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施工人诉请工程款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08:23:28 118 人看过

一是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合理地确定责任主体。实际施工人多为自然人,和其发生纠纷的相对方一般都是处于优势地位的业主发包人,两者在法律意识、举证能力、风险承担上有较大差距。法院在适用法律裁判案件时,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方面要使实际施工人的实际付出得到应有的利益回报;另一方面,也要使实际承包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降低实际施工人对自身利益的不合理期待。

二是完善建设工程案件诉前调解机制,提升承办法官调解技巧和水平。首先,诉前调解让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有了缓和的时间和机会,实际施工人诉请工程款的案件当事人对抗情绪一般比较激烈,在庭审中会针锋相对,不如让双方当事人在诉前调解中冷静地权衡利弊,缓和对抗情绪,增加案件调解几率;其次,增加承办法官释明法律的机会,多数实际施工人对其诉讼请求有不正确的认识,对其诉请利益有过高的期待,法院在诉前调解中耐心细致的法律释明,有利于缩小双方之间的利益差距;最后,在诉前调解机制中可以尽快固定双方的争议焦点,需要进行质量鉴定或者审价的案件法院可以先行委托鉴定、审价机构,法院审理案件的进度可以在诉前调解机制中充分把握,分清轻重缓急,而不至于在诉讼程序中因程序外因素拖延案件审理进度。

三是推进法院审价协调工作,发挥法院在提高审价效率及质量方面的作用。可以说,对于双方有争议的工程案件,工程审价是确定工程款最重要的一步,是诉请是否获得支持及获得多少支持的依据,在这方面法院可以用审价协调会的形式推进相关审价、质量鉴定工作。法院可依据审价机构的请求,确定审价协调会召开的日期、地点、主要协调事项,向业主、施工方、审价机构及相关争议方发送参加审价协调会通知,该通知对各方具有拘束力。其次,法院在审价协调会中应审价机构的要求,确定争议各方应承担的审价配合事项、完成配合事项的期限,并向争议各方释明逾期不配合事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法院以书面形式记录审价协调会议内容,经各方签字确认,对各方具有法律拘束力。最后,法院依据审价协调会议记录所确定的期限,加强与审价机构的沟通协调,对不履行审价协调会议要求事项的相关当事人及时采取相应的督促措施,保障审价协调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

四是采取灵活多样的裁决方式,及时保障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实际施工人诉请工程款案件的高发期多集中在“逢年过节”时段,该特点决定了实际施工人对法院是否能够高效处理案件有着非常强的期待,实际施工人往往对法院的程序性操作不理解,单一的终局性判决显然无法满足实际施工人对诉请利益的迫切要求,因此,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法院应采取先予执行裁定、先行判决、部分调解的方式及时对实际施工人的诉求做出回应。同时,法院要设置一定的工资款发放程序,防止包工头侵吞工程款,克扣务工人员工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前调解相关文章
  • 工程施工会计处理是如何的
    (一)工程施工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5)分包成本(项目/部门核算)(6)间接费用间接费用下设下列明细科目: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门核算)职工福利费(项目/部门核算)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部门核算)办公费(项目/部门核算)差旅费(项目/部门核算)财产保险费(项目/部门核算)工程保修费(项目/部门核算)排污费(项目/部门核算)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检验试验费(项目/部门核算)外单位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项目/部门核算)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项目/部门核
    2023-06-12
    51人看过
  • 工程施工违约法律如何处理?
    承包工程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承包合同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守约方可以解除承包合同的,有权要求按照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违约金进行赔付,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适当变更。一、定了合同违约了如何处理定了合同违约的,处理情况具体如下:1、合同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2、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承担责任,没有约定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3、违约金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标准支付同未约定的,按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买房合同违约金是多少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并且违约金在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同时,还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作
    2023-03-20
    470人看过
  • 未取得工程施工许可就施工的如何处理
    施工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一、工人干活的质量不合格怎么办干活不合格的工人不予计量,不予计量就是不给付款。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二、公司违反劳动法会得到怎样的结果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3、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4、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
    2023-06-28
    238人看过
  • 工程施工资质如何申请
    一、工程施工资质如何申请1、工程施工资质的申请方法如下:(1)提供符合要求的工商;(2)购买勘察设计系统锁及其阅读仪;(3)配备职称人员,职称人员需要提供10年以上的设计经历及相关业绩;(4)在勘察设计系统录入资料;(5)递交申请表、附件材料、光盘等申报材料;(6)递交省建设厅进行审批,审批时间一般在20个工作日;(7)领取证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二、申请工程施工资质的条件是什么1、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2、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3、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
    2023-08-11
    67人看过
  • 工程施工过程无限期停工该如何处理
    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承担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造成的停工损失如果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原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人提供建设所需的原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与发包人应当一起对原材料、设备进行检验、验收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测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
    2023-05-04
    206人看过
  • 处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欠款的方案
    第一、减少产生拖欠工程款的风险:1、施工企业在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尽量完善合同条款;2、施工企业要确保签订的施工合同合法有效;3、签订合同时,施工企业要尽可能让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担保;4、合同签订后,施工企业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第二、工程款被拖欠后要及时、灵活的动用法律手段进行清收:1、施工企业可通过行使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追偿工程价款;2、施工企业可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清收拖欠的工程价款;3、施工企业可在执行过程中强制执行建设单位的到期债权来清收工程价款。企业如何应对腾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要靠经营,所以企业腾退之后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迅速恢复生产经营。首先就是生产经营地点的选择,越早选好,越能够早日恢复生产。因此,建议企业在得知企业可能要被腾退时就要开始着手准备,尽快找到可供选择的经营场所。其次,企业要进款办理好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避免以后出现实际经营地与
    2023-07-19
    218人看过
  • 工程施工后没有结算如何处理
    一、工程施工后没有结算如何处理一、拖欠工程款的解决方式如下:1、双方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3、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承包人行使法定优先权需要的条件如下:1、有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2、工程已竣工,有竣工验收证明;3、工程款数额已经确定;4、承包人已经给付发包人合理期限的催告(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三、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工程认定挂靠后工程款如何处理工程挂靠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如果经竣工验
    2024-01-30
    77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案件诉讼时效
    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04-11
    90人看过
  • 施工方请求支付工程款该如何举证
    施工方向发包人主张违约责任的,施工方可以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结算证明等材料,主张工程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发包人将依法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后,与承包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当事人请求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与承包人因客观情况发生了在招标投标时难以预见的变化而另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除外。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怎样计算第一,确定欠付工程款的利息1、当事人对欠付工
    2023-03-17
    367人看过
  • 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流程如何
    一、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流程如何1.施工合同到工程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登记领取办理合同备案表格。2.按目录准备相关资料及刻电子数据光盘。3.提交资料给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一般只要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3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好合同备案。二、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需要的资料有哪些施工合同备案需要的资料有: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
    2023-12-05
    441人看过
  • 施工中工人意外死亡如何处理
    施工中工人意外死亡应当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施工人员与单位之间属于劳动关系的可以认定工伤,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施工人员与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的,需向雇主申请赔偿。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二、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
    2024-04-28
    420人看过
  • 未签订合同的施工工程如何处理
    一、未签订合同的施工工程如何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未签订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签订,如果不能协商处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未签订合同的施工工程款怎么结算工程合同未签定的结算:1.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3.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4.双方约定的其
    2023-11-30
    212人看过
  • 街道纪工委如何处理申诉案件
    1.立案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立案:(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3)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的行政申诉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人民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2.审查人民检察院立案以后,应当及时指定检察人员对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审判活动调卷审查,并在立案以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对于审查终结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分别情况作出是否提出抗诉的决定。3.提请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
    2023-06-14
    104人看过
  • 施工合同备案备案失效工程价款如何认定?
    一、施工合同备案备案失效工程价款如何认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其适用前提应为备案的中标合同合法有效,无效的备案合同并非当然具有比其他无效合同更优先参照适用的效力。在当事人存在多份施工合同且均无效的情况下,一般应参照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在无法确定实际履行合同时,可以根据两份争议合同之间的差价,结合工程质量、当事人过错、诚实信用原则等予以合理分配。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出现纠纷时,无效的备案合同并不一定具有比其他无效合同更优先的参考适用效力。在无法确定双方当事人真实合意并实际履行的合同时,应当结合缔约过错、已完工程质量、利益平衡等因素,由各方当事人按过错程度分担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二、建设施工合同备案流程是什么?(一)受理合同备案窗口凭市招标办开出的
    2023-06-15
    30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前调解是指在诉讼之前,由法院或其他调解机构对纠纷进行调解,以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调解机构或人员,并共同参与调解过程,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诉前调解是一种非诉讼代理的... 更多>

    #诉前调解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施工案件诉讼申请中有关索赔条款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6
      施工索赔包括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或时间上给予赔偿,还包括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通常称为反索赔。当业主没有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施工场地,使承包商的施工人员、设备不能进场或进场后不能正常施工,使工期拖延的,就可以进行施工索赔。
    • 工程施工,如何办理欠款起诉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05
      项目欠款纠纷可以先收集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投诉,法院将于7日立案。发包人逾期不支付欠款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项目,承包人享有优先赔偿权。
    • 施工人员欠付施工款该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6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施工人再遇到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发包人能良心发现,进而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取得生效判决方能通过法
    • 如何申请办理人防工程施工许可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4
      建设方提交建设防空地下室申请→区人防办受理并审核资料。根据提供的有效图纸和法律法规,计算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和保护等级,并出具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建设方根据区人防办出具的设计条件,找具有人防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初步图纸→人防地下室初步设计图纸完成后,将初步设计全套图纸报区人防办报市人防办进行初步设计图纸行政审批→市人防办批准后,进行人防地下室施工图设计。设计完成后,报省人防办审图公司进行业务
    • 工程未完工,施工工程费如何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8
      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不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