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关系的处理常识有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02 23: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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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关系处理的常识有: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维权不能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限制;当事人要通过协商、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合法的方式来处理;以及当事人对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和本人的主张要能够举证证明。民间借贷关系的处理常识有怎样的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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