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1:50:22 159 人看过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1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中的病历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2023-06-08
    222人看过
  • 医患双方关于医疗纠纷赔偿事宜的处理流程
    医患双方在发生医疗纠纷,尤其是医疗事故后,医方除了积极抢救患者防止损害扩大、细致照顾患者使其早日康复、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外,处理由医疗损害导致的赔偿问题是最为实际的一个问题。虽然健康无价、生命无价,但合理的经济赔偿是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唯一弥补。在处理医疗纠纷损害赔偿时,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与医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赔偿协议这一般是在案件简单清楚、医患双方分歧不大的情形下方便的处理办法。但这种方式下的结果不具有强制力,万一一方反悔,另一方还需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救济。协商解决可以由医患双方自行完成,也可以寻求第三方介入调解。目前,由于医患纠纷多发,各地逐步设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免费调解医疗纠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本辖区内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受理范围包括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023-06-08
    344人看过
  • 医患双方医疗事故争议的解决途径包括
    一、医患双方医疗事故争议的解决途径包括医患双方医疗事故争议的解决途径包括三种: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3.司法裁决。二、医疗事故共分几级医疗事故分为四级: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三、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支付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支付分以下几种情况: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3.卫生
    2023-04-25
    109人看过
  • 医疗事故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医疗事故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如下:1.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2.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1)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多数案件中,医疗行为与病员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明确。但在一些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中,必须经过专门技术鉴定方可确定因果关系。(2)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二、医疗事故纠纷的证据材料是哪些医疗事故纠纷的证据材料是:1.看病挂号时的挂号单;2.诊断证明;3.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病例;4.看病住院时的缴费记录及各种费用的单据;5.各种形式的检验报告
    2024-02-14
    387人看过
  • 关于医患纠纷医疗事故处理方式有哪些?
    关于医患纠纷医疗事故处理方式有哪些医患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有医患自愿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和其他途径。(一)双方自愿协商: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较高的医疗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二)申请人民调解: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书面申请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口头申请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悉医疗机构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
    2023-08-11
    23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要患方举证
    1、患者承担的举证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以及最高法院证据规则,作为患者应承担接受医疗单位治疗护理和损害结果存在的证据有:(1)、在医疗单位治疗的病历及相关票据;(2)、在治疗过程中的体温单、化验单以及医学影像、拍片、检查资料;(3)、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现场实物;(4)、身体受到损害后所造成的后果;(5)、医疗单位所在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情况;(6)、如果患者构成伤残的,还须提供权威部门的伤残等级鉴定书;(7)、其他用来证明在医疗过程中接受治疗所造成的损失以及侵害结果的存在所造成的损失等有关证据材料。
    2023-06-05
    390人看过
  • 医疗事故是医疗纠纷吗,对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一、医疗事故是医疗纠纷吗医疗事故是属于医疗纠纷之一,医疗事故是由医务人员过错造成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二、对医疗事故如何处理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步骤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步
    2024-01-25
    490人看过
  • 医疗事故患者已火化怎么鉴定,医疗事故的处理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患者已火化怎么鉴定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尸体检查的,应该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如果火化的,无法再进行尸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第十九条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023-04-18
    326人看过
  •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怎么处理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医患双方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律师补充:医疗尸检可以由病人家属提出,也可以由医疗机构提出。由医疗机构提出尸体检验要求的,必须取得病人家属的同意。在签订《尸体检验协议书》后,医患双方共同选择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具有尸检资格的鉴定机构。根据客观病历以及尸检报告,家属可以请有关专业医师判断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医学判断对于决定解决纠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经过以上程序,死者家属确信医院存在过错,并且该过错与患者死亡有因果关系,家属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有关医疗的
    2023-05-06
    207人看过
  • 对医疗事故如何处理,医疗事故处理原则是什么?
    一、对医疗事故如何处理对医疗事故的处理有:1.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2.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4.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二、医疗事故处理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为:1.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3.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的原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
    2023-06-20
    321人看过
  • 医疗事故如何认定为责任事故,对医疗事故的处理怎么处理
    1.有下列失职行为造成的事故为责任事故:(一)对急、危、重病员,片面强调制度、手续而拒收病人,或不负责任地转院、转科,或不采取应当采取的急救措施,以致贻误抢救时机的。(二)诊治工作中,知道或应当知道病情疑难而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的;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认真处理的。(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器械、纱布等异物在病员体内,或不按操作规程而错伤重要器官的。(四)护理工作中,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医嘱、护理不当,或其他违反制度、操作规程的。(五)助产中,违反接产原则和操作规程的。(六)用药过程中,违反药物禁忌或药物过敏试验等使用规定的。(七)在医疗工作中,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毒、麻、剧药品,开错或用错药的。(八)生物制品的接种途径、剂量、部位错误或操作中消毒不严的。(九)药剂工作中,配错处方、发错药、写错用法、贴错标签或制剂含量错误,以
    2023-04-21
    290人看过
  • 医疗合同中医患双方的义务
    医疗服务合同的效力(一)医方的义务1、诊疗义务。医方运用医学知识和技术,为患者诊断病情并进而施以相应的救治的诊疗义务,是医方的主给付义务。医生在履行治疗义务的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减轻病人的痛苦,故还负有使用最简明、迅速以及具有最佳医疗效果的医疗方式的义务。医生在治疗时负有自己治疗的义务,即应当依照自己的认知对病人的病情进行判断,他人的指示或影响不构成免责事由。医方的诊疗义务具有强制性。依通说,医方的强制诊疗义务具有公法性,是公法上的义务。因此,原则上患者没有医师请求诊疗的私法上权利,也没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近来,为了保护患者的利益,在日本采过错推定原则确定医方责任,即医方违反此义务,推定医方有过失,如果医方不能提出反证,就应当追究医方的损害赔偿责任。2、说明义务。因医疗行为都具有侵害性,为使其行为具有合法性,必须取得病人的知情同意。这要求医方应对医疗行为实施的范围、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对患
    2023-06-09
    254人看过
  • 医疗事故患方出什么证据?
    医疗事故患方需要出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门诊及住院病历;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手术中的切除组织;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死者尸体;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等。在发生医疗事故中患者往往处于弱势位置,不少患者都担心医院方面会故意隐瞒或是毁灭证据,影响自己的权益。因此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患者也要懂得收集证据。一、医疗鉴定医院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
    2023-04-10
    190人看过
  • 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如何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还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一、被烫伤的医疗事故如何鉴定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或患者及其家属通过协商应当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医疗事故的处理途径包括什么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医疗纠纷时,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解决纠纷,这是患者和医疗机构都关心的问题。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医疗纠纷的处理一般可以通过三种合法途径予以解决: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医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解决方案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
    2023-04-03
    5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患事故如何处理双方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25
      可以调解。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
    • 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事故还需要开庭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 发生医疗事故患者怎么办,发生医疗事故医院如何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1
      发生医疗事故患者: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疗损害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有三条路可以选择,这就是协商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 协商调解就是医患双方对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进行商议,并在有关中间机构的主持下根据损害事实和有关的规定对赔偿金额和其他事宜达成一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持下,由相关的专家对医疗损害的事实作出鉴定,明确具体责任并对赔偿等作出结论。
    • 2022年医患双方均可提出医疗事故医疗过错鉴定怎么申请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1、按《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第8项的规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疗行为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其举证责任在医方。但对其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既是当事人的义务,也是当事人的权利。患方当然可以向医学会提出医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申请,或者向相关鉴定机构提出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申请。即使医方已经提起了医疗事故鉴定,患方仍然可以提起医疗过错鉴定。审判机关无权加以限制。 2、《最高人民法
    • 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中的病历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1
      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2、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