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14:21:26 418 人看过

实施强制措施的期限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实施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如果实施拘传的强制措施的,最长不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一、刑事案件羁押期限最长时间是多少

刑事案件羁押期限最长时间是37天。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可以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可以超过二十四小时。拘留的时间,一般不可以超过14天,特殊的情况拘留延长到30天,审查批准不可超过7天,最长为37天。

一、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包括以下情形之一:

1、影响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无法在侦查羁押期限内调取到的;

2、共同犯罪案件,犯罪事实需要进一步查清的;

3、犯罪嫌疑人涉嫌多起犯罪或者多个罪名,犯罪事实需要进一步查清的;

4、涉外案件,需要境外取证的;

5、与其他重大案件有关联,重大案件尚未侦查终结,影响本案或者其他重大案件处理的。

二、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羁押期限最长时间是37天。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有六种情形。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有七种。

二、取保候审不批捕一般多久之内执行

取保以后报批捕不超过十二个月,因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被采取了取保候审之后,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因此取保以后报批捕不会超过十二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刑事案有时间限制吗?

刑事案件有时间限制。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最多不得超过24小时;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37天;侦查聘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如果案情复杂等,可以继续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审判期限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复杂的,可以继续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4日 1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实施强制措施可以简化吗
    实施强制措施程序可以简化,但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第十九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
    2023-08-01
    326人看过
  • 未立案是否可以实施强制措施
    未立案但可能危害到社会的,可以实施强制措施。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行为人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或者被害人、在目击者指认他犯罪,以及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等,可以先行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024-05-01
    182人看过
  • 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期限,刑事强制措施与刑罚的区别?
    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期限是不同的,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传唤拘传另有法律的相关规定,刑事强制措施与刑罚的区别在于适用目的、适用对象以及适用的法律。一、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期限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期限有以下规定: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取保候审后的次日起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监视居住后的次日起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3.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刑诉第92条自传唤后次时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期限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4.对犯罪嫌疑人拘传的期限刑诉第92条自拘传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5.对被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是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二、刑事强制措施与刑法的区别强制措施和刑罚区别:1.适用的目的不同。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
    2023-06-05
    252人看过
  • 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期限
    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最长期限是十二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一、我国公安取保到期后怎么办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
    2023-03-10
    266人看过
  • 刑事立案后多久采取强制措施,一般强制措施是多长时间
    刑事立案后,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是在15个工作日左右。一般强制措施是不可以超过三十天的,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至三十天。一、刑事立案后多久采取强制措施刑事立案后,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不一定,一般在十五天左右。刑事立案后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应当根据犯罪事实进行认定,一般在十五天左右。立案是程序是侦查活动的开始,强制措施是指通过侦查后依法对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从侦查到发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过程。只要嫌疑人构成犯罪,随时都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
    2023-06-05
    309人看过
  •  限号措施是如何实施的?
    当日限号车辆在限号区域通行,这违反了禁行标志的规定。根据规定,驾驶员将会被罚款20至200元,并可能会被判处100元的罚款。不过地区不同具体细则会有些许变化。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罚款200元不记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100元记3分。针对在外环线以内对于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或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3小时以内驶出限行区域记一次处罚。当日限号车辆在限号区域通行,这违反了禁行标志的规定。根据规定,驾驶员将会被罚款20至200元,并可能会被判处100元的罚款。不过地区不同具体细则会有些许变化。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罚款200元不记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100元记3分。针对在外环线以内对于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或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3小时以内驶出限行区域记一次处罚。 【 素 材 】 外 环 线 内 违 规 限 行 罚 款 : 2 0 0 元
    2023-09-08
    437人看过
  • 限期撤离通知是强制措施吗
    一、限期撤离通知是强制措施吗限期撤离通知不属于强制措施。限期撤离通知是要求违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进行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二、行政强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执法主体必须是正式执法人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建议增加两项内容。草案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正式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2、行政
    2023-05-18
    297人看过
  •  规范刑事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被告人有犯罪行为或犯罪事实的情形。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和拘留。逮捕的条件包括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犯罪后立即被发现的、受害者或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他犯罪、在周围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试图自杀、逃跑或逃跑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的、不说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来保障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刑事强制措施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留五种。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必要的应当依法逮捕,这是逮捕的条件。拘留条件是1、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
    2024-01-10
    440人看过
  •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实施程序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实施程序主要内容有:(一)税款、滞纳金的强制执行程序1.一般程序(第40条)第一,责令限期缴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在规定的期限未缴纳或解缴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责令其限期缴纳。第二,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责令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审查批准,可执行强制措施。第三,实施前述两项措施扣缴或抵缴税款、滞纳金。在强制执行措施中,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等行为具有连续性,即扣押、查封后,不再给纳税人自动履行纳税义务的时间,税务机关可直接拍卖或者变卖,以其所得抵缴税款。需要注意的是,税务机关实施扣押、查封时,必须有2人以上在场,并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否则不能直接采取扣押和查封措施。但被执行人或者成年家属接到通知后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同时,税务机关应当通知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他们是扣押、查封财产的见证人,也是税务机关执
    2023-06-06
    485人看过
  • 如何进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咨询: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要经过哪些具体程序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特别程序(第20条)2、涉嫌犯罪移送程序(第21条)3、查封、扣押的特别要求(限于涉案场所、设施或财物;不得重复查封;制作和交付决定书及清单;查封扣押期一般不超30日;不应或不需查封扣押的应立即解除;造成损失应补偿等。见第22—28条)4、冻结的特别要求(只限法定行政机关实施;冻结存款汇款一般限30日,30日后不批准延长的应作出解冻决定。见第29—32条)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
    2023-06-13
    384人看过
  • 检察院可以实施强制措施吗
    检察院可以实施强制措施。相关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据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包括法定的五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拘留、逮捕。其中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拘留只有法院不能适用,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检查院有权决定和批准逮捕,法院有权决定逮捕。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
    2023-03-21
    394人看过
  • 扣车行政强制措施怎么实施
    扣车行政强制措施如何实施交警需要对车辆进行扣留的,应该出具扣车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023-06-13
    399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由谁实施执行
    依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制订的,如果尚未制定法律,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很多,如限制人身自由、查封财产等。一、暂扣强制措施是否适用听证程序?暂扣强制措施不适用听证程序。《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第十四条,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二、怎样才算是侵犯人
    2023-06-26
    106人看过
  • 限期清理是否是行政强制措施
    限期清理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强制执行。一、行政强制包括哪些?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二、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出行政诉讼在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等情形的诉讼。三、行政强制执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先动员后强制的原则。在强制执行前,行政机关应当进行督促教育,动员义务人自己履行。当事人履行了行政法义务的
    2023-03-12
    39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可抵刑期,强制措施执行期限多久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4
      在刑事强制措施中,被处以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强制措施可以抵消刑期。管制的刑期,拘留一天抵消刑期两天;拘留一天抵消刑期一天;有期徒刑一天抵消刑期一天。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期限是多长时间,强制措施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强制措施实施的对象是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2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有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 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多久强制措施期限是多久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3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侦查羁押期限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
    • 强制医疗的实施措施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5
      一般来说,人民法院负责强制医疗决定书的作出,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执行。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为人民法院,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如下: 1、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