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出现负债的情况,作为公司的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是众多债权人及公司股东都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就公司的负债而言,公司和股东是如何处理负债的,这是公司经营需要明确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具体谈一下公司负债,股东是否有责任的问题。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公司负债与公司股东没有任何联系,也就是说,当公司出现负债时,应当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不足部分再根据股东出资的具体情况向股东追偿,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例外情况,如果公司出现人格混同时,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股东对公司负债则应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条件
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滥用公司法人人格逃避债务是引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事实,是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条件。其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一套班子、两个牌子”,财产混同,利用同一资产设立多个公司,转移资产、空壳运转等。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这是衡量法人人格是否滥用的一个客观标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是由债权人启动的,而只有当债权人的损害达到一定程度时,其才可以启动这一制度。而何谓“严重损害”则是需要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自由裁量的不确定条款,要根据债权人所举证据综合认定。
(3)、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债权人必须举证证明自己因为股东的滥用公司人格行为而遭受到了损害。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确定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原则,虽然公司人格被否定后,要追究的责任并非一般的世事赔偿责任,但主观过错仍是承担这种责任的必要条件。
实践中,在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追究股东责任时,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仅仅是在个案情形下否认法人的人格,直接追究股东的责任,而不是对法人人格的根本否认,在个案之外,仍应认定公司具人独立的法人资格。
2、在出现法人人格否认情形时,并不是公司的所有股东均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仅仅是追究实施了滥用法人人格的股东(主要是控股股东)的法律责任。
3、股东对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并不排除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并不意味着公司责任完全转化为股东责任。股东所承担的连带责任性质应为补充连带责任,即应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只有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方才由股东承担责任。
4、为了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其所控制的公司的债权应不享有抵销权。在公司破产清算时,该股东也不应享有别除权和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以前股东转让股权与以前公司债务有关系吗
402人看过
-
普通股股东与公司债权人有什么关系?
375人看过
-
公司的债权债务与股东无关是不肯能的
436人看过
-
控股公司和被控股公司的债务关系
199人看过
-
大股东增持股票与公司发展的关系
225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股东与公司债务有连带责任关系
499人看过
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债务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可能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合同、侵权、多式运输合同、加工承揽、技术咨询或服务合同等,可能涉及到金钱、物品或金钱与物品的组合。... 更多>
-
股东与公司是不是存在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8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不能用债权债务关系来解释和涵盖的。股东在决定投入成立新的公司,并办理相关的设立手续时,股东是基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协议及公司章程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出资到位等,具体要看章程的要求,同时也依据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在出资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出资为到位的股东在未到位出资额范围内承担偿债的连带责任。当然如果股东向公司借款,这当然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了。
-
-
投资企业与股东之间的债务关系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7展开全部不是所谓的债务关系,而是合作关系。双方彼此只是在某一项项目中意见一样,见解一样,从而一起共同合作完成它。但是在其他方面的事情毫无关系,譬如在他的公司出现任何事情也不会影响你的公司,两个公司不会绑在一起,只会在某些时候(赚钱分红时)才会在一起、、、很高兴能为你解答,望采纳。
-
与转让股东无关系的债务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1-07-29标的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也会产生一系列的债权债务,并与股东无关联关系。如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以标的公司财产作抵押);经营活动中往来的应收应付款项;标的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合规决策程序向他人提供的担保等。对债权而言,标的公司是权利主体和行为主体;对债务而言,标的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可以独立于股东依法合规地进行处置,与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 但是,原有股东负有告知义务,应当充分
-
公司法中的股东与股份制公司中的股东的区别与联系与联系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5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