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的情形有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出现的时间是犯罪行为着手之后,因为意识以外的原因而不能得逞。
一、抢劫未遂怎么量刑
未遂在法律上,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二、故意伤害罪有无犯罪未遂
故意伤害罪有犯罪未遂。如果被告人有明显的伤害他人的故意,并且准备了工具,实施了伤害行为,只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根据法律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强奸未遂的具体定义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因此我们可以如此定义强奸未遂:强奸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强奸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对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犯罪未遂可减轻刑事处罚吗,犯罪未遂的情况有哪些?
285人看过
-
犯罪未遂包括哪些情形,犯罪未遂没有因果关系吗?
396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情形的重大立功表现
68人看过
-
贪污罪未遂有哪些情形
217人看过
-
几种犯罪的既遂表现形式?
458人看过
-
犯罪未遂形态的构成有哪些?
86人看过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更多>
-
犯罪中止的情形与犯罪未遂的情形有哪些不同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0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
-
犯罪未遂的情形有哪些?打人犯罪未遂怎么处罚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8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
什么情形下属于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类型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8一、什么情形下属于犯罪未遂根据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特征:(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着手标志着犯罪行为进入了实行阶段,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实行行为,而且着手本身就是实行行为的一部分。着手标志着预备阶段已经结束,但着手不是预备阶段的终点,因为许多犯罪在预备行为实施终了后,由于某种原因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二)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
-
聚众斗殴罪犯罪未遂有哪些情形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4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或者。聚众斗殴不存在未遂形态,一旦双方实际发生斗殴,犯罪即为既遂。因此,只要双方已经着手实施斗殴行为,犯罪即为既遂,而在斗殴前的所有行为均为预备行为。参与斗殴的人员纠集至斗殴地点直至双方两阵对峙准备斗殴等。《》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
-
法律规定犯罪未遂有哪些情形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31犯罪分子已经实施了犯罪活动,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犯罪行为没有完成属于犯罪既遂,未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是不一样的,犯罪预备需要是主观原因放弃犯罪行为。