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解答什么是集体建设用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16:25:47 286 人看过

一、简明解答什么是集体建设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又叫乡(镇)村建设用地或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最长期限

农村集体土地租用长期使用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土地租用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土地租用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继承吗

集体建设用地继承权是只能继承使用权但是不能继承所有权,因为能够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能继承土地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n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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