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后庄稼地何去何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0:24:19 137 人看过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自1998年土地二轮承包以来,老百姓都知道从那时候起30年不动地。2013年1号文件提出5年内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颁证,随着各地确权工作的推进,“土地确权”逐渐被老百姓熟知,随之而来的是对自家庄稼地的紧张和迷茫:土地确权是给自己发了证,但是证上面的承包期限仍然是二轮承包的30年,距离2028年也就十年出头,这几年的庄稼地何去何从?有人说,我就这几亩地,豆子、花生、棉花、药材或是果树苗木,想种啥种啥,卖钱之后多余的自己吃和用。包给别人,一亩一年也就几百,不如自己种来得自由和挣钱。这样的农家一般都有其他副业,除了种地之外,开个小铺子或是打零工,日子安稳朴实。有人说,儿女都去外地工作了,家里的地种不动了,孩子们也不让种了,不如包给别人,挣点租金。家里缺少劳动力,把地租给别人种的当前在农村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更偏的一些地方,人们干脆撂荒,闲置不种了,费钱费力还不挣钱。有人说,我们一家一年四季都在外,算是在城里站稳脚跟了,老家的几亩地没功夫种。包给别人吧,这几年种地挣钱难,还得担心租金给不了。不如直接退出获得补偿更划算。据报道,重庆梁平县川西村9社7户农民,最近向社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整户退出承包地,面积28亩。目前农民已和村社签订了退地协议,每亩有1.4万元补偿。这些申请退出承包地的多数是在城里有稳定的住所和经济来源,不种地对他们生活来说没有影响。也有人说,城里是花花世界不适合俺们庄稼人。几亩地挣不了钱,不如多承包一些地,成规模的种植作物,方便管理,符合项目条件还可以得到政府补贴的支持。这群人便是村里的种植大户了,他们比一般农户更能吃苦、对农业市场的敏感度更高、承受风险的能力也更强。2015年开始国家补贴政策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还有人说,我们这儿人多地少,自己种地实在挣不了几个钱,村里大家一起商量把土地量化成股份,以这种形式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由合作社把全村的土地整体流转给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除了每年的分红外,还可以到合作社打工挣工资。有专家表示土地股份制是未来农业探索的一个方向。据报道,2013年,广西百色市田东县那拔镇福星村就组织村民会议,将包括棋盘滩、莲花山景区在内的2.35万亩土地打包招商开发。这次招商,村民们就是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加入这项经济项目的。土地确权给农民吃了定心丸,“三权分置”又加了一重权属保证,那上面5种出路,你觉着哪种更值得?土地确权要遵循哪些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农村土地确权后宅基地可以转让更名吗

农村土地确权后宅基地可以转让更名,但是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一)城镇居民购买;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三)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四)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五)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转让行为应征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二)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另外,《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1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入股相关文章
  • 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3-14
    120人看过
  • 农民的土地确权了但他的庄稼种到了路上怎么办
    一、农民的土地确权了但他的庄稼种到了路上怎么办在这一过程中,相关决定可经由村民会议、村民理事机构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等人权组织进行制定和发布;根据需要,这些公告与告示可被张贴到各处,以便广泛加以宣传;此外,应当为之设立一个限定的期限,以便于该物品的主人能够自主地对其进行相应处理。超过规定时限后,保护区将依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在此之前,农户务必寻求专业顾问的指导建议,严格遵守本地的法律法规予以执行。《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二、农民的唯一住房是违建能强拆吗在此,我需要阐明的是,当涉及到唯一住所违章建
    2024-07-11
    37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没有确权以后有何影响
    一、农村土地没有确权以后有何影响农村土地没有确权以后影响是不利于强化物权保障以及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无法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土地不确权农民无法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不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面对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不利于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二、土地确权的方法是什么土地确权的进行需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审核合格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三、土地确
    2023-09-09
    19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怎么确权,农村土地一定要确权吗
    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土地确权的方法①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②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③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土地确权专用仪器1、手持GPS面积测量仪;2、测距望远镜3、RTK4、全站仪。农村土地一定要确权吗一
    2024-04-03
    35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能否在非农村地区确权?
    一、确权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二、确权方法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三、证据依据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
    2023-07-07
    205人看过
  • 村庄合并后如何认定土地权属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应当覆盖所有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闲置土地,不得遗漏。第二,村庄合并后的土地权属如何认定?1;2“村庄合并”后,土地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化,并得到广大村民认可的,在履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法定程序后,按照变化后的主体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证上注明原各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三是土地整理后如何认定土地权属?依法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理试点的,原则上保留原土地所有权;依法调整的,依法确定集体土地权利归属依法及时办理调整协议、土地变更登记手续。4。对“拆村建房”后未被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进行调查统计,不予登记。调查统计时,应当在新单位名称后标明原农民集体的名称。在土地登记簿“权利人”栏
    2023-05-08
    44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后,土地价值有多大?
    一、短期的土地价值目前,对于农民来说,土地确权以后,土地就具备了商品和资产的属性,不仅可以在市场上流通还可以作为抵押贷款,一方面有效解决土地流转中自己的利益的损失问题,一方面有了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可以利用承包地从事农业生产,也可以利用承包地与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联合进行合理开发,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农民增收奠定了夯实的基础。对于承包主体来说,在法律上就会得到保护,很好的避免因为农民之间的纠纷而影响到自己的承包,这样就可以放心的扩大自己的规模。二、长期的土地价值一方面是农产品价格的增加会带动对农业投资的企业增加,这样就会带动农村的土地从无人问津变为炙手可热了。想必生活在每天被热点围绕的朋友们,都会感受到一旦上升到热点将会出现什么情况。一方面是农业的衍生也会吸引一批新的产业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会致力于改变农业目前的发展困境,那农业是不是会迎来其蓬勃发展的时代呢?想必很多
    2023-06-19
    333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是自己去办吗
    农村自留地可以移到农村用地。自留地是为照顾社员种植蔬菜和其他园艺作物的需要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由农民以户为单位行使。自留地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每户使用的自留地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5%。《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2024-04-26
    426人看过
  • 父母去世后,土地如何确权
    1、《土地承包法》中规定承包期内,全家转为非农业,承包地收回。即集体组织里没有符合户口规定的家庭成员了,土地由集体收回。但子女可以继承老人承包的土地所产生的收益。2、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3、在具体工作中,应根据《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有关“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政策规定,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家庭成员内部对推举代表人意见不一致、存在纠纷的,待协商一致后再进行确权登记。父母去世后怎么继承父母遗产父母去世后,遗产是需要按照
    2023-08-16
    46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到底属于谁?
    一、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到底属于谁?土地确权之后,农村的土地到底属于谁,是农民朋友最为关注的问题,在农村土地改革工作中,国家明确指出要保障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不变,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开展农村土地改革工作,农村的土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不是属于农民朋友个人所有,同时在农村《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意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此可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完成之后,农村的土地依旧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二、农民朋友拥有哪些土地权益?土地确权登记改革之后土地依旧属于农村集体组织,那么农民朋友能够拥有哪些土地权益呢?这一点农民朋友需要了解清楚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三权分置改革,是将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进行分置,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度的基础上,保障农民朋友的土地承包权,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也就说农民朋友将能够永久的享受土地承包
    2023-06-02
    9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宅基地在土地确权里面吗
    农村土地确权包括宅基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的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一般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一、房产证和土地证在一起是指确权证吗确权证和房产证是有一定区别的,不同主要区别为:确权证主要针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来说的,土地性质集体所有,主要是针对农村集体土地来说的。房产证主要是指公民通过购房合同,基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证明。主要针对城镇房屋来说的。二、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续期权利人需要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房屋可以继续使用,不存在续期问题。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2023-02-14
    43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所有权人去世土地
    一、农村土地所有权人去世土地首先,个人不具备农村土地所有权,个人只能享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归其他家庭成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土地所有权属于谁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制度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就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根据《宪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人即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
    2022-04-18
    46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完成后,意味着农村土地终身拥有?
    一、依据一:农业户口的全面取消大家都知道,今年农村改革主要就是两件大事,第一,土地确权;第二,农业户口的取消;虽说这两件事很早就被拿出来讲,但是要特别注意了,今年是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而与此同时,取消农业户口将于明年开始,全面落实!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为什么土地确权在前,取消农业户口在后?首先,此举意味着间接性地表明,农民现在所确权的土地将终身拥有;这也是为什么土地确权在先,取消农业户口在后的原因;因为,取消农业户口之后,再无农民之说,而是统称为居民,原先具备农业户口的居民将和城市居民一样具备同等的社会保障福利,而大家所担心的土地权益是否会受损,土地是否会被一并收回的问题,国家就通过土地确权的开展为大家打消了这样的念头!因为土地确权完成后,意味着你的土地将完整地、有依据地在你名下,即使往后农业户口取消,你的土地权益依旧不会改变,反而条件比城市居民更为优越,因为就此变成了拥有土地的居民!所以
    2023-06-02
    463人看过
  •  明年起农村宅基地将何去何从?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或个人使用本集体所有土地建造住宅或作为住宅基地,并占有的土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或个人使用本集体所有土地建造住宅或作为住宅基地,并占有的土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宅基地管理通知:限制面积,确保"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管理通知的限制面积和确保"一户一宅"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和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些规定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合法性:1. 土地利用法规定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原则,其中明确提到要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乱占、乱用土地。因此,限制面积和确保"一户一宅"的
    2023-08-21
    16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除以上几种形式以外,还可以采取其他的流... 更多>

    #土地入股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确权村民不给地如何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3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农村土地确权户口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
    • 农村土地确权死人怎么办农村土地确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
      家庭承包人员死亡的,其他成员还存在,也没有与家庭死亡人员分户的,家庭承包户没有消亡,还按原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家庭承包户消亡的,原家庭承包土地不予确权登记(死亡人员与原家庭承包人是分户的,死亡人员单独立户的;死亡人员的原家庭人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转为国家在职公职人员或婚嫁后在居住地已取得承包田,只剩死亡人员的;死亡人员属孤寡户)。
    • 农村可耕地建房影响他人庄稼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可耕地不允许建房的,建房要经过批准在房基地建,有建房证。你的问题可以反映到区或县的土地管理部门。
    • 农村土地确权后多余土地归谁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1
      农村土地确权后,多余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农村土地确权中对流转的土地如何确权登记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已经流转的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 一是以互换方式流转的土地。双方当事人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无书面协议(合同)的,先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办理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互换有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