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死刑案件中辩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5:44:45 421 人看过

死刑犯是不是只要交钱就可以买命?

对于这种提法,显然不能够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尽管司法实践中会有类似的情况,否则,有些人要说我对法律不敬了。有些案件可以通过钱来摆平,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其实大家看到的只是一个表面现象,每一个能够用钱来摆平的案件都有其自身的特点。

其一,通过律师论证,使案件中一些不扎实的证据凸现出来,使法官据以判死刑的理由不足够充分;

其二,通过诉辩双方的辩论,使案件的法律适用存在分歧,且任何一方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服法官;

其三,通过法庭调查,使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的刑讯逼供或程序上不合法的情况浮出水面,但认定当事人犯罪的证据又不能根本推翻;

其四,暴力犯罪中民事部分得以调解解决,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放弃追究;

其五,职务犯罪中主动退还全部赃款,为国家挽回了损失。

死刑案件不是都能够通过钱来摆平的,案件中必须要存在一个钱与刑的关节点,而这个关节点则要求具有丰富辩护经验的律师从复杂的案件里寻找,找到了,钱就能买命,找不到,有钱也买不了命。

死刑复核是一种什么样的程序?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1983年9月以后,为了及时严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罪大恶极的刑事犯罪分子,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的规定将《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规定的犯罪,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授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又授权云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贵州省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死刑。

近一段时间,将死刑核准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的呼声越来越高,为了统一死刑的量刑标准,更规范地执行关于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已作出了一些人员和其他硬件上的准备,收回死刑核准权指日可待。

更多关于死刑复核的问题,你可以在本站死刑复核频道查询。

7、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怎么回事?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一般来讲,只要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绝大多数在二年以后会改判为无期徒刑甚至有期徒刑,因为罪犯在服刑期间大部分会被带手铐或和脚镣,再行犯罪的可能性很小,两年考验期满后被执行死刑的非常鲜见。

死刑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辩护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是否能够得以留存,那么对死刑案件的辩护就应当采取不同于一般辩护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死刑案件首先要以能够保留当事人的生命为辩护的前提,而不能片面追求庭审效果,法庭上侃侃而谈,口若悬河,赢得满堂喝彩,但判决后当事人被执行死刑,家属非常不满意,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不是一个优秀的辩护应该做的。

死刑案件的辩护没有一定之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辩护方案,但下面几个方面一般要考虑到: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

(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

(3)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

(4)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理由是否合理;

(5)被告人的口供是否受客观条件的影响,是否真实;

(6)有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存在;

(7)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是否符合逻辑,各证据之间有无冲突;

(8)被告人有无自首、…白和立功的情况;

(9)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是否从犯、胁从犯;

(10)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或具有防卫的性质;

(11)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或过失;

(12)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是否达成了协议,如没有,应分析是否存在调解的可能;

(13)对于证据不充分的,是否存在诉辩和解和可能;

(14)起诉书在法律适用上是否存在问题;

(15)有否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的情节,向法庭提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建议。

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

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

(1)民愤不是极大的;

(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

(4)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

(5)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

(6)犯罪分子出于义愤而杀人的;

(7)其他特殊应当留有余地情形的。

如何在死刑案件中辩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8: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如何在刑事案件中为强奸罪案进行有效辩护?
    在强奸案的辩护中,需要重点围绕犯罪主体、主观方面以及犯罪客体展开。犯罪主体需要表现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并有意强行奸淫或侵犯妇女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或自由。而犯罪客体则是指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或自由。在强奸案的辩护中,重点应该围绕犯罪主体、主观方面以及犯罪客体展开。强奸罪的主观方面需要表现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并有意强行奸淫或侵犯妇女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或自由。而强奸罪的犯罪客体则是指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或自由。 探 究 强 奸 罪 主 观 方 面 : 行 为 人 需 明 确 哪 些 要 点 ?强奸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奸淫的目的。这意味着犯罪分子必须有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同时,奸淫罪要求具有强行奸淫妇女的目的。对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强奸罪要求犯罪嫌疑人必须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并且仍然希望与之发生性关系。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
    2023-10-03
    196人看过
  • 我国死刑案件辩护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死刑案件的辩护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律师辩护的立法和司法环境问题。从实体法方面看,我国1979年的《刑法》中有28个死刑罪名,而1997年的《刑法》中有68个死刑罪名,这至少从形式上反应了我国的死刑政策从限制到放宽这样一种趋向。《刑法》第48条规定了死刑的适用条件,即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这是《刑法》对死刑适用条件的总则性规定。罪行极其严重是一个十分概括的概念。在什么情况下属于罪行极其严重,法官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在我国的刑法分则中,关于死刑的适用条件,也使用了一些极其概括的用语,如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等等。对这些概念的判断,均在一定程序上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根据《刑法》的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如果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可以适用死缓。这一规定弹性很大。这种弹性很大的规定在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空间的同时,也给律师的辩护留
    2023-06-11
    355人看过
  • 刑事案件辩护人辩护词如何写好
    一、刑事案件辩护人辩护词如何写好1、首部(1)标题。首行要写明标题(2)呼告语。(3)前言。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出庭的根据;二、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辩护内容的来源;三、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具体表述如: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省××市××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之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我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存在诸多疑点,难以定案。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2、正文在具体制作辩护词时,应当分以下几部分:(1)辩护的理由、观点。(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
    2023-04-25
    328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律师应该如何做刑事辩护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律师凭什么为被告辩护?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作了内容相同的规定,只不过是该规定不仅对律师适用,对非律师的其他辩护人也同样适用。对于律师辩护的法定理由,归纳出以下四类。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一是刑法不认为犯罪的,如《刑法》第三条法无明文不为罪,《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证据不足”的无罪推定;二是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如《刑法》第十六
    2023-02-02
    190人看过
  • 刑事辩护中死刑辩护的界限
    1.在刑事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权利还不够充分。比如,立法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承担着如实供述的义务,没有沉默权;司法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许多程序上的权利还难以充分实现,比如调查取证、证人出庭作证,等等。这就形成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律师在提供法律帮助及辩护的内容、范围、方式等各个方面极高且极迫切的要求。2.在刑事诉讼中,律师由于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而身陷囹圄者时有发生,1997年到1999年期间尤为严重,罪名多与证据有关。从而使刑事辩护成为律师行业最有风险的工作,许多律师闻之变色,望而却步。由此形成了这样一种现实矛盾:一方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迫切需要律师提供有质量的、有难度的、有实际意义的服务;另一方面,律师在提供这种服务,尽最大力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却面临触犯刑律的极大风险。这种风险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包括律师自身工作的某些不规范现象,这里
    2023-06-11
    162人看过
  • 死刑案件的辩护人如何进行调查取证
    死刑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方式: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进行调取;辩护律师可以对笔录情况进行核实,审核其他证据的真实性;在征得法院或检察院同意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向证人、被害人进行调查核实;辩护律师收集被告人亲属协助侦查,收集证据。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探视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二、疫情期间律师可以见当事人吗在不违反疫情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应当是可以会见犯人的。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
    2023-02-06
    418人看过
  • 被告人在死刑复核案件中的辩护权问题初探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收回死刑核准权,拟增设专门法庭,统一复核全国包括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所有死刑案件。在复核案件中,被判处死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被告人是否应当享有辩护权或者能否充分行使辩护权,是我们应该关注的焦点。剖析我国现行审判制度,不难发现处于死刑复核阶段的被告人实质上是没有辩护权的,至少是不能充分行使辩护权的。例如,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没有具体规定处于此阶段的被告人有何辩护权利,更没有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保证被告人参与诉讼和充分行使辩护权的条款规定。司法实践中,虽然有时审判人员因提审会听取到被告人的一些辩解意见,被告人也可能会通过写材料等方式表达自己无罪或罪不该死的申辩,但由于缺乏程序上的保证,缺乏硬性的条款规定,被告人的辩解往往因可有可无而失去法律上的辩护意义。本来被告人在死刑复核阶段享有的辩护权,是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不得任意剥夺;但相悖的是,恰恰又是刑诉法以不规定被告人必须出
    2023-04-22
    187人看过
  • 辩护律师就死刑复核案辩护如何收取费用?
    一、辩护律师就死刑复核案辩护如何收取费用?(1)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2)二审阶段①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②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③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3)再审(申诉)阶段①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②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023-06-18
    384人看过
  • 一般刑事案件辩护如何减刑?
    一、一般刑事案件辩护如何减刑?刑事案件减刑不需要请律师辩护,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刑法》第七十九条【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二、刑事案件中减刑的法定条件有哪些?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三、减刑应遵守哪些规定?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
    2024-01-28
    289人看过
  • 辩护律师如何有效辩护案件
    一、辩护律师如何有效辩护案件辩护律师有效辩护案件是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作了内容相同的规定,只不过是该规定不仅对律师适用,对非律师的其他辩护人也同样适用。二、侦查程序中辩护律师的权利有什么侦查程序中辩护律师的权利包括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三、辩护律师会见嫌疑人的主要工作是什么辩护律师会见嫌疑人的主要工作为可以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和当事人
    2023-10-19
    389人看过
  • 如何聘请刑事辩护律师及律师在案件中的作用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实际上,辩护权并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而是每个公民、每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因为从理论上来说,每个人都可能受到刑事指控,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并享有辩护权。辩护业务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业务,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公诉或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
    2023-06-01
    302人看过
  • 公职人员能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吗
    一、公职人员能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吗在担任辩护人时,法律有着严格的规定。具体来说,正处于服刑期之中或依法被剥夺或限制了人身自由的人士,均无法担当辩护人这一角色。同时,那些已经被政府机构正式开除职务以及其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已被吊销的人员,也不允许担任辩护人。然而,对于此类人群是否能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辩护人,则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上述规定之外,被判定为犯罪却尚未生效或正在审理中的案件,其辩护人的资格不受任何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
    2024-07-12
    498人看过
  • 律师在不当得利案中如何辩护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对于律师辩护的法定理由,我归纳出以下四类。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一是刑法不认为犯罪的,如《刑法》第三条法无明文不为罪,《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证据不足”的无罪推定;二是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如《刑法》第十六条年龄方面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精神方面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一
    2023-04-05
    57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范围该如何确定
    一、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范围该如何确定我国对于辩护人的范围的详细规定为: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二、刑事案件辩护人的权利刑事辩护人的权利有:1.为犯罪嫌疑人担任辩护人;2.有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3.调查取证权;4.审查起诉阶段为嫌疑人提出辩护意见权;5.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6.如
    2023-08-31
    22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在死刑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如何维护死刑人利益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05
      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要有所作为,尽量做好如下工作,确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首先要熟悉刑事实体法,熟练掌握判处死刑的实质要件,除了掌握我国《刑法》关于死刑的规定外,刑辩律师还必须充分了解司法解释对适用死刑的具体规定,另外还要熟悉法律程序,尤其是死刑案件的程序规定,熟悉证据原理与规则。如果说一个杀人犯应当处死,那么就必须经过合法公正的程序剥夺其生命。允许被告享有申辩权利正是正当程序的必然要求
    • 辩护人要如何在刑事案件中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21
      量刑要考虑犯罪动机、社会危害性、是否有从轻或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辩护人可以提供以下法律服务:1、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2、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3、审
    • 喝多了杀死人死刑案件如何辩护?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刑事辩护律师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来把握。 一、被告人是否有法定从轻或减轻的情节。这是一个辩护律师在接案时首先应该注意的问题。比如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未遂等。但特别要注意,因为现行的法庭审理很少有公安机关的人参加,因此公安机关的到案证明也就成了认定自首的关键。另外未成年的问题,因为有些农村是按照农历上的户口,这时认定未成年时要注意这方面的证据。 二、被告人是否有酌定从轻或减轻的情形。主
    • 刑事案件中的强奸罪如何辩护应当如何辩护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0
      是否构成强奸罪? 因为,最终如何判决--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律师只有介入案件、展开具体辩护工作才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 想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必须要用自己的头脑去比较与判断,一般流程是: ①、您可以多打电话多咨询,然后有选择地与“专”做刑事辩护业务
    • 刑事案件中辩护人如何辩护,有哪些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8
      刑事案件当中辩护人的辩护技巧是要尊重犯罪嫌疑人自己的意见,在了解案件全部细节的情况下准确的找出法定辩护理由,面对司法机关的控诉要敢于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辩护理由,不要再歪曲事实的情况下随意阐述辩护意见。其余的就要靠辩护人自己发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