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究竟“反”了谁的利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21:51:44 357 人看过

我们先来看看反倾销体系的外围利益群体有哪些。

倾销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国际贸易的高度自由化,贸易的自由化促使了商品的全球流通,市场有需求才会有贸易。消费者需求产品,有国内的生产销售企业供应,国内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国内的经销商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自然而然会寻求其他的货物途径来弥补国内的市场不足。国内的经销商寻求海外产品弥补本国市场,在这个过程中,国内经销商的角色就成了进口商,进口商在反倾销程序中其实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没有进口商促成贸易,根本就谈不上倾销与否。

进口商引进国外的产品到本国市场,受益的除了进口商本身,还有本国的消费者,更直接受益的就是出口国的出口商。这些人都在受益,那么谁的利益受损了呢?很明显是进口商的国内同行业经营者,反倾销程序的作用就是为了保护进口商的国内同行业经营者。

法律是站在公正的角度制衡相关利益的,但是法律往往不是万能的。有些人会利用法律本身的不足来达到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举个简单的例子,上面所说的进口商的国内同行业经营者,被进口商通过倾销行为抢占了市场,受到了不公正待遇,他们属于利益受损方,法律当然要保护他们的利益。但是这种角色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同行业的经营者也可以通过购买国外产品从而转变为进口商,这种角色转变以后,岂不是他自己也变成了反倾销所反的对象了吗?所以事物总是有两面性的。

反倾销,究竟反了谁的利益?进口商与进口国的同行业经营商的利益是可以随着自身角色的转变而发生立场的转变,唯一不变的就只有出口商了。反倾销反了出口商的利益,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进口商的利益会毫发无损吗?当然不是!

反倾销税是由进口商来买单的。进口商缴纳反倾销税,增加了自己的经营成本,他们会把这些经营成本想办法消化掉,途径无非是适当提高国内销售价格,适当压低进口价格。如果反倾销税导致成本过高,无法再经营该产品,进口商同样面临着失去市场。

在反倾销应诉过程中,往往出口商持积极态度,进口商远没有那么积极,进口商不愿意去配合应诉,只想找现成的有低税率的出口商合作。这种做法其实也是对进口商自身的不负责任。试想,如果没有进口商的配合应诉,出口商也会被视为不配合调查而被判高额的统税,根本无法获取低税率。进口商在应诉反倾销过程中是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的,进口商积极配合应诉与不愿配合应诉取得的结果也是截然相反的。这种案例,我们实际遇到过不止一两个,在同一轮的应诉程序中,有一家企业的进口商应诉非常积极,提供应诉资料非常积极主动,也非常及时,进口商的举手之劳,为出口商取得了良好的低税率。另外一家应诉企业,进口商持抵触情绪,调查所需的基础资料不愿提供,导致了应诉无法进行下去,最终出口商被视为不配合调查,被裁定为统税。

进口商在应诉反倾销过程中有着出口商无法取代的地位及自身优势,他们对涉案产品非常了解,对本国的市场乃至选择替代国都非常有发言权。现在很多应诉案例,都由于得不到进口商的理解和支持而失去了胜诉的机会。任由起诉商一家之词以偏概全,提出了对出口商非常不利的言论,如果有进口商积极参与对抗,相信起诉商的言论会有所顾忌,国外调查当局也不会由于一面之词而混淆了视听。

进口商应该看到,国内同行业提出反倾销,表面针对的是国外的出口商,实质上完全是在叫板进口商,在反倾销的阵营里,进口商的利益跟出口商是一致的,跟国内起诉商是对立的。进口商应该主动发挥自身的优势,配合出口商,甚至可以指定出口商去参与应诉,来保护好自己的贸易渠道。

反倾销,反了进口商的利益,所以进口商不可以再袖手旁观,不可以再事不关己,应该学会主动保护自己,与起诉商正面交锋,只有这样才能有机会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文章作者:王景艳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意大利反对欧盟反倾销提案
    意大利国际贸易与欧盟事务部长博尼诺28日称,意大利反对欧盟贸易专员曼德尔森提出的修改欧盟反倾销法的提案。综合外电11月28日报道,意大利国际贸易与欧盟事务部长博尼诺(EmmaBonino)28日称,意大利反对欧盟贸易专员曼德尔森提出的修改欧盟反倾销法的提案。博尼诺在罗马举行商业集团记者会上称,有必要加大反倾销程序的自由度和透明度。曼德尔森在与产业和劳动组织磋商后10月份内部提出修改提议。欧盟委员会采纳该提案的日期是12月5日,但这是被推迟后日期。然而据知情人士称,欧盟可能会在1月份采用该措施。据知情人士称,意大利、法国、德国、西班牙和波兰已致信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ManelBarroso),反对提案中的部分修改条款。博尼诺称,意大利总理普罗迪(RomanoProdi)已致信巴罗佐。修改草案中很多地方具有争议,如增大系统透明度的规定存在冲突,加快和加重对欺诈的处罚。但其他修改条款引发热烈讨
    2023-06-12
    116人看过
  • 维护利益河南酒业反对低价倾销
    豫酒今年将避免窝里斗,反对低价倾销、相互倾轧等恶性竞争行为。昨日,河南省酒业协会副会长蒋辉对外透露。在昨日下午举行的省酒业协会新闻沟通会上,蒋辉说,在本月即将召开的省酒业协会七届二次理事会上,豫酒企业将酝酿发布《和谐豫酒发展战略联盟宣言》,提倡豫酒企业在联合、融合、竞合的基础上,规范经营,错位经营,互动营销,避免窝里斗,反对低价倾销、相互倾轧等恶性竞争行为。据介绍,河南省啤酒市场是全国低价区之一,该省啤酒行业平均每千升销售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低725元,如果该省每千升啤酒销售收入达到全国水平,全行业将增收17.6亿元。而部分企业以低价策略暂时或短时取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但从长期看不利于企业和行业的发展。因为低价倾销的产品一是涉嫌偷税,二是降低了产品质量,三是不赚钱,不利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升级,四是影响了整个豫啤的声誉。与国际惯例接轨,2007年全行业要反对低价倾销,维护行业利益。蒋辉说,要提倡
    2023-06-07
    463人看过
  • 反倾销申诉由谁发起
    反倾销申诉
    中国政府受理反倾销申诉的部门是商务部。按照《反倾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申请反倾销调查,申请人应将反倾销申请书向商务部提交,由商务部对申请书及所附的证据进行审查,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审查的目的是,审查申请书中所提高的证据的准确性和充分性,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立案调查是正当的(《WTO反倾销协议》第5条第3款)。商务部可以自主决定反倾销调查。在特殊情形下,商务部没有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决定立案调查。但是,根据西方国家反倾销的实践,政府自行发起调查的情况是罕见的,对于证据的要求更为严格。从《WTO反倾销协议》第5条第5款的规定可以看出,自主立案调查是一种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特殊的措施。政府当局只有在
    2024-09-03
    252人看过
  • 反倾销规避与反规避法律问题研究
    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研究背景反倾销规避是指一国的商品被另一国征收反倾销税,出口国通过各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手段来减少或规避被课征反倾销税的方法或行为。随着WTO框架的最终实现和关税水平的进一步下降,各国开始强化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反倾销措施作为其中的重要手段得到了充分的重视。各国重视修正、补充其反倾销立法,频繁动用反倾销措施,强化对本国生产商和市场的保护。在这种背景下,被征收反倾销税的出口商为夺回失去的市场,通过采取进口国组装、第三国组装、轻微改变以及发展后期产品等方式来规避进口国的反倾销税。此种行为起始于80年代,迅速为欧美贸易保护主义者所关注。针对反倾销规避的立法也迅速体现在欧美反倾销立法当中。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外提起的对华反倾销案件呈急剧上升态势,欧美是对华反倾销的大户,我国已经有许多产品被欧美征收了高额的反倾销税,这其中许多不乏是欧美反倾销反规避措施滥用的结果,这不仅严重影响
    2023-06-12
    473人看过
  • 双反是反倾销和反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反倾销和反补贴。1、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或者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针对补贴行为而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其中的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财政上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2、反倾销(Anti-Dmping)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条进口产
    2024-05-17
    264人看过
  • 反倾销的概念
    反倾销(Anti-Dmping)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如美国政府规定:外国商品刚到岸价低于出厂价格时被认为商品倾销,立即采取反倾销措施。虽然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对反倾销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各国各行其是,仍把反倾销做为贸易战的主要手段之一。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反倾销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所以,确定倾销必须经过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正
    2023-06-05
    266人看过
  • 反倾销的产生
    价格歧视
    倾销被认为是一种扭曲正常竞争机制价格体系,违背公平竞争准则的价格歧视,其会严重损害进口国内与之竞争的产业部门,也会扰乱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因此,反倾销(Anti-dmping)应运而生,它是指进口国政府通过征收特别税及其他措施来抵消倾销商品对本国产业所造成的损害。在《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第6条就有关于反倾销的规定,1979年的东京回合中又形成了《反倾销守则》。在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中,反倾销问题是主要议题之一,最后达成了《关于执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一旦一国进入另一国市场的产品符合其规定的3个条件,进口国便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对倾销产品征收不超过该产品倾销幅度的反倾销税。
    2023-06-05
    237人看过
  • 反倾销调查程序反倾销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9年4月29日正式收到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国内取向电工钢产业提交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电工钢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同时,商务部就申请书中提供的涉及倾销、损害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进行了审查。申请人提供的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在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1月至2月取向电工钢产量之和占同期中国大陆同类产品总产量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2023-06-05
    436人看过
  • 反倾销会计研究现状解读
    目前,反倾销研究主要集中于经济学与法学两大领域。而从会计学角度研究反倾销的理论文章还相当少,关于反倾销会计的研究尚处于萌芽和起步阶段。刑*涛在1999年对正常价值认定的基本方法进行了阐述,提出只有全面把握“同类产品”、“可比价格”、“正常贸易过程”才能做到公平与公正。当时,大家对于反倾销会计的认识仅仅局限于从法律定义对倾销概念进行理解,“反倾销会计”独立概念还没有从完整意义上建立起来。随着中国企业遭遇国外反倾销案件数量的增多,会计学界越来越发现在反倾销应诉中企业会计信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己有反倾销案例来看,中国企业被否决“市场经济地位”的因素很多,主要有:财务会计资料不完整,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国家控制着大多数供应商、国家干预制定员工薪酬、存在政府补贴、没有出口许可证等,其中涉及会计方面的原因占了很大比例,由此可见,中国企业反倾销应诉需要会计打“前锋”。随之,2001年官方开始有了
    2023-06-12
    308人看过
  • 反补贴和反倾销的区别
    1、两者的实质不同:(1)反倾销的实质是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2)反补贴的实质是进口国主管当局根据其国内相关产业的申请,为了保护受损的国内产业,恢复公平竞争,调查补贴进口,并通过征收反补贴税或价格承诺抵消进口产品享受的补贴。2、两者的实施条件不同:反倾销的实施条件:(1)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2)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3)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反补贴的实施条件:禁止性补贴:即无条件禁止的补贴,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仅适用于出口活动,或者作为许多条件之一,为出口活动提供有条件的补贴,也可以说: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只有国内产品被用来替代进口,或者作为许多条件之一,提供有条件的补贴以使用国内产品替代进口。具体来说,禁止补贴是一种特殊补贴。3、两者的性质不同:(1)反倾销的性质: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
    2023-04-06
    138人看过
  • 国际反倾销不公平性研究
    GATT自1948年生效至1995年1月1日被WTO所取代,其间经历了八轮多边谈判,使得关税大幅度降低,传统非关税壁垒的作用日益受限,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然而,19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国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行业层次上的国际竞争加剧,世界经济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放慢并间有危机的出现,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反倾销是历经GATT八轮谈判而被保留下来的合法的贸易保护手段,加之反倾销申诉的便利性、技术上的灵活性、裁决上的较大主观性及其易胜性,使得各国对于反倾销这一贸易保护措施过于青睐。合理使用反倾销手段对于防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国际贸易的正常运行是必要的。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一直在滥用着这一“合法”的保护手段。据外经贸部统计,自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提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案以来,截止到2002年10月,我国出口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数量已达501起,对我国出口产品发
    2023-06-12
    321人看过
  • 遭遇反倾销
    我国当前对外贸易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出口商品屡屡遭到国外反倾销调查。自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出口发起首次反倾销调查算起,截至2002年底,我国已遭受反倾销诉讼511起,给中国出口造成的直接损失超过160亿美元。中国已经成为国际上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从目前看,对我国发起反倾销绝对数量最多的是美国和欧盟,占总数的2/5,但近几年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巴西、阿根廷、南非等,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的数量增长明显,成为另一支需要重点防范的新生力量。可以通过下表清楚地看出中国在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中遭遇反倾销的基本状况:中国历年遭受反倾销状况项目(年份)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合计对华案件数目(起)(1)2043332841435317278国际案件数目(起)(2)1572242432543552883471111979占有比例(3)=(1)(2)13%19%14
    2023-06-05
    337人看过
  • 对华反倾销
    反倾销(Anti—Dmping)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的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在非市场经济地位下,外国对华反倾销指控给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造成了严重的困扰和伤害(甘永杰、谭智雄,2005)。从表1中可以看出,市场经济国家遭到的反倾销诉讼中只有约60%最终被采取了反倾销措施,而中国遭受到的反倾销诉讼中约有70%最终被采取了反倾销措施;国外对华反倾销税的征收幅度一般远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税率从百分之十几到百分之几百乃至百分之几千,且持续时间较长。如1993年墨西哥对我国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率为:玩具315%,服装537%,有机化学产品673%,鞋类竞高达1105%;1997年7月,美国商务部对我国几家企业出口的小龙虾征收的反倾销税率平均为122.9%,最低的91.5%,最高的156.7%,而且该案从1996年开始立案,
    2023-06-05
    399人看过
  • 关于反倾销
    我们在国际上受到反倾销投诉,经常是败诉,胜诉的机会不多,其中的原则是多方面的,第一方面,主要方面是我们中国有关厂商对外国的反倾销投诉不够重视,未能积极应诉,造成任凭宰割。第二,有关国家对我们的产品采取了不公平的作法,主要是以不公平的方法计算我们的成本,那么什么叫倾销呢?倾销是以低于公平价值的价格,进入到其它国家的市场,造成该市场的相同产品的实质性损害,或者对该国的相同产品造成实质性损害的威胁,或者对该国的相同产品的产业的建立造成阻碍,这就是WTO认为的倾销。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普遍的谴责。WTO规定如果一国的相同产品受到倾销产品的损害威胁或者建立该产业的实质性阻碍,该国就有权对倾销的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当然,征收反倾销税要经过一个正当的程序才能进行。这就是反倾销程序。按照WTO的规定,一个国家要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大致应该经过下列程序,一、投诉,也就是说要有人投诉,不般不主动提出,投诉人应该
    2023-06-05
    192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倾销和反倾销的特征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1
      倾销,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反倾销,是指一国(进口国)针对他国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对抗措施。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没有对倾销作直接而具体的规定,中国《价格法》第40条第1款规定,有低价倾销行为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没
    • 反垄断反倾销反补贴的具体情况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反垄断和反倾销的不同:垄断和倾销是不同的概念,另外反倾销一般是进口国对于出口国的,反垄断则国内、国外都可以。 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的一种干预手段。在19世纪末期世界经济的发展进入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反垄断就成为了各国规制的对象,各国均采取严厉的立法来进行反垄断的法律规制。
    • 反倾销调查由谁提起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4
      反倾销调查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提起:一是由利害关系人向国际贸易委员会和商务部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某种商品进行反倾销调查。二是由商务部自行发动反倾销调查。但在实际上几乎所有反倾销调查都由利害关系人提起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涉及被调查产品的外国制造商、出口商或美国进口商及生产相同产品的外国政府等,但主要是指美国生产或销售相同产品的制造商、生产者、批发商、工会和贸易协会等。
    • 怎么提起反倾销调查维护企业的利益?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7
      根据《反倾销调查立案暂时规则》的条例,企业发起反倾销调查应遵循以下程序以及准备以下材料: 第十条反倾销调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书应载明正式请求外经贸部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的意思表示,并由申请人或其合法授权人盖章或签字。 第十一条反倾销调查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 (一)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二)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已知生产商、出口商、进口商; (三)申请调查进口产品、国内同类产品的
    • 双反是反倾销和反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4
      反倾销和反补贴。 1、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或者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针对补贴行为而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其中的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财政上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2、反倾销(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