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是不是需要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08:52:44 61 人看过

房屋拆迁工作是需要公告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违法建筑进行依法强拆的,在实施强制拆除行为以前,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一、违规建筑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违规建筑强拆程序:

1、行政机关对需要强制拆除的违规建筑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应当履行拆除义务,对拆除决定不服的,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不提出异议,也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行政诉讼能否阻却强制拆除

对于违法的建筑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阻却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三、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怎么办

房屋面临拆迁时,如果在签约期内未能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则有可能收到拆迁人下发的《限期拆出通知决定》,认定被拆迁人的房屋属于“违建”,要求限期拆除。在收到拆违通知后,不用紧张害怕,只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即可:一、作出机关是否具有执法主体资格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能够做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的主体机关只能有两类。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由规划部门出具,若违法建筑位于乡村规划区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二、看处罚决定书作出的内容是否合法《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作为行政处罚,应当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予以作出。因此,行政机关出具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里应当载明法律规定的全部内容。三、针对涉案建筑物的确定,是否准确具体如果所作文书,与建筑物体的位置、名称实际不符或不够具体明确,也会被依法撤销重作。四、针对涉案建筑物体违法情形的认定,是否准确如面积或层数多少,合法面积与违法面积各是多少等,在现实中,有的限期拆除文书非常简单,如果关键的相关信息都缺失的话,是不能够成立的。被拆迁人在了解以上信息之后,应当及时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0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人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是否要清算
    房屋拆迁不是公司解散的情形,所以一般不会需要清算。如果房屋拆迁造成公司解散的,公司就要成立清算组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一
    2023-03-17
    133人看过
  • 房屋拆迁是否赔偿房屋拆,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一、房屋拆迁是否赔偿房屋拆迁有没有赔偿,要看被征收的房屋是否合法,如果是违法建筑或者超期临时建筑,不能取得经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二、房屋拆迁怎么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
    2023-06-17
    475人看过
  • 拆迁公告期间房屋可否买卖,房屋征拆流程是怎样的
    一、拆迁公告期间房屋可否买卖在拆迁公告期间,房屋是不能买卖的,房屋暂停交易的期限是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房屋征拆流程是怎样的1、拆迁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取得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4、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
    2023-06-17
    236人看过
  • 承揽房屋拆迁是否需要许可证?
    房屋拆迁需要资质。各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各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时,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土石方工程公司需要资质吗一、土石方工程公司需要资质吗土石方工程不要资质的,土石方工程资质已经被取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承接土石方工程,因为在新的资质标准中取消了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的项目,所以只能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资质来承接了。【法律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实施意见》第三十三条:五、有关说明和指标解释:(三十三)对于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被取消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7个专业承包资质;在相应专业工程承包过程中,不再作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时,
    2023-07-04
    310人看过
  • 房屋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房屋拆迁许可证一经发放,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以房屋拆迁公告或者其他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房屋拆迁公告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拆迁人颁发拆迁许可证后,向被拆迁人告知拆迁决定的方式,同时也是法定的必经程序。房屋拆迁公告作用是让被拆迁人了解房屋拆迁的原因,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于城市规划和城区改建的目的,从而使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由于房屋拆迁所涉及的被拆迁人人数众多,因此需要在拆迁范围内广为张贴,尽可能使每个被拆迁人知悉拆迁的有关事项,从而使被拆迁人在拆迁之前做好拆迁的准备工作。拆迁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人等需要被拆迁人了解的事项,使被拆迁人知道其在拆迁当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此外,为了圆满完成拆迁工作,拆迁公告公布后,主管部门还应
    2023-04-23
    205人看过
  • 2017年拆迁房屋是否需要土地证?
    土地证是土地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分别是集体土地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被拆迁人的土地证或者宅基地证是土地拆迁赔偿的依据,也是新建房屋合法的依据。如果没有土地证就需要村(居)委会的认定,或者到土地地籍部门补办土地登记颁发土地手续。不然赔偿的标准或许会降低。开发商的土地证是城中村或者旧城改造中剥离回迁用地之外的对外出让建设商品房的依据,五证之一,也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更是后续办理房屋产权的依据,没有土地证什么办不了,拥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建设的房子属于小产权,只能让原户籍的村民居住不能上市流通。房产买卖需要土地证吗要分开情况,有些需要有些是不需要用到土地证的。1,土地是集体土地,就是农村的房屋,土地是宅基地证,绿色土地证的那种。如果是这种情况,是不能过户。2,历史遗留问题,就是以前开发商有大的土
    2023-07-03
    237人看过
  • 拆迁需要房屋拆迁许可证吗?
    在执行《国有土上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后,征收实施单位拆迁是否还必须要办理拆迁许可证。2011年1月26日以后,所有拆迁办要更名为房屋征收管理办。另外,房屋征收的所有实施都不允许是开发者。当然,除非自己买土地。其他必须由政府部门执行。拆迁许可证已经不允许使用了。房屋征收后在给予开发商,必须是净地出让。房屋拆迁怎么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1、房屋拆迁方若是想要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需要向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领取拆迁许可证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和资料;拆迁办对拆迁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召开拆迁预备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房管局审批;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处由经办人接件,核实所报资料,召开处务会议,对符合条件的提出意见,报主任、主任审批;2、审批通过后,由内勤制证登记,用印、发证、归档。符合发证条件的,通知申请人领取拆迁许可证。具体办理手续和材料以当地拆迁办管局等相关机构的规定为准。
    2023-08-07
    321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是“要钱”还是“要房”?
    一、房屋拆迁补偿,是“要钱”还是“要房”?要钱还是要房是自由选择的,没有强制性规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的时候,可以自由选择补偿的方式,并且在拆迁补偿协议中确定。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
    2023-06-02
    334人看过
  • 拆迁房屋后,房东是否需要赔偿租客?
    房子拆迁房东要给租客补偿,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如果租客拖欠房租房东怎么维权对于租客拖欠房租的,房东可以直接向租客索要房租;如果租客在房东给予的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房租的,则房东可以与租客解除租赁合同,要求租客办理出租屋。如果租客拒绝办理的,则房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拖欠的房租,并解除租赁合同,即刻搬走。如果法院判决后,租客不履行判决的,则房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书的内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
    2023-07-06
    427人看过
  • 拆迁公司拆迁房屋需要什么手续?法定的程序是什么
    一、拆迁公司拆迁房屋需要什么手续?法定的程序是什么(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4)根据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5)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6)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国务院305号令)(7)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8)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二、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是:1、调查核实;2、逐户走访;3、编制拆迁计划;4、申请拆迁;5、发出拆迁公告;6、签订协议;7
    2023-06-02
    382人看过
  • 房屋拆迁是先付款还是先拆迁?
    一、房屋拆迁是先付款还是先拆迁?1、房屋拆迁是先支付拆迁金,再实施房屋拆迁行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2、具体什么时间点支付补偿数额,可以由拆迁方、被拆迁方协商后确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拆迁房地产的抵押权对于被执行名下的拆迁房地产替代
    2023-06-15
    392人看过
  • 房屋拆迁公告的法律合规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城镇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
    2023-07-03
    379人看过
  • 拆迁公告后房屋还能否买卖
    拆迁公告后,房屋会有一年的冻结期,在冻结期内可以买卖房屋,但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一、对拆迁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实际中,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要按照以下处理:首先,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因为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一旦基于自主的意思签订之后,意味着双方都要受契约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到时候可能还得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将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
    2023-06-27
    207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加强公告
    【阅读全文】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近年来,本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进展较快,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安置被拆迁房屋使用人(以下简称被迁居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未能按协议规定按期安置被迁居民的问题仍较为严重。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被迁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特做如下通知:一、拆迁单位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除必须符合《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异地安置被迁居民的现房数量,达到被迁户所需用房总量的50%以上(远郊区、县的现房不计入该比例之内);(二)周转房数量达到周转户所需用房总量的50%以上;(三)拆迁安置用房的总数量、户型比例等应当达到安置拆迁户的需要条件;(四)安置用房的市>配套设施和生活业务配套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和交通道路、供水、供
    2023-07-03
    146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人
    相关咨询
    • 公证机构房屋拆迁是否需要公告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4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从公示到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且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国有土地上》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
    • 房屋拆迁是不是先公告后补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2
      是这样的,看到您的这个问题出现了很多次了,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关于房屋征收的问题补偿的标准应该是一样的,当然各地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征收办或政府部门并进行协商处理。您如果还是有不满意有问题,看得出来您很焦急,我这边建议您直接来电与我详谈,这样我可以更好的了解到您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的给您以帮助。
    • 房屋拆迁工作是不是需要公告,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4
      房屋拆迁工作需要公告。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拆迁房屋的应当开展拟土地、房屋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征收拆迁事宜在拟征收拆迁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予以公告。
    • 所属房屋拆迁公司强拆需要不需要补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8
      拆迁公司强制拆除我家房子,行政机关需要担责吗? 这些年,拆迁公司一直扮演了不太光彩的角色,为征收方办事,在拆迁时干“脏活”、处理“钉子户”、强制拆房,和被征收人经常闹矛盾。去年10月的扬州拆迁案,也是拆迁公司强制拆房,引发了业主不满,最后造成了多人伤亡。其实,很多被征收人都有这样的疑问,拆迁公司强制拆除我家房子, 行政机关需要担责吗?毕竟拆迁公司只是前面的“跑腿人员”,而征收方才是获利的一方,应不
    • 房屋装修房屋拆迁是不是要补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2
      1、租赁房子装修拆迁一般有补偿。对房屋进行拆迁时,应对房屋本身的价值进行补偿,房屋的装修一般包括在房屋价值中,房屋属于承租人装修的,装修补偿应当由出租人给予承租人。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