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规定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和严重损害患者健康的后果。具体包括擅自离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患者实施必要的医疗救治、未经批准进行试验性治疗、严重违反检查和审查制度、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消毒剂和医疗器械、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以及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损害患者健康是指严重残疾、重伤、艾滋病感染、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患者健康的后果。
如果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死亡或严重损害其健康,那么应该进行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一)擅自离职;(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患者实施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进行试验性治疗的;(四)严重违反检查和审查制度的;(五)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消毒剂和医疗器械;(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本条规定的严重损害患者的健康是指严重残疾、重伤、艾滋病感染、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患者健康的后果。
哪些行为属于医疗事故的严重不负责任?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属于医疗事故的严重不负责任:
1.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
2.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实物资料、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的;
3. 伪造或者篡改病历资料、实物资料、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
4. 有其他妨害医疗事故调查、处理的行为的。
以上行为都属于医疗事故的严重不负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如果出现上述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包括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因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避免发生医疗事故,保障患者人身健康。
医疗事故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包括擅自离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患者实施必要的医疗救治、未经批准进行试验性治疗、严重违反检查和审查制度、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消毒剂和医疗器械、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以及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如果出现上述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包括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因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避免发生医疗事故,保障患者人身健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5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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