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对象的认知与社会因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6:25:51 181 人看过

犯罪对象具体如下:

1、从类型上看,犯罪对象包括物体和人体。对象是指货币、物品等一切有价值、有归属关系的东西,按其归属关系可分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混合所有、个人所有;

2、根据其存在形式,可分为货币、实物、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和房地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是怎样的

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调整范围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承包后种植的树木归承包个人所有,但这些林木已构成国家林业资源的组成部分,这些林木同样可作为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此外,被盗伐的林木,必须是正在生长着,如果将他人已经砍伐下来的树木偷走,应以盗窃罪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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