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签了承揽合同算公司员工吗,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9-22 05:47:31 85 人看过

跟公司签了承揽合同不算公司员工。签订承揽合同合同后与公司形成的法律关系为平等主体民事主体的法律关系。并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承揽合同的特征有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等。

一、跟公司签了承揽合同算公司员工吗

跟公司签了承揽合同不算公司员工,公司与个人之间只具有承揽关系,不具有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

承揽合同的特征有: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3.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三、承揽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不是实践合同。承揽合同一般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生效,不以当事人一方对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生效要件。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n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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