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居住权有以下取得方式:
1.购买取得。其实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
2.建设取得。那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
3.受赠取得。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4.抵押取得。在产权人已经跟当事人签了合同的情况下,虽然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归当事人所有的,但实际上是居住人居住的这套房子。
二、居住权怎么办理
居住权的办理,当事人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设定居住权的不动产必须是住宅用途,其他用途不动产不能设定居住权。同时如果当事人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居住权是无偿的。
三、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有哪些适用问题
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的适用问题:
1.用判决设定居住权的条件是:一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亦无其他收入来源,无住房而提出暂时居住的请求;另一方应有给予居住帮助的能力;生活困难方的这种获助应仅限于离婚时。
2.对居住的期限和解除条件等相关问题应尽量通过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减少离婚时设定的居住权在执行中的难度,以期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3.居住权解除的条件:
(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
(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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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人取得报酬方式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3居间人取得报酬要具备的以下条件: 1、合同顺利签订; 2、对合同的签订具有促成作用。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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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通过居住权协商一致方式取消已获得的居住权?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24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可以在获得享有者的明确同意后予以撤消,否则,除非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离世,居住权将继续存续。居住权人有权依据合约条款,享受对他人物业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以便满足日常性的居住需求。居住权的设定原则上为无偿性质,但如双方当事人另有特别约定,则不在此限。设立居住权时,必须向登记机关进行相关申请并登记,自登记之日起,居住权正式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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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取得居住权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07可以。尚未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性质是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可通过合同设立,原则上须无偿设立且不可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除了通过合同的方式设立,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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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 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6个人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他人的权利和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个人原始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主要有:劳动生产、收益、添附(指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从而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等。 -继受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其他法律事实,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个人继受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