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在告知时可以不告知哪些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1:04:59 267 人看过

医院履行告知时不需告知的情况如下:

1、即使不告知,患者也能知道传统医疗和常规医疗的固有危险;

2、患者体质特殊,无法预测疾病变化或无法控制的意外情况造成的各种危害后果;

3、医疗行为的风险极其轻微,发生的可能性极小,不需要告知;

4、患者对自己的症状非常清楚,不需要说明;

5、患者自愿放弃医生的说明和告知义务;

6、情况紧急,不能先通知救援患者;

7、根据医疗目的,说明告知对患者不利。

根据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生对患者应履行的告知义务具体包括:

(1)如实向患者或其亲属告知病情和诊疗计划、方案,以及拟采取的诊疗方法的理由,存在的风险(包括诊疗措施的并发症,药物的毒、副作用等),疾病的预后等,但应该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向患者告知医院管理制度中与其权益相关的制度;

(3)详细向患者告知诊疗过程中应当履行的配合方式、方法;

(4)详细向患者告知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后遗症,以及拟采取的预防、避免和补救措施;

(5)实施新的实验性临床治疗方法时,应如实告知该种方法的理论依据、成熟程度、风险概率,以及批准实验的机关和有关法律手续;

(6)详细向患者告知药物的服用方法和保存方法;

(7)如实告知患者不能提供约定的医疗服务的原因;

(8)在患者的病情出现重大变化,或者需要调查诊断、治疗方案时,或患者出现轻生等心理变化时,应当如实告知患者及其亲属;

(9)详细向患者告知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及院外治疗方法,以及复诊的时间、需携带的资料。

三、患者知情权被侵犯出现医疗事故纠纷该怎么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登记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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