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打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42:59 170 人看过

农药销售一定要建立台账,货从哪里来,销到哪里去,要逐一登记清楚。近日,市农业局执法支队和丹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深入农资经销商店铺进行专项联合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农药批发、零售商,检查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违禁成分,检查农药是否进行了登记,是否许可销售,是否过期,农药销售之后,经销商是否建立了台账。

据了解,三夏时节正是农药使用的高峰期,为净化农资市场,确保源头不出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我市展开了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此次打假行动将持续到9月底,从而确保三夏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17: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产品质量相关文章
  • 我国加大农产品质量监管确保“舌尖上安全”
    长春市民孙先生与同事一起,在郊区雇佣几位农民一起种植6个蔬菜大棚,没有化肥、农药,按照有机食品的标准种植蔬菜,定期为参加协会的市民送菜。在食品安全备受关注的今天,中国城市居民对餐盘里的食物表现出极大重视,回归自然、有机食品等概念逐步成为城市居民的新追求。孙先生是吉林省今日家园有机协会的果蔬部部长,他在郊区种菜已多年。不少市民已不满足于到农贸市场购买蔬菜,大家对口感好、安全、可追溯的蔬菜需求量越来越大。吉林省今日家园有机协会成立于2010年,由多位消费者自发组成。目前有60多位订购有机食品的会员。有机蔬菜要比非有机产品高出20-30%,主要是不使用化肥、农药后每公顷产量要比常规种植低30%左右。今日家园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孙秀坤说。但很多城市居民并未受到价格影响,宁愿在食品安全上选择私人定制。为确保餐桌安全,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今年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
    2023-06-06
    133人看过
  • 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有哪些
    1、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有哪些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在农药方面,2002年6月5日发布的农业部第199号,明令禁止使用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毒鼠强等18种农药,同时禁止将甲胺磷、甲基对流磷、对流磷、久效磷等19中高毒农药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禁止将三氯杀螨醇、氯戊菊酯用于茶树上;2006年6月28日农业部等四部委公告第632号规定,自2007年1月起,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甲胺磷、甲基对流磷、对流磷、久效磷、磷胺5种高毒农药。2、农产品包装和标识上应注明哪些内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包装销售农产品,应当在包装物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名称、生产日期。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添加剂名称。标识上所用的文字应当使用规范中文。标识标注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晰、
    2023-04-28
    207人看过
  • 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有哪些
    一、无公害农产品1、无公害农产品概念是指使用安全的投入品,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生产,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使用特有标志的安全农产品。2、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及含义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主要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3、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机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机关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是农业部直属正局级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国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4、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运作模式和市场定位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分为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产地认定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产品认证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实施,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的产品方可申请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定位是保障基本安全、满足大-众消费。
    2023-02-25
    313人看过
  • 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有哪些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种类型,其中标志分别为:(1)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无公害产品是经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证的,凡是认证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时一般要有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可以通过辨别标志的真伪,来判断该产品是否无公害农产品。通过查询不但能辨别标志的真伪,而且还能了解认证产品的生产厂家、产品名称、品牌等相关信息。(2)绿色食品标志可通过产品包装的四项标注内容来识别绿色食品。即:图形商标、文字商标、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编号和“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字样。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编号的含义是:以LB-XX-XXXXXXXXXXA为例(X代表数字):LB为标志代码,横线中间的两位数字为产品分类,后面的数字依次1-2位为批准年度,3-4位为批准月份,5-6位为省份国别,7-10位为产品序号,A为产品分级。(3)有机食品标志
    2023-05-01
    85人看过
  • 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有哪些
    一、无公害农产品1、无公害农产品概念是指使用安全的投入品,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生产,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使用特有标志的安全农产品。2、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及含义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主要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3、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机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机关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是农业部直属正局级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国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4、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运作模式和市场定位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分为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产地认定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产品认证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实施,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的产品方可申请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定位是保障基本安全、满足大-众消费。
    2023-04-28
    216人看过
  • 市人大视察农产品质量安全
    昨天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展开视察检查。昨天上午,视察组听取了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的情况汇报。我市从2004年开始在全省率先实施蔬菜例行监测,对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农贸市场、超市及生产基地的蔬菜农药进行定量抽检。同时,对畜禽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畜禽产品实行了监督抽检和例行检测,对无公害农产品及产地每年按照20%比例进行监督抽检。近年来,全市未曾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昨天下午,视察组视察检查了市区部分农产品检测机构和农贸市场,今天还将赴海门市和如皋市进行实地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通生、陆兴达、徐永兵,秘书长柯文等参加视察。
    2023-06-06
    333人看过
换一批
#产品质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产品质量是指农业生产出的食品、原料等在一定标准下的综合表现。其定义包括产品的安全性、营养价值、风味、外观等多个方面。 农产品质量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无害、优质、合规。这包括对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微生物污染等方面的控制。农... 更多>

    #农产品质量
    相关咨询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文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第三章农产品产地 第四章农产品生产 第五章农产品包装和标识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
    • 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什么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7
      首先,食品安全法,是针对所有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只要在中国大陆境内经营食品,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其次,农产品,是属于食品的的初级类别,也就是种殖或养殖类,是初级环节,比较特殊,因此,国家对这一类或这一环节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这就意味着,该类别食品在遵守食品安全法的同时,还必须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打个比方,保健食品,也属于食品,但属于特殊环节,在遵守食品安全法的同时还必须遵守保健食品管理办
    • 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28
      是指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都要依法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目的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 山西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9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伪造、涂改或者未按照规定建立、保存农业投入品进销货记录、农产品生产记录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