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能够分户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0:00:13 224 人看过

房屋在被拆迁之时,政府就应当针对房屋情况进行调查,除了房屋情况也一样会查清户口情况。在拆迁之前,政府针对拆迁片区作出户口等手续冻结、停止办理的通知,不允许分户。但是会有补偿,一般城市拆迁,因为土地是国家的所以只给房屋补偿,基本上是根据现有面积为基准进行补偿。

拆迁单位负责家庭纠纷吗

拆迁单位不负责因拆迁产生的家庭纠纷。拆迁单位一般属于行政单位,行政单位没有职权处理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纠纷或者人身纠纷,或者说家庭纠纷。如果家庭人员因为补偿事宜产生纠纷,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官对该纠纷作出裁决。在不服征收补偿协议,不服征收决定,不服补偿吧标准的情形,才属于行政纠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2日 09: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纠纷相关文章
  • 警察能抓拆迁纠纷吗
    征地拆迁工作不属于警察的职责,征地拆迁工作属于行政机关的公务,但在拆迁工作中产生扰乱秩序、实施暴力等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的,公安机关有权为了维持秩序而采取执法活动。因此警察不管征地拆迁产生的纠纷,警察可以管因征地拆迁而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这类行为是正常的执法行为。一、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应该怎么做抵押房屋在拆迁过程除了被征收人,与债权人也是息息相关的,因为房子的灭失直接关系到债权能否实现,所以如果被征收人的房子涉及抵押的话,那么被征收人应该注意一下几点:1、及时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作为物权人会丧失原有物权的占有,因此会影响抵押权的实现,所以拆迁前被征收人应该及时告知抵押权人拆迁是由,虽然根据物上代位性即担保财产因损毁灭失所得赔偿金应继续为债权担保,债权人可以获得物上代位权,但是为了避免产生更多纠纷,同时一般情况下涉及抵押的房屋征地拆迁时需要被征收人与抵
    2023-06-25
    163人看过
  • 法院是否能够解决公租房拆迁纠纷?
    公租房不是个人所有的,个人只能取得公租房的使用权,无权转让或转让。公租房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或员工可以承受的价格出租给新员工。公租房纠纷,无论是与他人租赁权引起的纠纷,还是与国家认定引起的纠纷,都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租房的产权不是个人。在征得房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转让租赁使用权。拆迁时房屋纠纷法院怎么判如果政府没做出征收决定并公告征收补偿方案,直接对被征收人下发征收房屋通知书,该行为违法,法院会因征收行为没有相关依据、不符合相关程序判决征收部门败诉。一般法院认同的评估报告违法的行为有:评估公司选定程序违法、评估报告跟实际房屋价值不符、评估时点不是房屋征收公告之日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所以宪法是我国民诉法的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
    2023-07-01
    154人看过
  • 一般拆迁纠纷房子还能拆吗
    一、一般拆迁纠纷房子还能拆吗原则上不能,除非属于以下情况。被告,即征收方,原告,即被征收人。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拆除行为。同时,政府实施拆除行为,必须依法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二、房屋拆迁补偿诉讼关于房屋拆迁纠纷的行政诉讼,是拆迁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拆迁当事人和其他拆迁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拆迁纠纷案件的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拆迁行
    2024-01-18
    428人看过
  • 拆迁纠纷能风险代理吗?
    一、拆迁纠纷能风险代理吗不能风险代理的,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1)、风险代理分为部分风险代理和全风险代理。部分风险代理是指前期支付一定基本律师费用后,再根据结果按比例(提成)支付律师费。全部风险代理是指根据案件结果按比例收费,不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2)、征地拆迁官司是将政府及政府部门列为被告的案件,是典型的行政诉讼案件。二、拆迁纠纷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023-06-15
    300人看过
  • 拆迁纠纷能强制执行吗?
    一、拆迁纠纷能强制执行吗?1、拆迁纠纷能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2、强制拆迁前需要通知被拆迁人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3、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
    2023-04-19
    105人看过
  • 镇里能解决拆迁纠纷吗?
    拆迁纠纷需要区分纠纷的情形,确定是否是行政纠纷。如果是行政纠纷,那么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于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乡镇已经是我国最低一级的政府机关,涉及拆迁的行政纠纷一般不由其处理;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1、行政裁决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2、行政或司法强制(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
    2023-07-01
    366人看过
  • 被拆迁户家庭有纠纷怎么拆迁
    1、进行摸底调查。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2、选定评估机构。3、报请政府批准。确定评估机构后,房屋征收部门应拟定补偿方案,并报本级政府批准。4、组织专家论证。5、征求公众意见。6、公布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现场公布。7、进行风险评估。8、作出决定征收。区政府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根据意见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9、公布征收决定。10、公布评估结果。11、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足额发放补偿款。一、家庭纠纷怎么处理?1、由家庭成员自行协商,或通过亲戚朋友居间调停以解决纠纷。2、由当地村委或、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3、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二、
    2023-02-28
    59人看过
  • 拆迁款按人头分有纠纷吗
    一、拆迁款按人头分有纠纷吗法律规定拆迁赔偿不按人头算,不一定会有纠纷,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不是按人头计算的,而按面积计算的,并且房屋的面积一般按房产证上载明的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二、农村房屋拆迁程序是怎样第一个程序是前
    2024-01-29
    50人看过
  • 分家析产纠纷影响拆迁吗?
    一、分家析产纠纷影响拆迁吗?1、分家析产纠纷一般不会影响拆迁。房屋拆迁实际上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由拆迁管理部门向拆迁人发放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取得许可证后才能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分家析产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民事纠纷是不会影响到行政行为的。2、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1)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2)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
    2023-06-17
    143人看过
  • 遇到拆迁纠纷拆迁户如何维权?
    一、遇到拆迁纠纷拆迁户如何维权?遇到拆迁纠纷拆迁户可以采取的维权方式包括协商、提出民事、行政诉讼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
    2023-05-24
    238人看过
  • 拆迁分房纠纷老人有份吗?
    一、拆迁分房纠纷老人有份吗?拆迁分房纠纷老人没有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
    2024-02-06
    200人看过
  • 拆迁补偿后的纠纷是否能够有效解决?
    签订补偿协议后却有纠纷时,有几种情况可以改变,非产权所有人签字的补偿协议,在实际征地拆迁中,不少人都在屋外打工。拆迁方督促亲属签字,实现搬迁补偿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搬迁人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再次获得合理补偿。房屋拆迁相关行政许可被撤销或者违法确认,撤销或者确认房屋拆迁相关行政许可是违法的。房屋拆迁取决于政府的行政许可。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怎么处理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
    2023-07-01
    274人看过
  • 拆迁房有纠纷能拆了么?
    一、拆迁房有纠纷能拆了么?若是被拆迁的房屋是有纠纷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强制拆除的,被拆迁的房屋必须在征得房主的同意下才可以进行拆迁,且关于拆迁款的问题是可以进行协商的,在拆迁的过程中最好签订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3、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拆除行为。同时,政府实施拆除行为,必须依法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二、有纠纷的房屋怎么规定的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
    2024-01-25
    182人看过
  • 子女能够分父母的拆迁房吗
    子女不可以分父母的拆迁房。拆迁房屋属于父母,其拆迁款项也应当规父母,子女没有权利对拆迁房进行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拆迁房应归于被拆迁人的名下,子女不属于被拆迁人,因此不能对拆迁房进行分割。一、拆迁需要房产证吗拆迁补偿要求提供房产证。拆迁人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选择房屋置换方式赔偿的,拆迁房应当置办房产证。拆迁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的道路建设,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时候,对被拆迁房的居住民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二、什么时候可以实行强制拆迁强迁,是指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行政裁决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没有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的,依法强行拆迁房屋的行为。三、拆迁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拆
    2023-06-26
    62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纠纷是指在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条件、拆迁的过渡期限等不满意,或拆迁人进行非法拆迁而发生的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 更多>

    #拆迁纠纷
    相关咨询
    • 棚户区改造拆迁时能够进行强拆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6
      强制拆迁的问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大家通常所说的强制拆迁,是政府或开发商未经法律程序擅自进行的强制拆迁,侵犯了群众的居住权,是绝对不允许的;另一种强制拆迁是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的行为。比如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棚户区改造而实施的房屋征收,如果少数被征收户和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订期限内达不到补偿协议,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政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
    • 拆迁户口没有房产证能够领到拆迁补贴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1
      1、各种证件齐全,只是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这种情况房屋所有权人就不必担心了,房屋属于合法建筑。依法也应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待遇。缺失的产权证不必补办,只是在发放安置费时会扣除掉其办理产权费时应缴纳的费用。 2、证件或手续不齐全的违章建筑 房屋所有权人缴纳了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补办了有关手续,仅因房屋属拆迁范围,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的。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建筑,可以享受法定的房屋补
    • 拆迁纠纷能否分开签合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0
      1、可以分开签。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现场调查分析,你应该详细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都有发放拆迁通知书等规定。一般来说。此时只要征地合法,应该很难认定无效。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如果征地已经合法批准,人口安置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那么征地基本上应该是合法的。虽然你家只签了拆迁协议,但房子是否得到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
    • 有户口没房拆迁能够有安置房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7
      一、安置房申请要求是什么?1、申请人、共有申请人均具有当地户籍。2、申请人按限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交费5年以上,或者经认定为人才且按限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累计交费3年以上。3、申请人、共有申请人在当地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当地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当地转让过自有住房。4、申请人、共有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5、此外,年满35岁的单身居民
    • 离婚后能不能够分分房屋拆迁款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7
      一、户籍在册的公有住房拆迁,离婚前一直实际居住。离婚时没有作出处理意见,离婚后房屋拆迁,一方主张拆迁利益可得支持。 二、原告户籍在册男方父亲名下私房内,房屋来源于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亲的私房拆迁安置。原被告实际居住。离婚时,对该房屋主张居住权没有得到支持。 三、不是拆迁私房权利人,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支持。 四、私房拆迁,婚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