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发票盖单位公章有用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1:53:24 220 人看过

定额发票盖单位公章有用。定额发票需要由开具单位加盖发票专用章,未盖章的发票无效,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和记账依据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一、一张发票能报销两次吗

一张发票不能报销两次。已经报销过一次的发票,如果已经全额报销完后,不可以再报销。如果先从其他地方报销过后,还有余额未报销,也可以提供理赔凭证分割单,下一个投保单位在理赔时会接受此凭证。未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普通发票、开具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不能报销。

二、为什么法人代表不能开发票

法人代表不能开发票是因为在税务机关注册的企业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三、不盖章的发票有效吗

不盖章的发票无效。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16: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计机关相关文章
  • 货物清单要盖公章还是发票章
    发票都是盖发票专用章的,但是清单不用盖章,因为清单是附在所开具发票后面的,所以只需要在开具的发票上盖上发票专用章即可。一、装卸搬运服务发票要备注什么货物运输服务发票开具基本规定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铁路运输企业发票开具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二、运费发票开具的规定专用发票开具总体要求是: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进一步明确了货运专用发票开具的规范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自开票企业必须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货运企业只能为自有车辆或视同自有车辆提供的真实货运业务如实开具货运专票,否则
    2023-02-12
    454人看过
  • 发票专用章可以盖对账单上吗
    一、发票专用章可以盖对账单上吗合同上只盖发票章是无效的,除非有法人代表的签字。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二、扩展内容往来账对账单盖什么章企业之间的对账函加盖公章或加盖财务专用章都可以。两种印章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务专用章用于单位或集团内内部的现金、银行收付业务(内部借款、往来结算);单位对外的现金、银行收付业务(预留银行印鉴、支票、汇票、业务委托书等)、以及其他外部业务(如工商部门备案等用途)等。扩展资料: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1993年发布的《中华
    2023-03-11
    246人看过
  • 转账支票背书还用盖单位章子吗
    一、转账支票背书还用盖单位章子吗转账支票背书不用盖单位章子,只有提取备用金、差旅费、以及收到别人的转帐支票时在自己银行拖收时才需背书盖章。二、转账支票背书盖章的要求有哪些1、转账支票收款人一栏应填写为收款单位名称,在正面加盖出票人(付款单位)预留银行印章。收款单位取得转账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个人名章,填写好银行进帐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如果转账支票要进行背书转让,一定要注意背书的连续性。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
    2023-06-06
    430人看过
  • 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发票不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一、发票盖章须知1、是否能同时加盖发票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不可以。发票上只需加盖发票专用章。2、发票上的专用章加盖不清晰怎么办?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冲红。3、发票上的专用章盖反了,导致印章上的字朝下,发票还有效吗?发票有效。只加盖了发票专用章且能清晰识别,则发票有效。4、发票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有什么不良后果?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务院令第587号相关之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6、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加盖专用章。不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
    2023-02-18
    474人看过
  • 实习盖章可以用发票章吗
    不可以的,发票专用章是财务专用的盖在发票上的章,不得盖印其他文件。即便不交税的类似发票的票据都不可以。如果盖了从小的方面说可能证明不了实习经历,大的方面可能给公司财务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一旦被审计或者税务查到会有处罚的。实习报告盖公司公章或者实习部门的部门公章或者人事部门的章都是可以的,这些都是相关的章。一、发票盖什么章专用发票上必须加盖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不能用财务专用章,公章等替代,而且只能加盖最新版的发票专用章。对盖章质量也有相应要求,比如说盖章要求清晰可辨认,要很完整的盖在发票上面,不能只盖一半。二、一般注册公司用的印章是什么呢注册公司用到的印章有: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一、公章:公司效力最大的一支章,税务登记,各种行政文书,证明与合同都可用此章用印;二、财务章:通常与银行打交道的时候会用到,比如银行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的用印;三、合同章:盖
    2023-04-02
    387人看过
  • 偷盖单位公章犯法吗
    刑事责任能力
    一、偷盖单位公章犯法吗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3、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4、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所谓印章,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刻制的以文字、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章、专章,它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民事活动、行政活动的符号和标记。作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印章,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
    2023-03-05
    156人看过
  • 不盖章的发票有效吗?
    不盖章的发票无效。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一、发票吃饭怎么开吃完结账的时候直接告诉服务员需要发票,服务员开具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二、医院发票可以补打吗医院发票丢了可以补打。住院发票丢失了可以去医院补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医保还是能报销的。一般医保是在住院或者就诊时就应该出具,但是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医院留存的
    2023-02-23
    498人看过
  • 发票盖章盖几联
    增值税复第1、2联(即发票联和抵扣联)要盖章,盖开票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制合法证明的作用。一、发票遗失能不能重新开票发票遗失能重新开票。普通发票丢失需要开具发票的公司拿原件复印一份,让开票方到税局报失,税局处理后一般就会开具罚单或行政处罚意见书。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购货方取得销货方开具的防伪税控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生丢失的,由销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向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由销货方将已抄报税证明单、发票复印件交给购货方进行发票认证及抵扣进项税款。发票的意义和作用如下: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
    2023-06-22
    405人看过
  • 电子发票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不需要。电子发票是可以由开票方和受票方自行打印的,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电子签章(发票专用章),所以不需要另外再加盖发票专用章。一、电子发票没有章是怎么回事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可以没有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二、开发票要加盖什么发票专用章1,发票上的盖章不清晰,可以在旁边补一个清晰的章或者直接将发票冲红作废,重新开一张新的发票。2,发票应该盖发票专用章,盖了财务章或者公章的都不行。3,发票上不能既盖财务章又盖发票专用章。4,如果发票专用章盖反了或者盖歪了,这样的发票只要清晰就是有效的。5,发票上要盖新版的发票专用章,不能盖旧版的发票专用章,也不能同时盖新版和旧
    2023-03-16
    277人看过
  • 发票章的圆圈没盖全有效吗,发票专用章新规定是什么
    一、发票章的圆圈没盖全有效吗发票章的圆圈没盖全有效。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要是盖的不完整的话,不会影响发票的使用。若是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抵扣的话,最好要求销货单位在原章的旁边加盖一个章。对于发票的盖章最好要清楚明了,看不清的话,税局会挑毛病。《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二、发票专用章新规定是什么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
    2023-04-19
    259人看过
  • 单位欠条盖公章还是盖财务章
    一、单位欠条盖公章还是盖财务章单位欠条盖公章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对外行使权力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的,需加盖公章。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二、合同盖成公章和合同章的区别1.使用范围不同,公章适用范围广,覆盖合同章。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用;2.执章人不同,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管理,合同章由法人和专门的合同人员保管;3.管理部门不同,合同章的管理部门是法律部门,公章的则是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4.是权力和确认力不同,公章具有最高的效力,合同章只能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三、假公章和真公章的区别1.字体不同。国家对公章的字体也有标准的要求,都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刻印社制作,对于境内一般的公司企业最常见的是宋体或者仿宋体,但情况并不绝对。2.颜
    2023-04-24
    224人看过
  • 证明材料盖发票专用章有效吗
    一、证明材料盖发票专用章有效吗收据上盖发票章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在我国法律中有明文规定。发票是专用的,收据不能作为发票来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其中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六小节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四)拆本使用发票的;(五)扩大
    2022-01-31
    358人看过
  • 发票专用章重复盖章是否有效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因首次加盖发票专用章时操作不清晰导致最终只能盖上两次的特殊情况。在此种情况下,这种专用章仍然被视为合法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业内通用的规范标准,开具的发票须严格遵守规定的栏目分类、先后顺序以及时间限制等多项要求。同时,所有的发票联也应在同一时间内完整、精确地加盖印章。然而由于终究存在技术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偶尔出现的盖印模糊现象并不罕见。在此类情况下,我们大可不必顾虑,尽管再次加盖清晰可见的发票专用章,其效力依然是毋庸置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2024-08-14
    286人看过
  • 欠条盖发票印章有效吗
    不能。发票专用章是在税务局备案的开具发票的专用印章,是与发票开具的行为紧密相关的,其用途即证明发票开立的事项是公司行为。收款收据是作为企业非经营性收入的票据,单位的款项收取是财务部门的责任范围,加盖的印章说明财务部门代表企业收取了收据注明的该笔款项。按照收款收据的管理规范,加盖的应为财务章,说明财务部门对此笔款项收入的确认。鉴于公章具有公认的法律效力,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在实务上也一般将其视为合法的收据。但是,在收款收据上加盖的印章若为发票专用章,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发票专用章仅仅是作为在税务部门备案的专用印章,其使用范围是严格限制的。也就是说,在印章管理人员的安排上,一般独立于开票人、相关销售人员即可,是无须专门的财务人员或公司的领导对发票专用章进行专项的管理的。所以,除了发票之外的票据上加盖的发票专用章,不能够说明财务部门或公司领导对该笔款项的收取是知情的,也就不能由财务部门或公司领
    2023-02-13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计机关,是指国家对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经济效益进行审查监督的专门机关。依法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权;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 审计机关的职责主要包括对法定事项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提... 更多>

    #审计机关
    相关咨询
    • 发票专用章盖在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什么位置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26
      定额发票盖单位公章有用。定额发票需要由开具单位加盖发票专用章,未盖章的发票无效,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和记账依据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
    •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单位单位公章有用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7
      不论是定额发票而是不定额发票,都需要由开具单位加盖发票专用章,未盖章的发票无效,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和记账依据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命令第587号)第22条规定:发行发票应按规定时限、顺序、栏目,全部一次如实发行,按发票专用印鉴。
    • 个人签字盖章不盖单位发票可以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06
      只要当事人之间对此没有相反的约定,则只盖章是可以的。盖章也是合法有效的签字方式,其他的签字方式还包括签名和按指印的方式。单位签章,只盖章是否可以要看情况。
    • 税局代开发票开票单位还要盖章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1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盖开票单位章,代。开普通发票盖税务局代。开发票章。
    • 盖章单位名称一定要盖公章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2
      合同可以先盖章后写单位名称,法律没有强制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