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一级保护品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7 10:50:13 52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中药在祖国传统医药学中的重要性和我国对中药的研究、利用和发展情况。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中成药品种数量众多,但存在一些问题,如同名异方、同方异名、药证不符、处方不合理等。为此,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审评、筛选、整顿,确定了4000多种组方合理、质量稳定、临床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并且中药新品种的研究开发也逐年递增。

中药是祖国传统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中华民族医学文化的精髓和宝贵遗产。我国有关部门对中药的研究、利用和发展一直十分重视。经我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中成药品种共约8800多个,31种剂型。针对其中普遍存在同名异方、同方异名、药证不符、处方不合理等问题,经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审评、筛选、整顿,确定了4000多种组方合理、质量稳定、临床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中药新品种的研究开发也逐年递增。

中 药 保 护 品 种 的 筛 选 标 准 是 什 么 ?

中药保护品种是指国家对特定中药品种实行特殊保护和管理措施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中药保护品种的筛选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护的品种应当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范围应当限定在一定的地理区域内,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方便患者使用和生产。

2. 生产工艺独特:中药保护品种的生产工艺应当独特,与其他品种有所区别,以确保其质量和疗效。

3. 原材料珍贵稀少:中药保护品种的原材料应当珍贵稀少,采集和栽培的过程应当具有特殊性,以确保其原料品质和供应量。

4. 具有一定的历史沿革:中药保护品种应当具有一定的历史沿革,即在某个历史时期已经存在,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民间传承。

5. 符合药典标准:中药保护品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即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综上所述,中药保护品种的筛选标准包括地理特点、生产工艺独特、原材料珍贵稀少、具有一定的历史沿革和符合药典标准等方面。这些标准有助于保护中药的原始品种资源,维护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中药保护品种的筛选标准包括地理特点、生产工艺独特、原材料珍贵稀少、具有一定的历史沿革和符合药典标准等方面。这些标准有助于保护中药的原始品种资源,维护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六十六条国家加强中药的保护与发展,充分体现中药的特色和优势,发挥其在预防、保健、医疗、康复中的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药品管理相关文章
  • 【中药品种保护】中药知识产权的几种保护方式
    中药知识产权的几种保护方式由于过去对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轻视,导致我国一些有价值的古方、验方和祖传秘方长期流落于民间,有的甚至被国外厂商无偿或低价掠走赚取巨额利润。据统计,在我国目前的中药专利申请中,80%以上为个人申请,企业专利申请尚不足20%。这种状况极大地影响了我国中药专利的成果转化及获取最大利益。目前,全球每年中成药销售额约为110亿美元,而中国只占了其中5%。不重视对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给我们造成了一些难以挽回的损失,而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又使中药产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在我国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势在必行。当前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有以下八种方式:中药品种行政保护为了加强中药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国务院于1993年出台了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作为专利法的补充和完善,中药保护条例是行政法规。中药保护局限于品种,其保护期限从二级保护的7年至一级保护的10年到30年不等。相对于专利保
    2023-06-08
    142人看过
  • 【中药品种保护】生产经营中药保护品种的相关单位的义务
    生产经营中药保护品种的相关单位的义务生产中药保护品种的企业及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要求,改进生产条件,提高品种质量。对获得国家批准的中药保护品种,当地省(市、区)级卫生厅(局)要建立完整的质量档案,并按照《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每年应对生产保护品种的企业,要提出改进保护品种生产条件,完善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等具体要求,由药检机构监督检验。对企业拒不执行当地卫生厅(局)提出的产品质量控制要求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全国。
    2023-06-08
    472人看过
  • 中药保护品种有哪些保护措施?
    一、中药保护品种有哪些保护措施?(一)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措施1、工艺制法在保护期内由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生产企业和有关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单位和个人负责保密,不得公开。2、向国外转让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处方组成、工艺制法,应按照保密规定办理。3、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保护期的,由生产企业在该品种保护期满前6个月,依照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程序申报。延长的保护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批准的保护期限。(二)中药二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措施:保护期满后可以延长保护期,时间为7年。二、中药品种保护年限有多长时间?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是指国家为提高中药品种质量,保护中药生产企业合法利益,对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实行分级保护。获得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的条件=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从天然药物中提取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国家中医药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分别为三十年、二十年、十年。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为七年
    2023-04-27
    110人看过
  • 中药品种保护申请费用
    中药品种保护
    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企业应向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交纳中药品种保护、审评费,收费标准如下:一、初审费。每个品种七千元,由省级初审单位收取。二、复审费。每个品种一万五千元,由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收取。三、保护品种年费。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生产企业在保护期限内每年按复审费的50%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交纳保护品种年费。四、同品种质量考核费。申请同一品种保护的,应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交纳同品种质量考核费,用于委托药检部门进行同品种药品检验以及企业管理情况考核工作的支出,同品种质量考核费最高不得超过二万元。五、应国外卫生当局要求,须对出口的中药品种出具证明,由卫生部委托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审查的,每个品种每次交纳审查费一百元。
    2023-06-08
    396人看过
  • 最新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中药品种保护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药品种的质量,保护中药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药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中药品种,包括中成药、天然药物的提取物及其制剂和中药人工制成品。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国家鼓励研制开发临床有效的中药品种,对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实行分级保护制度。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中药品种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协同管理全国中药品种的保护工作。第二章中药保护品种等级的划分和审批第五条依照本条例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必须是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列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的品种,也可以申请保护。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分为一、二级。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可以申请一级保护:(一)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二)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
    2023-06-05
    230人看过
  • 对中药品种保护及其例外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1992年10月14日国务院令发布)第十七条被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在保护期内限于由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生产;但是,本条例第十九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如果在批准前是由多家企业生产的,其中未申请《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药品检验机构对该申报品种进行同品种的质量检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检验结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对达到国家药品标准的,经征求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意见后,补发《中药保护品种证书》。(二)对未达到国家药品标准的,依照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撤销该中药品种的批准文号。第十九条对临床用药紧缺的中药保护品种.根据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提出的仿制建议,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由仿制企业
    2023-06-08
    41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共卫生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药品管理是国家通过有关行政机构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药品实施的管理,是卫生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任务是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 更多>

    #药品管理
    相关咨询
    • 中药品种保护申请费用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19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企业应向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交纳中药品种保护、审评费等,收费标准如下: 1、初审费。每个品种七千元,由省级初审单位收取。 2、复审费。每个品种一万五千元,由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收取。 3、保护品种年费。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生产企业在保护期限内每年按复审费的50%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交纳保护品种年费。 4、同品种质量考核费。
    • 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程序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3
      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程序如下: 1、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提出保护申请; 2、报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后,由该部门委托评审委员会评审;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征求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是否给予保护。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提交完整的资料。
    •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22条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22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造成泄密的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条件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2
      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程序如下: 1、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提出保护申请; 2、报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后,由该部门委托评审委员会评审;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征求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是否给予保护。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提交完整的资料。
    • 中药品种保护申请费用需要多少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30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企业应向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交纳中药品种保护、审评费等,收费标准如下: 1、初审费。每个品种七千元,由省级初审单位收取。 2、复审费。每个品种一万五千元,由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收取。 3、保护品种年费。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生产企业在保护期限内每年按复审费的50%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交纳保护品种年费。 4、同品种质量考核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