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中保密与透露的权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1:54:56 304 人看过

老婆与他人同居,如果不是偶尔的,而是持续且稳定的共同生活的话可以起诉离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的话触犯了法律的规定,偶尔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不属于法律上规定的同居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则说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对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起诉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与他人同居,属于有过错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老公和别的女人同居违法吗?

你好,和有妇之夫同居属于非法同居。非法同居,第一种是非婚同居,第二种是重婚同居,第一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2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同居关系相关文章
  • 信托关系中受托人权利与衡平机制研究
    英美信托法制是以双重所有权制度为法律基础架构信托法中受托人之权利衡平机制的。受托人不当行为风险之控制是英美信托法之核心。然而,我国采取的是单一的所有权制度,而且该所有权制度与英美的信托理念和本质存在着根本的对立与冲突,结果导致我国信托立法中受托人权利衡平机制存在诸多弊端。在我国信托实务中,由于受托人权利衡平机制缺失,受托人滥用权力,损害受益人利益的事件屡屡发生。为此,有必要借鉴英美信托之法理,结合我国实际,构建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权利衡平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受托人不当行为之风险。而且,这一研究对我国学界研究受托人权利衡平机制之路径选择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2023-04-24
    195人看过
  • 民法中的居住权与户口有何关系?
    有户口并不会当然取得房屋居住权,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或遗嘱方式取得房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中离婚后是否变更居住权吗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夫妻离婚后,如果房屋有设立居住权的,在居住权消灭前,不得变更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
    2023-07-08
    187人看过
  • 能否透露打疫苗的保密信息?
    根据法律规定,打举报电话时,相关机关是要对于举报者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的。所以,打举报电话是不会被知道的。举报有匿名举报和实名举报两种方式。匿名举报是指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具名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举报;而实名举报就是以自己的真实姓名进行举报。不过,在实践中,匿名举报由于无法有效联系所以比实名举报的质量低。打疫苗为什么不可以打架?因为会扰乱公共秩序,伤及他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之后派出所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应对措施。一般先会找双方谈话做笔录等进行取证,然后在排除是正当防卫后,让被害人进行伤势鉴定,接着区分伤势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1、如果被害人是轻微伤,那么会让双方进行民事调解,能达成赔偿协议的,一般公安机关仅作罚款;不能达成赔偿协议的,可能会予以行政拘留(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可能还会判刑)。2、如果被害人是轻伤,也会让双方进行民事调解,若还符合刑事和解条件,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若不符合刑事和解条
    2023-08-04
    170人看过
  • 同居关系中孩子的财产权益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分割议不成时,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是属于民事行为,可以由男女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2023-07-17
    311人看过
  • 居住权与租房合同的关系如何?
    租房子签的租赁合同是不会产生居住权的,但是可以有优先的承租权和购买该房屋的权利,对于签了租赁合同的租房者可以不用担心房东突然卖房等事情,因为法律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所以即使房东卖了房子也是可以继续承租房屋的。租房合同属于购销合同吗?租房子的合同不属于购销合同,而是属于租赁合同。《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
    2023-07-08
    244人看过
  •  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关系:权衡与辩证
    本院认为,部分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涉及事实认定的论述,二是涉及适用法律的论述。事实认定论述更多地属于认定事实的范畴,而适用法律论述则更多地属于适用法律的范畴。在实践中,大部分论述都涉及事实认定。本院认为部分不能成为三不管地带,“本院认为”属于法院判决说理部分。既然法律把对原审判决的评价归结为“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两个方面,那么“本院认为”部分不能不管不问。根据论述的内容,本院认为部分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涉及事实认定的论述,二是涉及适用法律的论述。其中,事实认定论述更多地属于认定事实的范畴,而适用法律论述则更多地属于适用法律的范畴。在实践中,大部分论述都涉及事实认定。“本院认为”属于法院判决说理部分,既然法律把对原审判决的评价归结为“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两个方面,那么“本院认为”部分不能成为三不管地带。 素 材 : 本 院 认 为 是 事 实 认 定 还 是 法 律 适 用 ?根据提供
    2023-09-13
    209人看过
  • 辩护律师与辩护人:法律关系的权衡
    律师辩护人和其他辩护人在诉讼权利上的主要区别在于调取证据权,律师可以调取证据,非律师辩护人不可以。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值班律师和辩护律师的区别是什么?定位不同:值班律师免费为犯罪赚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值班律师提供的不是”辩护”,而仅仅是“法律帮助”,因此,值班律师并不具备辩护人的身份,而只是法律帮助者的身份。普通律师非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具备辩护人身份。场所不同: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而普通律师不可以。内容不同: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诮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由于值班律师并非是辩护人,因此不享有阅卷权,会见权、通信权,调查取证权
    2023-07-12
    494人看过
  • 重婚与非法同居的关系
    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不属于重婚;如果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当是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非法同居是否构成犯罪非法同居不属于犯罪行为。但如果是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形成事实婚姻的,会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7-15
    207人看过
  • 居住权与哪种权利密切相关?
    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是指特定的公民,在自己依法占有的房屋内,因居住和生活而享有的,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使用房屋的权利。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国家永久居住权什么意思国家永久居住权是你在一个国家可以永久合法居住。永久居住权也就是绿卡。绿卡一词源自美国,因其永久居民身份证(卡)是浅绿色的,所以简称‘绿卡’。理论上可以同时拥有几个国家的永久居住权。但每个国家对永久居民都有每年内要住够多长时间的限制,如果住不够,就说明没有意图要在这里永久居住,那么那个国家就有权利取消你的永久居住权,也就是吊销绿卡,所以实际上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以上绿卡,是不现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
    2023-07-07
    62人看过
  • 同居与出轨之间的关系
    婚内出轨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一种破坏,但不是所有的出轨行为都能认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对禁止重婚这一基本原则的补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既不办理婚姻登记,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比如姘居关系,这里的行为主体一方限定为有配偶者。男女双方从同居的形式1、事实婚姻形式。1979年2月2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对事实婚姻进行了定义,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该种模式在当代中国非婚同居关系中存在最为普遍。2、试婚形式。在《家庭》杂志的一项调查中,1/6的人明确表示同居是出于试婚的目的:25%的同居者认为同居可以正式结婚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24%的同居者认为,同居就是为了在结婚之前,如果发现双方不合适时能够容易地分手。这表明试婚是非婚同居
    2023-08-09
    448人看过
  • 家庭收入与福利的平衡:抚养费与低保的关系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您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不过起诉前要先弄清楚,孩子是原告,拥有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是法定代理人,对方为被告。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孩子的抚养权与办低保户有关系吗孩子的抚养权与办低保有关系。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要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认定,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保障合法权益为前提。办低保的话就证明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有限,对方可以以此申请变更抚养权。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上诉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3-07-16
    234人看过
  • 居住权与违法建筑的关系
    违法建筑不具有居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违法建筑不具有居住权,因为可能无法办理登记。违法建筑的类型(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
    2023-07-04
    402人看过
  • 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的衡量
    2009年8月11日,上海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胡士泰等人作出批捕决定。从之前媒体报道的事实来看,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胡士泰等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了数十家与力拓签有长期协议合同的中国钢铁企业的情报资料。力拓案的发生看似偶然,其实却从一个侧面暴露出了制度和行业规范方面的缺失和问题。在过去几年中,类似力拓案的情况在我国不断发生,诸如沃尔玛、朗讯、默沙东、德普、立邦漆等案件,侵犯对象既包括我国战略性先进制造业的机密,也包括一般性产业机密,以及传统手工业的技术机密。事实上,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已经成为摆在中国政府和企业面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要务。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双重解读此前,有关部门将力拓案表述为胡士泰等人涉嫌刺探、窃取中国国家机密;相形之下,上海市检察机关却是采用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罪名进行公诉。两者之间的变化,表明了对本案性质
    2023-06-05
    233人看过
  • 拆迁分配中同居关系权利的探究
    拆迁同居关系,一般无权参与分配。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是被拆迁人,同住人并不是被拆迁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开发商有权强行拆迁吗?开发商并没有权力强行拆迁。因为开发商并不是政府部门,不能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
    2023-07-06
    477人看过
换一批
#同居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同居关系的定义在我国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同居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同居双方为异性,即我们这里所说的同居关系只产生在男女之间;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这是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的本质区别,如果双方办理了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那么双方便属... 更多>

    #同居关系
    相关咨询
    • 同居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19
      同居期间,双方当事人享有相应的权利,但一般不可以免除同居义务。然而,如果具有正当理由,同居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免除同居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居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关联的,因此,如果一方停止履行同居义务,另一方也应当相应地停止履行。 以下情形可以构成停止或免除同居义务的充分原因: 1. 有正当理由需要暂停同居。例如,因公事或私事需要长期离家,或因健康原因需要住院或其他情况无法全部履行同居义
    • 定密法与保密法的关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14
      定密的根本依据是保密法。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 与同居的人身关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8
      同居关系中的人身关系: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关系 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关系的内容是非婚同居与合法婚姻在法律上最关键的区别。非婚同居欠缺婚姻的形式要件,因此当事人之间不被法律承认为夫妻关系,不产生任何配偶间的人身关系,也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地转化为配偶关系。同样的,一方与对方的亲属间也不产生任何姻亲关系。至于如何称呼这种人身关系,可以沿用西方的“生活伙伴关系”这一说法,或者称为“同居伙伴关系”。这样,
    • 同居与事实婚姻区别,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2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依据各自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在我国目前审判实际中的发生、认可是受到特定时间,特定条件等方面限制的。而同居关系的构成相对来讲限制较少。 (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则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与合法的经登记缔结的婚姻关系同样对待。而如果被认定为属于同居关系,则这种同居关系本身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3)适用的程序及相关的规定不同。对属
    • 居住权与房屋权益的关系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2-03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的规定,住宅使用权益的设定归属于该房产所有权拥有者。但若该等所有者自愿声明并签署相应的书面合同,许可他人在该房产中享有居住权,并且同时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未触犯任何关于该类事项的法律强制性条款,则此种约定便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设立居住权时,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