务是怎么进行的,按份之债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2
      按份之债当中有两个种类,分别是按份债权与按份债务。对于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联系,也是我们必须知道的,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具体区别有一些也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那么按份之债一般来说是可以成立的。那么按份债权与按份债务是怎么进行的,按份之债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 如何认定按份之债的执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4
      1、按份之债的各个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在按份之债中,按份债权人只能就自己享有债权份额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无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清偿全部债务;同理,各个按份债务人也只就自己所负担的债务份额负有清偿义务,对其他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份额,不负担清偿义务。 2、对于按份之债各个当事人之中的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
    • 按份之债效力是应该怎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31
      第一、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作出的受领、履行、迟延、免除或未履行债务、提存、抵销、债的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以及某一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或时效完成而消灭债务等事项,对其他债的当事人不发生影响。第二、在按份债权中,如果一个受领的履行超过自己受领的份额时,若能够认定为系代其他债权人受领,则可以构成无因管理;否则就其超过受领份额的部分,构成不当得利,应向对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