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转让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0:13:42 345 人看过

一、房地产项目转让的条件

房地产项目转让的条件因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房地产项目转让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转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出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只有出让合同成立,才允许转让;

②转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并完成一定开发规模后转让。这里又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属于房屋建设的,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二是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方可转让。上述两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转让房地产项目。这样规定,其目的在于严格限制炒买炒卖地皮,牟取暴利,以保证开发建设的顺利实施。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应具备下列条件:首先,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其次,对准予转让的,又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是由受让方先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进行转让;第二种是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转让房地产,但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

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属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第一,用于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第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第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第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需履行的程序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审核项目转让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已经签订的拆迁、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合同是否作了变更;相关的权利、义务是否已经转移;新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是否具备开发受让项目的条件;同时要变更开发建设单位的名称。上述各项均满足规定条件,转让行为有效。如有违反规定或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有权责令补办有关手续或者认定该转让行为无效,并可对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处罚。未经备案或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的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效。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尚未完成拆迁安置补偿的,原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房地产开发的重要环节之一。项目转让之后能否保证被拆迁人的利益不受损害,是政府部门审查房地产项目是否允许转让的重要指标。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在项目转让过程中或者转让后,转让方、受让方互相推诿扯皮,使被拆迁人的权益受到损害。不得转让的房地产项目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6日 0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转让合同相关文章
  •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价格如何确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和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但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居民住宅价格,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条件。第二十一条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和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但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居民住宅价格,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房地产项目转让如何防范风险1、对于单一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对于只拥有单一项目的纯粹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尤其是全部股权转让,仍应注意项目法定转让条件的限制。2、对于不符合完成投资总额25%等法定条件的项目,可采取如下方案解决:(1)
    2023-04-17
    488人看过
  • 有关房地产合作开发及项目转让的一般概念
    1、房地产:指有条件、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和相应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合二为一,并能够作为商品进行流通的不动产。2、房地产合作开发:通常是地产和房产的合作开发,指以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与对土地开发进行投资一方对特定地块的建设项目以合资或合作方式进行共同开发的行为。合作开发的土地使用方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作开发的实质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3、房地产合作开发的主要模式:(1)法人型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各方组成项目公司,并以项目公司名义办理有关手续,合作开发的权利义务由公司项目章程具体明确。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模式:A土地协议折价入股方式构成合作投资比;B土地评估作价入股方式构成合资投资比例。(2)合伙型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各方未组成项目公司,以投资各方名义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合作方式、投资及权益分配比例均由合作协议约定。包括:A合作开发涉及一个项目;B合作开发涉及几个用地性质规划用途不一的项目;C
    2023-02-04
    377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XX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XX市政府《关于改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管理程序的意见》规定,现对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项目提出建设条件意见。第二条该项目宗地位于__________,宗地编号__________,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项目宗地界址图》。本意见书所列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由市建委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组织市规划局、市房开办等有关部门综合论证后提出。本意见书所列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应当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的必备条款或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的内容。第二章规划设计要求第三条规划设计要求(附图)(1)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地地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6-10
    448人看过
  • 成都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房地产开发项目发生转让的情况二、办理资料1、《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申请表》2、转让合同三、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四、办理时间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办理时限:暂无承诺办理时限:91工作日五、办理费用不收费六、办理地点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市住建局窗口3-2101成都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产权交易分中心地址: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办证大厅2楼74、75号窗口成都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办证大厅1楼31号窗口七、相关政策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023-05-24
    429人看过
  • 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范本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出让方: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伙公司),于200X年X月X日成立,由甲方XXX、XXX、XXX、XXX共同出资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验资到位资金1200万元人民币)。截止到20X0年X月X日,实际已投资人民币4600万元。为壮大并发展合伙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便于今后履行,特订立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照履行:一、股权转让:(一)甲方各股东原持有的合伙公司100%股权,现甲方将其中50%股权转让给乙方。(二)甲方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权益,包括合伙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100%所代表之利益。(三)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未披露
    2023-06-02
    303人看过
  • 发展商转让项目需符合哪些条件
    一、发展商转让项目需符合哪些条件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在建工程的转让需符合下列条件:(1)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2)取得建筑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3)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工程款预算投资总额的25%以上,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4)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查封。二、小产权房怎么买卖买卖双方相约实地考察房屋,并且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来说,在交易过程中,由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归买方支付。查档:买卖双方拿着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前往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签合同:交易双方可以就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贷款申请时间、过户申请时间和交房日期等内容进行进一步协商,并且确保将符合自己需求的相关约定都写入了合同当中。确认无误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公证:卖方同担保公司一起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并委
    2023-06-07
    100人看过
  • 房地产项目转让受让方律师合同谈判与合同拟定
    在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房地产项目的实务操作过程中,受让方远比转让方要紧张得多,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是信息不对称,出让方在暗处,受让方在明处;二是股权转让的合法有效对于受让方非常重要,若不合法,则受让方的商务目的无法达到;三是转让价款支付之后追索困难;四是交接和手续办理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多。尤其在市场环境对于受让方不利(如卖方市场)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律师尽职调查是受让方试图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常用的也是有效的方法,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则是解决合法性问题。在上述二个问题都得以基本解决的前提下,对于受让方而言,合同谈判与合同拟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了。笔者根据实务方面的经验,探讨律师在为受让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在合同谈判与合同拟制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和处理技巧,以求教于各位同行与客户。一、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房地产项目的优缺点分析房地产项目转让有许多形式,而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房地产项目只是变更了项目
    2023-06-05
    178人看过
  • 对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税收筹划
    在股权转让中,税收筹划很重要,采用不同的转让形式税收负会有很大差异,对于房地产行业中的项目公司转让更是如此。现以TC公司为例进行探讨。TC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于2002年12月25日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典型的房地产项目公司。A公司、B公司、C公司三方合法持有TC公司100%的股权,其中A公司出资1465.1万元,持有TC公司49%的股权;B公司出资897万元,持有TC公司30%的股权;C公司出资627.9万元,持有TC公司21%的股权。股权结构如图1所示。为了项目的正常起动,A公司和B公司对TC公司分别提供了协议借款,截至2005年3月1日,TC公司尚欠A公司本金3700万元,协议财务费用2410.36万元,合计6110.36万元;TC公司欠B公司本金3700万元,协议财务费用82.1万元,合计3782.1万元人民币。在2005年3月,ZT公司欲购买TC公司的全部股权。在
    2023-04-24
    136人看过
  • 股权转让和项目转让的确定
    厦门**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及审理]原告:厦门**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公司)被告:厦门**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公司)再审被告:洪×黄诉:林×水再审被告:陈×生原告**建公司诉称,2001年3月2日与**福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根据合同,2001年3月15日支付定金30万元,但**富公司至今无法履行合同,故提起诉讼,要求终止股权转让合同,并责令**富公司及其股东洪×黄、林×水,林×水陈×生返还定金30万元及利息被告**富公司原审未出庭参加诉讼,也未作出书面答复
    2023-05-07
    249人看过
  • 重庆哪些房地产项目的住宅转让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来自綦江的邓女士是一家台商房地产企业的代表,她很关心土地增值税的问题。她想搞清楚哪些房地产项目的住宅转让不预征土地增值税。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重庆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9号)规定,以下4种类型的房地产项目,对住宅转让不预征土地增值税。1、棚户区或危旧房改造安置房项目;2、经济适用房项目;3、政府实施的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保障性住宅项目。
    2023-05-29
    199人看过
  • 房地产项目如果符合任何条件,都可以转为收益
    房地产项目收入满足[2009]31号文规定的三个条件之一是否可以结转?与工程竣工有关吗?项目完成的依据应该是什么?在实际操作中,哪个条件作为收益标准比较好?[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房发[2009]31号文第三条规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开发,住宅和商业建筑、其他建筑、附属设施、配套设施和其他开发产品的建造和销售。除土地开发外,其他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已开发完成:(1)开发产品的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2)开发的产品已投入使用。(3)已取得开发产品的初始产权证书。一般情况下,开发产品完成后,才能完成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住房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房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
    2023-05-08
    285人看过
  • 房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
    一、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二、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2023-06-10
    272人看过
  • 房产项目以哪个条件作为结转收入的标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结转收入一定是开发产品已经完工,为了避免企业人为地长期不结算工程价款长期挂账不确认收入成本,只要开发产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就视为完工。只有完工的房屋才可以办理竣工验收,才有可能交付业主使用和办理初始房产证手续,办理完毕初始产权登记才可以办理每一位购房人的转移登记。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除土地开发之外,其他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一)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二)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三)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
    2023-06-15
    291人看过
  • 房地产合作开发及项目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的主要条款:(1)合作开发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2)项目概况(包括:座落地点、项目性质、四至、占地面积、有关规划指标等);(3)项目现状;A、项目报批现状包括规划参数,并列明取得的批文;B、项目动拆迁、开发现状。(4)合作方式;A、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方式需约定: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出资比例、时间;组织机构的设立、运作程序、利润分配等;B、合作建房协议方式;需约定:合作各方的投资方式(包括土地投入的评估)、投入期限、投资比例、合作经营方式、运作机构的组成、利益(权益)分配等。(5)项目公司成立前后的权利义务的转移(包括项目公司成立前所发生费用的补偿、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办理等);(6)项目的总投资数额(包括成立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及投资总额的差异)的投入方式;(7)项目合作建设计划(规模、进度等);(8)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应约定有关审批手续的办理、有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
    2023-05-31
    373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多>

    #转让合同
    相关咨询
    • 房地产项目转让所需提交的文件、房地产项目转让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08
      1、房地产项目转让申请表;2、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的申请转,受让的文件;3、立项审批文件;4、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6、已经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证明文件,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7、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总平面图;8、如涉及到城市房屋拆迁,则还需要提供房屋拆迁安置情况说明;9、受让方的上
    • 转让房地产项目应当多久备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1
      转让房地产项目应当在30日内备案。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 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8
      第一,通过公证,第二,通过工商变更。公证是为了证实所有当事人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建议不要忽略其重要性商变更是为了获得法律上的确认,达到变更的最终目的。建议大型的股权变更还是要参考如下的文件流程手续,可以避免以后很多纠纷和法律问题。
    • 深圳转让房地产项目需要注意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深圳转让房地产项目需要注意什么的问题,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2.房地产赠与: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
    • 在建房地产项目怎么办理转让手续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5
      在建工程转让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变更登记手续、在建工程项目转让的备案手续等。转让条件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