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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更多>

建设用地使用权

  •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具备动产属性?
    动产和不动产的定义及区别在于可移动性和不可移动性,土地使用权是权利而不是物,与土地所有权不同。土地使用权有不同用途,如居住用地的使用权为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等用地的使用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权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的使用权为50年。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可移动的物品,例如汽车、家具等。而不动产则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人力添附于土地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品,例如房屋、土地等。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权利,不是'物”,也就更谈不上是不动产了。由于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买房人所取得的只是房屋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房价实际上就包括了二者),所以土地使用权能用多长时间就关系到购买人的切身利益。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素材中的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素材中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这些权利的实现需要遵守土地使用权的法
    2024-01-05
    177人看过
  •  合同管理中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点
    在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时,需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土地的具体界址和面积等基本的用地状况、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大小、位置、使用限制、土地的使用用途、使用期限以及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包括出让金的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以及违约责任等。这些内容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非常重要,能够规范土地使用和保障各方权益。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时,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土地的具体界址和面积等基本的用地状况,包括为建设用地的大小、形状、使用限制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大小、位置、使用限制等;土地的使用用途,包括住宅、商业、工业等;土地的使用期限,即土地可供使用的年限;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包括出让金的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以及违约责任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合 同 的 核 心 内 容 有 哪 些 ?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是土地使用者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费用后,由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者享有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土地,并依照规定缴纳有关土地使用费的协议。其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合同双方:本合同的双方为土地使用者和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土地使
    2023-09-12
    251人看过
  •  怎样才能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考虑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的因素,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侵犯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登记是指登记机构将土地的基本情况登记在登记簿上,并向建设用地使用人颁发使用证书。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时,建设用地使用人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经登记设立,登记机构应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使用权适用登记生效的原则。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考虑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的因素,同时要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同时,它也不应侵犯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登记是指登记机构将土地的属、用途、面积等基本情况登记在登记簿上,并向建设用地使用人颁发使用证书。设立建设用地使用,建设用地使用人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经登记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使用权适用登记生效的原则。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申 请 条 件 有 哪 些 ?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土地使用者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等;其次,土地使用者需要提出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并提交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如土地使用证、规划设计方案等;第三,土地使用者需要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
    2023-09-05
    348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争议的解决方法
    处理集体建设用地纠纷的方法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当事人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介入调解,并签订权属界协议书。如果调解仍然不成,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集体建设用地纠纷的方法如下:首先,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进行调解,并签订权属界协议书;此外,当事人还可以根据不动产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 动 产 纠 纷 解 决 途 径不动产纠纷解决途径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司法解决、非司法解决和私法解决。司法解决是指通过法院的审判程序,依法解决不动产纠纷。在司法解决中,法院会对纠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审查,并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这种解决方式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和较高的费用,但能够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非司法解决是指在非司法机构或个人之间进行调解、仲裁等解决方式。这种解决方式通常费用较低,但解决效果可能受到调解、仲裁机构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限制。私法解决是指在私人领域内,通过协议、合同等非司法方式解决不动产纠纷。这种解决方式通常具有快速、灵活的特点,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需要经过协商,可能存在主观因素影响解决结果。总的来说,不动产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应该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在选择解决方式时
    2023-09-01
    489人看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哪些?
    这段内容主要介绍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三种方式:拍卖出让、招标出让和挂牌出让。每种方式都有其独特的出让方式和程序,以满足不同竞买人的需求。拍卖出让强调竞价和公平性,招标出让则注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与,挂牌出让则强调公开、公平、公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拍卖出让。2.招标出让。3.挂牌出让。4.协议出让。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2、招标出让。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受让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受让方)根据出让方提出的条件,以密封书面投标形式竞报某地块的使用权,由招标小组经过开标、评标,最后择优确定中标者。3、挂牌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4、协议出让。 不同出让方式的定义不同出让方式的定义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政府或土地开发商与土地使用权人之间所达成的不同协议。这些协议包括土地用途、土地价格、土地交付日期、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等方面的内容。根据不同的出让方式,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协议出让:
    2023-08-23
    219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怎么办理
    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第54条、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在回收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取消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取消土地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原土地使用应当在期满前十五日内持有原土地证明书申请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自然灾害等土地权利消失的,原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所有者应持有原土地证明书和相关证明书,申请土地使用权或土地所有权登记。考虑到出让人全面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形,所以,本条规定注销登记由出让人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后,注册机构应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债吗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债,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土地登记规则》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2023-08-18
    377人看过
  • 可以否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起租赁给承租人,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后管理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全程管理,优化国有土地资产配置,促进土地高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批准的各类建设用地利用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后管理是指对已批准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利转移、改变用途及他项权利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第三条市县(区)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发改、建设(规划)、财政、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切实做好协助配合工作。第四条已批准国有建设用地的利用,必须符合供地限定的使用范围、土地用途、使用年期、利用条件;必须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设定保持一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和利用条件等。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复核验收。第二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第六条本规定所
    2023-08-18
    408人看过
  • 民法典不动产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民法典关于不动产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二手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拔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原件1份复);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原件1份);3、发展与改革部门核发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批准文件(原件1份);4、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复印件1份)及附图;5、宗地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需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的规划条件及附图和出让宗地竖向界限(原件各2份);6、划拨土地上房地产转让,受让人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用地协议及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原件1份);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8、新征建设用地提交政府征地批准文件及征地部门出具的征地补偿及安置完成文件证明(原件1份);9、危旧房改造项目提交县危改办立项批复(原件1份);10、宗地平面界址
    2023-08-18
    220人看过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律规定
    第四十三条乡(镇)村办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可依法确定使用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其闲置部分不予确定使用权,并退还农民集体,另行安排使用。第四十四条依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农民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给联营或股份企业。第四十五条一九八二年二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中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四十六条一九八二年二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一九八七年一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一九八六年三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四十七条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四十八条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
    2023-08-18
    367人看过
  • 宅基地的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别
    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是利用他人土地从事建造活动,且均可在集体土地上设立,但两者仍属性质不同的用益物权:(1)权利主体的身份限制不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且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基本上没有限制,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无不可。(2)权利内容不同。例如,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转让、抵押或投资人股,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抵押及出资。(3)取得方式不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采取审批的方式,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4)设立要件不同。宅基地使用权无须登记即可设立,而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5)是否有偿不同。宅基地使用权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而以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6)存续期限不同。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而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明确的期限,且不得超过法定的最高期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条件一般而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至少需满足以下条件:1、土地权属无争议、无权利负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如《北京市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办法》第四条规定:流转的土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权属合法、界址清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城市、村镇规划区内的,还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村镇建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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