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如何补办收养登记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21:51:19 117 人看过

1、民政部曾颁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登记证,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2、即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首先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因故不能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在办理补领申请手续时。

3、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根据收养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收养状况的证明。户本上父母子女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当事人收养状况的证明都可以作为当事人收养状况证明使用。

4、另外,收养人还要提供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两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而监护人在提出申请时,还要提交监护人1张2对寸合影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监护人为单位的,还要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办人1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在办理补领申请手续时,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本以及查档证明。

一、建立收养关系要符合哪些条件?

被收养人条件:

1、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

3、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收养人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年满三十周岁(夫妻双方)。

6、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

二、收养人收养子女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收养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居委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和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15: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事实收养相关文章
  • 收养登记如何办理,到哪里办理
    收养登记如何办理(一)达成收养意见收养人与送养人自愿就收养达成一致意见。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要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在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并且对双方合意的形式,法律不作强行要求,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形式。(二)办理收养登记收养登记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当事人自愿达成收养合意后,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在订立收养协议之后,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时成立。收养关系当事人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收养协议的要提交收养协议,收养人还应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健康等其他情况的证明。办理登记的民政机关经审查后,对证件齐全,符合收养实质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书。(三)办理收养公证公证不是收养关系有效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关系当事人在办理收养登记后,可以自愿办理公证。收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四)办理户口登记最后,收养
    2023-04-26
    67人看过
  • 公民办理收养登记如何选择登记机关?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根据收养当事人的不同情况,按照有利于保护被收养人合法权益和有利于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的原则,确定了收养登记的地域管辖,规定由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弃婴和儿童发现地、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分别承担不同情况的收养登记。具体规定是:第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第3条第1款)第二,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第3条第2款)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更好的确定弃婴、弃儿的身份,查找弃婴、弃儿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既然弃婴、弃儿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将他扔在该地,那么与遗弃行为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就是弃婴和儿童发现地。因此,由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管辖,并公告查找弃
    2023-02-26
    265人看过
  • 大丰收养登记办事指南
    收养登记办事指南事项名称收养登记事项类别行政审批法律依据《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办理条件(一)年满30周岁;(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子女。申请材料(一)收养申请书;(二)收养人双方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镇政府盖章;(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五)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六)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办理程序申请-填写登记询问笔录-填写收养协议书-填写收养申请-登记公示-调查走访-填写收养登记书办理期限90天收费标准250元/件收费依据收养申请费:20元/件;收养证工本费:10元/
    2023-05-29
    246人看过
  • 关于事实收养补办公证事的函
    发布部门: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发布文号:北京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你处(88ぉ京司法公字第9号《关于事实收养补办公证事的请示》收悉。经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认为:办理收养公证旨在从法律上确认收养关系。刘胜启与赵香兰夫妇收养刘满友后已共同生活二十余年,已经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现为了从法律上得到确认,公证处应予受理。至于确认收养关系后,刘满友可否生育第二胎的问题,可由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按照计划生育政策处理。
    2023-06-06
    172人看过
  • 收养登记证和领养证区别
    领养证和收养证在法律上是一样的,指的是通过合法手续将别人的子女收养为自己的子女。申请领养证需要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一同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办理过程可能因地区而异。 收养证和领养证在法律上是一样的。我们通常所说的“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指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 申请领养证时,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需要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公证人员还需要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
    2024-01-05
    75人看过
  • 弃婴被事实收养如何公证
    收养人和送养人首先要向公证处提议公证申请,公证处收到公证申请后,应当按收养关系形成时的有关限定和要求进行审查把关,确认收养关系可否真实、合法。经审查确认事实形成的收养关系真实合法的,应当依法出具公证书。收养关系自当事人达到收养协议或公证书确认或公证书确认的收养事实形成之日起成立。一、收养人(抚养人)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或事实抚养公证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收养人(抚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2、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配偶的死亡证明、未婚证明、未再婚证明等;3、《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由村委会、居委会出具);4、《收养人(抚养人)子女情况证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以证明收养人或抚养人没有规避计划生育政策。本人有人事档案的,也应当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5、《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以证明收养人或抚养
    2023-03-28
    54人看过
  • 惠州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办理
    办理对象个人办理条件1、依法办理收养登记;2、收养人和送养人或成年被收养人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3、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还应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才能解除收养关系。4、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送养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均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所需材料(一)未成年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1、收养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和被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复印件);(2)收养登记证;(3)收养人、被收养人2张二寸近期免冠单人证件照片。2、送养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复印件);(2)2张二寸近期免冠单人证件照片。3、共同提交申请书和解除收养关系书面协议一式三份。(二)成年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1、收养
    2023-05-10
    442人看过
  • 收养几年算事实收养?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几年可以确定为事实收养。已经符合属于实质条件未办理收养手续即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亲友也公认的收养关系。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事实收养关系如何处理1、中国公民私下抱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
    2023-08-14
    357人看过
  • 鹤岗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一、办理依据1、全国人大91年12月通过《民法典2、依据[1992]价费字349号《关于收养登记收费的通知收费二、所需材料1、收养人要提交的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2、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
    2023-05-10
    178人看过
  • 收养登记须知
    收养登记
    一、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出具经村(居)委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二、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三、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四、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五、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女子的限制、男性收养女性需年龄相差四十周岁的限制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年满三十周岁的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六、收养人只能
    2023-06-08
    323人看过
  • 收养登记制度
    收养登记
    一、收养登记机关要按规定为收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二、登记机关在收到收养登记申请材料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要为当事人办理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三、登记机关要严格审查收养登记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发现虚假材料,要当场没收,并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进行处理。四、收养人提供的生育情况证明,需由收养人经常居住地的县(区)级计生部门出具。五、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方可办理登记手续。六、登记机关应按文件规定标准收取收养登记费,并将收费标准及文件依据上墙公布。七、对遗失收养登记证的当事人,可按规定为其出具曾办理过收养登记的证明,不再补办收养登记证。八、登记机关要按照民政部、国家档案局《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2023-04-25
    439人看过
  • 办理事实收养或抚养公证指南
    公证处在办理事实收养公证中,特别注意审查当事人之间形成事实收养或抚养的时间,因为事实收养或抚养形成的时间不同,决定了适用的法律、政策不同。(一)对于1992年3月31日前形成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机构可以为其办理事实收养公证。1992年4月1日后,至1999年3月31日前形成的事实收养关系,不符合原《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公证机构不得办理事实收养公证,但可以对当事人之间抚养的事实进行公证。(二)收养人(抚养人)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或事实抚养公证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收养人(抚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2、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配偶的死亡证明、未婚证明、未再婚证明等;3、《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由村委会、居委会出具);4、《收养人(抚养人)子女情况证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以证明收养人或抚养人没有规避计
    2023-03-24
    231人看过
  • 事实收养公证怎么办理,现在事实收养公证还有效吗
    一、如何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收养人和送养人首先要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事实收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公证处收到公证申请后,应当按收养关系形成时的有关规定和条件进行审查把关,确认收养关系是否真实、合法。经审查确认事实形成的收养关系真实合法的,应当依法出具公证书。收养关系自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或公证书确认或公证书确认的收养事实形成之日起成立。二、事实收养公证的效力(1)一般地,只要合法取得的书证,均具有作为证据资格的能力,即证据能力。也就是说,任何知情的单位与个人,均可就申请人之亲属关系作出证明。但对于这些书证,在继承公证中,公证员应当依法充分考虑该书证的性质、文书的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等情况,进行取舍比较,独立判断其证明力及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度;在证据的形式上构成圆满的证据链,从而达到无合理怀疑的内心确信程度,形成对待证事实的牢固心证。(2)区分书证的性质: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
    2023-06-08
    88人看过
  • 收养登记落户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一、怎么收养小孩?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流程收养小孩,即收养人应先和被收养方协商,达成一致收养意见,然后双方签订收养协议,带齐收养登记的相关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并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人先和被收养方的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二、双方同意私自抱养孩子需要什么手续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养小孩需办理以下手续:(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一)收养
    2023-04-06
    383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认定事实收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之间有抚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 更多>

    #事实收养
    相关咨询
    • 事实收养未登记抚养证应该怎么补办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6
      收养未登记抚养的情况,我建议: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
    • 如何开展事实收养登记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5
      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收养登记证补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1、民政部曾颁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登记证,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2、即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首先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因故不能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在办理补领申请手续时, 3、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根据收养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收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父母子女关
    • 收养登记的丢失如何补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3
      1、民政部曾颁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登记证,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2、即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首先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因故不能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在办理补领申请手续时, 3、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根据收养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收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父母子女关
    • 收养登记证事实收养都有哪些手续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2
      1、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证,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要出具经公证的委托收养书。被收养人如果已年满十周岁,必须亲自到场。因为收养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必须要求收养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证,这样便于登记机关对收养当事人收养意愿的真实性和收养人资格的审查。 2、办理收养登记证的申请收养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