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决定的应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20:13:52 480 人看过

1、终审决定的适用因案件的不同而不同。如国家赔偿案件,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在处理赔偿请求时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后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必要时,可以调查情况,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收集证据。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对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有争议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听取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的陈述和答辩,并可以进行质证。第三十条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责任机关认为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起上诉。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裁定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审查作出决定,上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作出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依法审查决定。

2。期末考试决定表(注明姓名或其他基本情况)。由××(请求人姓名)审查国家赔偿申请的(结束审查的事实和理由)。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决定如下:

本案结案审查。人民法院决定终结对国家赔偿案件的审查时,使用本裁定书。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国籍、职业(或者工作单位、职务)和地址;有化名或者曾用名的,应当在姓名后的括号内写明。赔偿请求人是法人的,应当写明其姓名、住址,并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赔偿请求人是依法成立的无法人资格的组织的,应当标明其名称、住所,并标明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有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者单位、职务)和住所。申请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注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者工作单位、职务)和住所。第三,人民法院只需具体说明导致终止审查的法律情形,不涉及申请国家赔偿的请求和理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20: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合同期限决定试用期长短
    即将大学毕业的刘某某给媒体发来微信,反映最近她找工作遇到的一些问题。某某告诉媒体,她已经顺利地在开发区某公司工作了,虽然是在试用期,但公司很正规,已经在和她谈签合同的事情。但是某某初入职场对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还不太了解。我听说劳动合同签订期限长短决定试用期的时间,如果公司想和我签订一年左右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怎么规定的?解释: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试用期的期限和劳动合同期限是相关联的。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如果该公司要和某某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对其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说法:另外,需要劳动者注意的是,就业劳动合同的期限包含试用期。也就
    2023-06-09
    495人看过
  • 试用期遭遇末位淘汰该如何办
    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一、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工会有什么后果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或者征求工会的意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能否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为由要求撤销解除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实践中对该问题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征求工会意见,用人单位未征求工会意见就违反了该条规定,即可认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继续履行。二、医疗期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除
    2023-06-24
    473人看过
  • 是否应该将试用期纳入合同效力的考虑?
    试用期不合法的,合同有效。违法试用期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试用期内的满月工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规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应该如何约定试用期约定试用期遵守以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2023-07-01
    212人看过
  • 注销驾照考试期间,考试费用能否退款?
    需要的,驾校退费以后,需要申请人那身份证到车管所注销考试档案的。驾驶证考试档案注销需要携带:1、驾驶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2、原驾校开出的档案注销证明;3、考试档案;4、去当地车管所窗口填写驾驶证档案注销申请表。驾照考试的科目有哪些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考试科目分为: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题库。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侧方停车。上海等城市科目二为九项必考:倒车入库、直角转弯、侧方停车、隧道行驶、停车取卡、曲线行驶、窄路掉头、紧急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2023-07-06
    211人看过
  • 超实用的新学期考试日历
    9月:国家司法考试、注册测绘师考试;10月: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成人高考;11月:英语同声传译考试;12月:日语等级考试,还有一般年末举行的考研笔试、英语四六级、国家公务员考试……戳图↓了解新学期考试日历!新起点。为自己的未来,加油!
    2023-12-12
    321人看过
  • 试用期考核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试用期内对劳动者的评价标准,应当从如下多个维度进行考量:团队协作合作水平、职业纪律遵守表现、工作积极性、职业技能及专业素养、抗压力能力以及其他关键因素。若在试用期期间发现其无法满足公司的录用要求,作为企业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4-05-21
    377人看过
  • 试用期的考核方式有哪些
    最容易操作的试用期考核方式是采用试卷考试的形式。通过对劳动者书面试题作答评价劳动者往往能够更容易作为考核依据使用。但是不足之处在于书面试题过于僵化,可能有些能力无法在书面考核中发现。建议用人单位这种情况下也可以组织对劳动者的专场实战型考试并由专门的人员予以打分评定。实战过程可以采用视频形式留档。一、考核不合格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规定职工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以职工考核不合格而辞退。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2023-03-08
    283人看过
  • 周末算不算在试用期三天内离职?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其中是包含周六日的,如果在周日期间,用人单位不上班的,劳动者可以在周一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注意:1、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2、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3、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4、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5、禁止用人单位设定变相试用期。试用期三天不给工资怎么投诉试用期三天不给工资可以要求劳动监察部门维护劳动者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
    2023-07-03
    85人看过
  • 试用期结束,进行考核?
    [案例]:小范,男,26岁,在一家国有企业当了5年车工,去年年底辞了职。今年春节刚过,小范就忙着给自己找工作,这天,报纸上的一则招聘广告吸引住了他的目光:某纺织机械修理公司欲招聘一名车工,具体录用条件如下:(1)男性,30岁以下。(2)有本市城镇户口。(3)具备三级车工的技术水平。(4)。看到这儿,小范心想:自己很符合这家公司的招聘条件,何不去试着应聘一下呢?第二天,小范来到了这家纺织机械修理公司,与公司的人事部经理进行了面谈。听了小范的自我介绍后,人事经理也觉得小范非常符合公司的聘用条件,于是,当即就决定录用了他。一周后,小范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自2月12日起至5月11日止)。签完合同,小范马上就开始了工作。在试用期间,小范工作热情很高,干起活儿来也认真、仔细,就是由于他的技术水平所限,有些较复杂的活儿暂时还干不了,为此,小范心里暗暗着急。两个月
    2023-04-22
    500人看过
  • 试用期被末位淘汰了该怎么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试用期被末尾淘汰了,当事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末尾淘汰是一种违法行为,只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合同。试用期遭遇最终淘汰应该如何办劳动者在试用期遭遇末位淘汰,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就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023-07-29
    479人看过
  • 试用期提前3天辞职包括周末吗
    试用期提前三天离职包括周末,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该规定,并没有将节假日和周末限制在其中,按照法不禁止则自由的原则,是可以的。一、只上班三天有没有工资?只上班三天有工资,按有关法律规定,试用期三天辞职是有工资的。试用期期间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有关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法规定试用期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的,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三、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提前几天解除劳动合同合理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提前几天解除劳动合同合理
    2023-03-11
    332人看过
  • 【试用期工资规定】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解读】本条是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另一个表现方面是试用期间付给劳动者的薪金待遇低。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还有一些单位,硬性规定在试用期间一切意外伤害不列入工作范围。这也是用人单位热衷于约定试用期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试用期内工资待遇较低的问题,社会反响非常强烈。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
    2023-06-09
    263人看过
  • 试用期过了还有考评期吗
    劳动合同法没有关于考核期的这种说法,试用期是可以的,因为试用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考核期就是试用期,那么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请去问清楚这个考核期属于什么性质,如果考核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那么这个就是试用期,劳动合同法是不存在神马考核期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
    2023-04-21
    249人看过
  • 二级msofiice高级应用考试软件
    Q:全国计算机二级msofiice高级应用考试软件是哪个版本A:二级MSOffice的考试软件是“MSOffice2010”版本,与一级MSOffice的考试软件一致。计算机二级MSOffice题型及分值比例:1、单项选择题,20分(含公共基础知识部分10分);2、文字处理题(Word),30分;3、电子表格题(Excel),30分;4、演示文稿题(PowerPoint),20分。计算机二级MSOffice考试规则:1、NCRE二级都需要考多一本书:《公共基础知识2、考生可以从NCRE二级考起,NCRE一级可以不考温馨提示:NCRE二级需要考两本书的内容,即所选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两本书的内容将在同一份试卷中进行考试。计算机二级考试科目一览:NCRE二级共有三大类考试,共有九个科目,只需通过其中一个科目即可:1、语言类2、数据库类3、办公软件高级应用类MSOffice高级应用注:NCRE
    2023-05-10
    17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债权法期末考试用什么备考资料?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7
      下面为你提供债权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中债权与物权区别,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债权往往表现为请求权,物权为支配权。 债权具有相对性,物权具有绝对权性。 债权具有期限性,物权中的所有权具有永久性。 债权的设立采任意原则(契约自由),物权采法定主义原则。 债权具有共存性,物权具有排他性。 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具有优先性。
    • 期末考试有哪些关于债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07
      下面为你提供债权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中债权与物权区别,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债权往往表现为请求权,物权为支配权。 债权具有相对性,物权具有绝对权性。 债权具有期限性,物权中的所有权具有永久性。 债权的设立采任意原则(契约自由),物权采法定主义原则。 债权具有共存性,物权具有排他性。 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具有优先性。
    • 沧州市吴桥县的期末考试产假是多少天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6
      1、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158天。 2、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无论一孩、二孩还是政策内多孩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15天陪产假; 3、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 关于司法考试应试政策的考试卷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31
      1、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黑龙江省绥滨县、甘南县、同江XX、桦南县、延寿县、林甸县、饶河县、泰来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汤原县、抚远县、兰西县、桦川县、拜泉县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本科毕业报考的,户籍是上述地方的也可以有放宽政策,一般分数线低于A证,可取得
    • 试用期周末加班是如何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31
      有加班费,签合同了吗,有合同,按规定的试用期工资算加班费,没有,按工资单算加班费。有证据,可以告。244小时以上有的多了,证明工作这么长时间,告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