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或者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如何办理小微企业证明
一、如何办理小微企业证明
1、办理小微企业证明的流程如下:
(1)把公司名称上报工商局进行名称核查;
(2)提交申请材料;
(3)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4)公司税务登记,由属地街道经济办或软件园招商处签注意见加盖公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二、开具小微企业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上年度末的国税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
4、机构代码证原件;
5、企业情况简介,出具小微证明用途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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