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的是什么样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08:20:20 92 人看过

我们国家在法律的相关行政处罚的规定中,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够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有些情况也可以免除相关的行政处罚,都有哪些情形呢?根据国家的行政处罚规定如果能有较轻的处罚就达到目的,就可以免去相关的行政处罚。

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必须具备法定条件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对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作了规定。《行政处罚法》之所以作出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在我国处罚本身不是目的,如果用较轻的处罚能够达到目的,那么采用较重的处罚事实上会扩大处罚成本。其次,恰当地使用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更容易使人改过自新。再其次,违法行为客观上有情节轻重之分,有危害大小之别,如果处罚不分轻重,不管三七二十一皆打五十大板,既不能体现过罚相适应的原则,也不公正。最后,根据情节、后果轻重来处罚,更能够发挥行政处罚催人向善的导向作用,更能够体现行政处罚的法规制定初衷。

但从《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难看出,决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必须具备法定条件,而不完全取决于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从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在几种可能的处罚方式内选择较轻的处罚方式,或者在允许的幅度内选择较轻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应当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第一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这种情况是指违法当事人对实施违法行为主动补救,是从主观积极的角度来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不仅使已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有所减轻,而且表明行为人已经知错改错,而不是文过饰非。如不从轻或减轻处罚,会堵塞了违法者的“自新”之途。

第二是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这种情况是指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实施违法行为是由于某种原因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威逼或者强制。这些人从主观上看是不完全愿意实施违法行为的,客观上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较小。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之所以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因为被胁迫人实施违法行为并非行为人主动的意思表示,而是一种被动行为,客观上处于意志相对不自由状态。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胁迫者往往承担更重的责任,从该违法事件整体来看,并不违反“过罚相适应”原则。

第三是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这种情况是指当事人以实际行动对违法行为予以补救,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包括检举揭发违法行为,向行政机关主动提供材料和线索,积极做有关当事人的工作,使行政机关的查处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立功可以赎过,目的在于激励违法行为人检举揭发违法行为。可见,将这种表现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理由,主要是基于行政处罚政策上的考虑。当然,违法行为人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并有立功表现,表明其主观恶意减轻,行为人对自己的法定义务已有所认识和重视,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也是符合“过罚相适应”原则的。

第四是有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由于上述3种情形不可能概括所有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故本项规定为某些特殊情形留有余地。现实中对此项规定的理解和适用最易产生偏差和错误。因此,执法人员不能只注意此项规定中“其他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而忽视了其中的“依法”两个字。

我们国家应该依照相关的法律来执行以及审判有关的犯罪嫌疑人,所以有些个别情况可以在符合一定的规定,就能够通过免除行政处罚,但是要求的条件也比较严格,也就是要符合从轻处罚的就应该这么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1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功相关文章
  • 对违法情形可以进行什么形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违法情形可以进行什么形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情形可以进行以下形式的行政处罚决定: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治安处罚和行政处罚的主要区别治安处罚和行政处罚的主要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2.适用依据不同。3.罚则不同。4.警告、罚款和拘留3种;而行政处罚除此之外,还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执照、许可证等,且是否适用拘留、罚款数额大小等也不尽相同。5
    2023-08-31
    61人看过
  • 行政处罚免除加处罚款的条件
    一、行政处罚免除加处罚款的条件(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三)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二、免除行政处罚的情形都包含哪些类型免除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3.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二)有下列情形的,由局长办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2023-04-24
    365人看过
  • 免予行政处罚什么意思?
    第一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这种情况是指违法当事人对实施违法行为主动补救,是从主观积极的角度来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不仅使已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有所减轻,而且表明行为人已经知错改错,而不是文过饰非。如不从轻或减轻处罚,会堵塞了违法者的“自新”之途。第二是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这种情况是指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实施违法行为是由于某种原因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威逼或者强制。这些人从主观上看是不完全愿意实施违法行为的,客观上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较小。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之所以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因为被胁迫人实施违法行为并非行为人主动的意思表示,而是一种被动行为,客观上处于意志相对不自由状态。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胁迫者往往承担更重的责任,从该违法事件整体来看,并不违反“过罚相适应”原则。第三是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这
    2023-04-19
    249人看过
  • 帮信罪的行政处罚是什么情形
    一、帮信罪的行政处罚是什么情形在法律层面上,帮信罪通常情况下不会受到行政处罚,而是需要接受刑事制裁;换句话说,当行为人被指控犯有帮信罪时,其面临的将会是刑事处罚而非行政处罚。具体的刑事处罚措施可能包括单独处以罚金刑,抑或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帮信罪的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的一种新型犯罪类型。然而,值得注
    2024-07-28
    85人看过
  •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不予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一、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不予执行的情形有什么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可以不予执行的情形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形。对于其他较轻危害的违法行为或受他人胁迫的违法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二、行政处罚什么情形会不予处罚存在以下情形,会不予行政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其他情形。《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
    2024-01-22
    400人看过
  • 四种情形不予行政处罚
    《规则》明确了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的四种情形。例如:对擅自印制、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等16种情形,工商机关对当事人应当及时警示告知,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再依法作出一般行政处罚。同时,《规则》对当事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10种情形、应当从重处罚的31种情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没有减轻、从轻、从重情节的,应当对其予以一般处罚;有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情形的,审批责任人应当按照《执行标准》确定处罚幅度;办案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该规则的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时,必须对所建议的处罚幅度或者处理方式作出必要的说明;对因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当,构成执法过错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执行标准》对工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的自由裁量幅度,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分解,并对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作了详细的规定。例如:《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清算时,不按
    2023-06-13
    179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行政处罚可以从轻处罚
    1、首先,在我国处罚本身不是目的,如果用较轻的处罚能够达到目的,那么采用较重的处罚事实上会扩大处罚成本。2、其次,恰当地使用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更容易使人改过自新。3、再其次,违法行为客观上有情节轻重之分,有危害大小之别,如果处罚不分轻重,不管三七二十一皆打五十大板,既不能体现过罚相适应的原则,也不规范。4、最后,根据情节、后果轻重来处罚,更能够发挥行政处罚催人向善的导向作用,更能够体现行政处罚的法规制定初衷。5、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一、哪些情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这种情况是指
    2023-03-21
    311人看过
  • 出境、入境人员有什么情形的,给予行政处罚
    一、出境、入境人员有什么情形的,给予行政处罚(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五)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六)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的;(七)外国人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八)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出生登记、死亡申报的;(九)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的;(十)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十一)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四)以其
    2024-01-28
    78人看过
  • 不予处罚与免除行政处罚的区别
    (1)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①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②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④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2)免除行政处罚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行为。
    2023-04-22
    123人看过
  • 环保免于行政处罚的条件包括什么?
    一、环保免于行政处罚的条件包括什么?违法情节轻微的、当事人不满14周岁的、精神病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超过处罚时效的等,对于存在上述条件的就是可以免于环境行政处罚的。(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办案机关负责人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但办案机关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除了应客观上具有违法行为外,还必须具有行政责任能力,即当事人对其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行政责任年龄是行政责任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时,不了解自己行为后果与社会危害性,
    2024-01-27
    128人看过
  • 行政拘留可不予执行的情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具体来说,对于、两项中的规定,主要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考虑处罚对这些人今后成长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但又能通过对其祈祷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令其吸取教训防止再次违法。对70周岁以上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年迈的人多身体较弱,若处以行政拘留,在自由被剥夺的情况下,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健康恶化或者其他隐患。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的规定,同样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体现了我国立法保护妇女儿童的一贯立场。对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吗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
    2023-06-13
    134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后,减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只要行政处罚相对人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少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二)被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有立功表现的违法行为;(四)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无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后是否可暂缓执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是处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的,被处罚人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时,可以申请暂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
    2023-08-07
    199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情形有什么样的
    一、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情形有什么样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情形具体如下: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3、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4、同一行政复议申请,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或者同一主体、同一事实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二、行政复议前置的几种情形是什么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
    2024-01-05
    492人看过
  • 行政许可不予受理的情形
    监督参与1、行政许可机关。行政许可机关履行的对被许可人的监督职责,与行政许可机关行使的许可权是相平衡的,是依法行政精神的具体表现。2、被许可人。被许可人作为许可事项的实施者,有正当实施行政许可的权利,也有配合行政许可机关监督检查以及对自身合法实施行政许可作必要说明的义务,对实施公益性行政许可还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履行相关的义务。3、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行政许可程序往往涉及申请人或当事人以外的利害关系人,《行政许可法》关于监督检查的规定中,规定了利害关系人撤销行政许可的请求权,这种请求权,在本质上属于程序权。但是关于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以及其请求撤销行政许可的方式行政许可法并没有具体说明。4、行政许可机关的上级机关。《宪法》关于我国行政管理结构和权属关系的规定,实际上也确定了行政许可机关的上级机关监督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地位。各级行政机关的职权是法定的,下级不得逾越职权而行事,上级也不应该越俎代庖。此
    2023-06-06
    36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功
    词条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更多>

    #立功
    相关咨询
    • 免予行政处罚这件事情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关于免予行政处罚这件事情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虽有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违法行为人免予处罚的一种处理措施。
    • 税收行政处罚免予处罚哪些情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7
      对行政违法行为减免处罚的规定是在《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但在税务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如何减免处罚并无明确规定,以至税务执法人员有争议.一般认为,税收征管法相对行政处罚法是特别法。
    • 什么样的情形行政处罚不予执行或者从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4
      1、不满14周岁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 行政案件予以结案的情形: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22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二)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 (三)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 (五)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
    • 什么是执行不予处罚及不予处罚的情形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21
      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条件: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无危害后果;第一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纠正;行政机关两年内未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